【摘 要】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持续进步,旧城区改造已经逐渐变成目前我们国家十分重视的对象之一。现如今我国已经进入了新经济时代,早年的一些城区由于房屋过于老旧,已经无法满足城市发展的根本需要。为此,政府部门理应对其展开改建工作,不仅能够促使我国城市的整体面貌得到转变,而且还能有效解决土地资源紧缺的问题。本篇文章将阐述旧城区改造工作的意义,探讨旧城区房屋征收对象的确认,并对于具体加强改造的方法提出一些合理的见解。
【关键词】 旧城区改进 房屋征收 问题
引言:从现阶段发展而言,我国城市化推进速度越来越快,对于一些具有较长历史的城市而言,其建筑用地已经变得十分紧张,同时由于其环境条件较为落后,对于城市的整体经济发展也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为此,政府部门理应提高对于旧城区改造工作的重视程度,并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为城市的经济增长提供一分助力。
一、旧城区改建的意义
(一)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旧城区的改造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其一方面可以看作是一种社会性问题,另一方面也能看做成一种经济性问题。主要能够改善城市居民的条件,同时也能优化城市环境,近些年来,改建工作已经得到了全面推广。由此可以看出,其影响具有很强的积极意义[1]。
(二)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影响。近些年来,国家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政策,逐步朝向服务型政府进行发展。在进行旧城区改造的时候,政府不仅能够担当管理者,同时也是其中的参与者。因此必须做好相应的规划,合理分配公共财产,为城区的建设带来更多的帮助。
(三)对法治社会建立的影响。当前,我们国家正处于社会的转型阶段,传统经济制度的影响力不断下降。基于这一背景,必须完善当前的法治在制度,以此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处理,顺应时代发展的根本需要。
二、旧城区房屋征收对象的确认
(一)有效落实征收工作。在旧城区改建过程中,房屋征收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必须将其落实到位。因此,房屋征收工作首先必须明确其征收的对象。通过《征收补偿条例》可以得知,旧城区改建主要是以危房为主,以房屋基础设施落后为基准进行征收,所以征收的对象主要是以符合这些规定的地段范围之内。
(二)合理明确“危房”。旧城区改造中,“危房”是有明确相关法律规定的。然而,旧城区改造过程中“集中”、“落后”是十分具有客观性的,其判断标准很难有一定的定义,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条纹进行规范。因此,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构建具有具体可实施性的“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是十分重要的前提。
(三)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在旧城区改建过程中,通过《征收补偿条例》进行房屋征收对象工作的登记是需要分清步骤进行的。首先,相关部门要确定好旧城区的危房鉴定工作。其次,相关工作要人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其考察结果进行总结整理。
三、加强旧城区改造工作的主要方法
(一)加强旧城区人们的思想工作。旧城区的改造是城市建设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城市的社会经济增长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在城区改建工作正式开始之前,需要向广大旧城区居民进行宣传引导,对其思想方式进行开导,让其明白旧城区改建的重要性。不仅如此,所有旧城区的居民还能够分配到全新的住房,促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如此一来,不仅政府部门能够有效减少人力资源的投入,开发商的工作负担也会随之降低,同时旧城区的居民也将迎来全新的生活,进而能够发展为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2]。
(二)合理控制财政预算。如果希望旧城区改造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政府部门便需要提前做好预算经济的规划。很久旧城区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预算资金的投入予以明确,以此保证拆遷、安置以及补偿工作均能够顺利完成。不仅如此,还需要对政府部门和开发商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明确。一般而言,政府部门注意负责公共利益方面的事物,以此保证资金成本能够达到预期的要求。如此一来,在工作实际开始的时候,能够有效避免市场失灵的情况出现。
(三)充分挖掘旧城区的历史性价值。部分旧城区中往往会有一定数量的历史性建筑,甚至还有十分珍贵的文化遗产,这样象征着整个城市发展的实际过程。为了能够将城市的历史价值充分展现出来,让外地游人能够感受到城市历史的兴衰。因此在实际改造的时候,应当对于这些年代已久的建筑物进行特殊保护,让其不要受到任何影响,以此对于城市凝聚力的提升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不仅如此,这些历史性建筑还能为城市的旅游经济带来诸多益处[3]。
(四)合理制定改造规划。在旧城区改建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遵循“五统一”原则,及规划、征地、管理、配套、设计必须统一原则。将旧城区改建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一一改造计划,使其计划步骤十分明确。在规划改造的过程中,必须明确改造的范围、布置文物保护的界限及保证改造理念的确定。将城市经营的观念融入到城区改建当中,将土地进行评估,推算出其增值空间,并对其增长的利益进行预估分析,从而规划制定改建布局,将其周边范围需要的绿化、市政、交通等等进行有效的规划。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旧城区改建是一项十分繁杂的工作,一方面,其涉及的领域十分的广泛,需要政府与市民共同参与其中,从而是一项十分长期的工作。另一方面,在旧城区改建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其是否能够有效的保护到历史文物,确保其周边居民是否能够得到妥善安置,从而是否能够为城区带来可持续性发展。这也是旧城区改建规划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法律问题研究[J].山东审判,2017(12):00032-00033.
[2] 李建伟,刘英,刘桂敏,等.城中村改造中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法律问题研究——基于以青岛为标本的实证分析视角[J].山东审判,2015(4):29-33.
[3] 旧区改造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刘华,刘平,等.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以上海旧区改造实践为例[C]//政府法制研究.2016:18-28.
作者简介:耿国良1975.09,男,汉族,河北保定人,讲师,专科,主要从事房屋征收政治思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