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已经日益成熟,其业务日益增多,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在我国不断地进奉行对外开放的经济政策之下,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也应进一步地发展,并在更高的层次上融入国际金融活动。为进一步发展好我国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文章梳理了世界上其他较为成熟,成立时间较长远的一些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分析其特点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完善我国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策略。
关键词: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国际金融
一、 离岸金融中心的定义及其特点
1. 离岸金融及离岸金融中心。在很長一段时间以来,大部分国家的金融机构都仅从事对于本币的相关业务,如存款和贷款业务,但是在二战之后,各国纷纷开始采取对本国银行发展以及融资等的限制,这导致很多跨国银行为了逃避这样的限制而采取一些策略,比如在国际金融中心增设针对外币的业务,这种对于外币所增设的存贷款业务随之发展壮大,而该业务也被定义为离岸金融。并且将从事离岸金融业务的银行称为离岸金融中心,离岸金融中心不仅包含在本国的跨国银行,也包括本国从事离岸金融活动的银行。
2. 离岸金融中心的特点。从离岸金融中心的定义就可以看出,非居民、低监管、低税收为其主要特征。但是以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为参照,离岸金融中心还有不同的特点。与国内金融市场相比,离岸金融中心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1)从离岸金融的定义首先可以看出,离岸金融活动的客体往往并非是本币,也即离岸金融的业务是以外币为客体,而传统的国内金融业务往往是以本币为客体。离岸金融业务允许交易主体自行决定外币的种类,除此之外,离岸金融业务的交易主体往往发生在本国居民与国外居民之间。
(2)从离岸金融业务办理的主体来看,往往借款人为非本国居民,而放款人往往是本国居民,也即,利用境外的资金,将本国存款贷放给非本国居民。
(3)从一国国内的金融活动与离岸金融活动的业务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看,一国国内的金融活动需要遵守该国的相关法律,同时也须遵守该国国内相关行业的业务规范。但是离岸金融中心为逃避对相关金融活动的限制,往往可以不必遵守该国的相关法律及该国国内银行体系的业务规范,具有手续力求便捷,税收较低(甚至免税),效率高,周期短等特点。
(4)由于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一国国内的金融体制监管,从而,离岸金融中心具有了更强的独立性以及市场性,往往离岸金融业务中的存款利率要高于国内银行体系中本币的存款利率,并且离岸金融业务中得贷款利率也要低于国内金融市场中的贷款利率,从而降低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
二、 离岸金融的历史及其发展
早期的金融活动聚集于欧洲,从而欧洲成为了离岸金融中心的发源之地,伴随着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壮大,各国境内具有离岸金融业务的银行体系在针对非本国居民的外币存贷款业务之外,也开展了针对非本国居民的本币金融业务。在此之后,世界上几大离岸金融中心为相互竞争,各国逐渐开始了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
20世纪40年代~5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的最初发展得益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如苏联等国家)在欧洲的离岸金融活动,这些国家当时在欧洲离岸金融中心的业务多以存款为主,但是60年代~70年代时,美国开始加大对银行体系的监管活动,使得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纷纷将将其存款转入至其他国家,与此同时,美元也呈现出逃离美国的趋势。美元的逃离最初只是为躲避对银行体系的监管,但是在70年代~80年代,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更多的美元纷纷聚集到了中东。
伴随着上述时代背景,美国的离岸金融业务日益衰退,美国也为了发展其国内金融活动,吸引更多地非居民来该国进行离岸金融活动,从而还专门设立了IBF(本土离岸市场)。与此同时,日本为获得更大的国际影响力,也效仿美国,在其国内设立了JOM(日本离岸市场),并借此推动日元走向国际舞台,以便实行日元国际化。由此,离岸金融业务在世界范围内日益壮大,一些东亚国家如泰国和新加坡等国也纷纷加速了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中国香港也在此时壮大了其离岸金融业务。
据美联储估计,1965年底,海外机构美元存款(70%以上存放在英国的银行机构)总量为10.3亿(美元),到1971年底,海外机构美元存款(仍以英国银行机构为主)总量增长至180.4亿(美元),六年期间,增速超过16倍。根据BIS数据,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离岸市场全球规模达到1.25万亿美元,1993年底,海外借贷总资产为6.5万亿美元。
从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不难看出,推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动力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 离岸金融业务的迅速发展最初是为规避一国金融当局的监管及相关的金融法律规定。
2. 一些发达经济体为提升其国际地位,推行货币国际化推动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这也带来其他国家与这些国家金融业务的发展。
3. 一些国家在上述时代背景中,为把握机遇,吸引海外资金进入本国从而提升本国的投资水平,也纷纷开展并发展离岸金融业务。
在我国,近几十年来,上海一直都是金融中心,并且上海具有更为开放的经济环境,这些历史性的,地域性的因素也都构成了上海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得天独厚的优势。上海的金融业务已经相当成熟,相关体系也比较健全,上海行业间同业拆借率一度成为我国银行体系业界的参考,除香港之外,如果说在中国再度建立一个庞大的离岸金融中心,内陆城市中上海为首选。为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业务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还于2012年年末特别开展了支持性政策。
三、 我国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的发展进程
迄今为止,改革开放已有四十年,随着我国经济总量不断增加并且屡创新高、国际化的进程不断向前迈进、金融服务向更宽更广的领域的延伸,在大陆本土建立离岸金融中心已成大势所趋,此时的上海自贸区不失为进一步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的一个良好契机。那么,上海自贸区建立离岸金融中心的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至2016年,我国实际利用世界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已达到1 260亿美元,对世界直接投资存量也达到了13 573.9亿美元。这说明我国日益成为海外投资的垂涎之地,并且我国企业也纷纷走向世界各国,无论是海外对中国的投资,还是中国的海外投资,都对离岸金融业务提出了巨大的需求。但是事实上,我国的离岸中心还尚不能够满足这样庞大的需求,建立、发展和完善一个成熟的离岸金融市场迫在眉睫。
2. 既然我国金融市场的客观需求提出了对离岸金融中心的需要,那么更多更大国内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需要一定的经验予以借鉴,上海自貿区的成立,便可以发展壮大离岸金融业务,并未国内未来开展更多离岸金融业务积累经验,同时也有助于我国完善利率市场化改革。
3. 借鉴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的发展经验,1986年,日本在东京建立了JOM,开展了离岸金融业务,不可避免的推动了日元走向国际舞台,为日元的国际化提供了一方沃土,也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国也效仿日本,在已经成立的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中,将人民币纳如了离岸金融业务,这对于人民币加入SDR而言,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
4. 进一步提升我国上海在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的排名中可以发现,排名靠前的城市如纽约、伦敦、香港,东京等城市全部都设有离岸金融中心,上海在国际舞台中尚不如上述城市耀眼,但是上海自贸区的离岸金融业务却可以强化上海在国际上的地位。除此之外,上海离岸金融业务的成功发展,可以在国内未来建立离岸金融中心时加以借鉴,甚至可以对其进行复制。
四、 现有离岸金融中心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以及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还需要借鉴一些目前国际上现有较为规范的离岸市场。比如目前国际上发展的比较成熟的离岸中心有纽约,伦敦,中国香港,萨摩亚,新加坡等。在借鉴这些成熟的离岸金融市场时,还需要考虑确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措施。目前国际上较为成熟的离岸金融中心,大致上可以被归类为三中类型:
第一种类型:内外混合型。伦敦的离岸金融中心便属于这种类型,伦敦离岸金融中心的离岸金融业务不仅可以经营银行业务,也可以经营证券业务,这也是其被称为混合型的原因之一。除此特点以外,伦敦离岸金融中心的离岸金融业务与在岸金融业务,其国际业务和国外业务均融为一体,世界各国人民均可在此办理各种存贷款业务。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中心需要具备较高水平的操作,同时不便于管理。
第二种类型:人为创设及内外分离型。这一类型的离岸金融中心以纽约的离岸金融中心为代表。之所以被称为内外分离型,是因为纽约的离岸金融中心中的金融业务将对外金融业务和对内金融业务分离开来。其中的离岸金融业务也分离出来专门为非本国居民的业务,从而也成为人为创设型离岸金融中心。虽然世界各国的离岸金融中心设立之初,在于逃避国内法律法规及相关机构的监管,但是美国对纽约离岸金融中心的国际离岸金融业务的限制更强。除纽约外,东京、新加坡的离岸中心也属于这种类型,因为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中心更便于操作和管理。
第三种类型为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开曼群岛是这种类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典型代表,之所以被称之为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是因为这一类离岸金融中心并未开展实际的离岸金融业务,但是可以记账,因此成为一个避税的不二选择,除了可以避免利润税、营业税等税收,跨国银行在开曼群岛设立分行时还可以节约成本,降低费用。
在上述三种类型中,最不适合我国的就是第三种类型——“避税型”,以避税为目的的这种类型常常设立于资源匮乏的群岛国家,其优势仅仅是能使得跨国银行逃税,我国没有必要通过这种方式吸引境外投资。而上海地处长三角地区,资源富饶,人口密集度大,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会给我国带来巨大的风险。此外,这一类离岸金融中心还具有一定的非法性质,很容易脱离相关部门的监管。
而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中心对其所在地或国家的经济、金融业发展和金融监管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并且需要高度的外汇交易自由。与此同时,从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中心的离岸金融业务特征也可以看出,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依托于一个具备较为完善的金融体系和较为发达的金融市场,同时需要相关监管部门具有较为成熟的调控机制以防范外来冲击。从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来看,要想建立一个内外混合型的离岸金融中心的难度较大,还需要耗费大量成本。但是,“伦敦型”离岸金融市场对我国而言,还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我们可以汲取其在金融监管方面的成熟经验,为将来建立完善有关金融市场规范方面提供参考。
在世界范围内,目前大部分离岸金融中心大都选择了人为创设及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模式,这种模式的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可操作性强,值得我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离岸金融中心时加以借鉴。除此之外,该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也由于具有“分离性”特点,即其中的离岸金融业务也单独分离出来,专门办理非本国居民的业务,从而与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相分离开来,这有利于相关部门对其加以监管,同时也能够防范由离岸业务造成的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外部冲击。
从我国的目前金融市场来看,体系和监管等方面还不够成熟,想要进一步地完善上海自贸区中的离岸金融中心,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府行为这一方面,可以借鉴新加坡离岸金融中心的建立,在新加坡离岸金融中心建立之初,新加坡的国内经济规模还很小,海外业务也有限,但是新加坡政府在当时远见地支持建设了离岸金融中心,为随之而来的资金涌入亚洲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也吸引了一部分跨国公司,新加坡政府在此基础之上实行了进一步地开放策略,如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成功的建立并发展了新加坡离岸金融中心。这样的经验对于我国进一步完善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五、 离岸金融中心进一步的发展策略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日益完善,开放程度日益提升,市场化改革也见成效,从目前我国离岸金融中心建立的历程来看,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起初为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中心,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的提升,对离岸金融业务的需求也在加大,从而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便过渡到渗透型模式。近年来,海外投资仍将中国视为重要选择之一,大量资金往来也对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国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发展离岸金融业务。
1. 随着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日益庞大,防范海外金融风险是首要任务。就防范金融风险而言,本文认为可以考虑对短期资本流动的限制,这是因为短期资本的流动更为频繁且数量也不小,很有可能造成金融危机,并且从最近一次的世界金融危机也可以看出,对短期资本需要加以重视,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利用税收等政策来限制短期资本的流动。此外,还要限制内部资金外流,同时限制资金流入,对于资金流入和流出的限制同样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防范外部金融波动对国内金融市场所带来的风险。
2. 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国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活动的高涨,就对我国离岸金融中心提出了巨大的需求,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可以考虑借此机会扩大我国的金融市场,比如进一步放宽离岸金融体系的准入门槛,允许更多地银行开放离岸金融业务,但是在此同时,对于要加入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还需要加强监控,一方面帮助新加入的银行能够高效地办理离岸金融业务,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監管来防范外部冲击。
3. 对于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资金流出还应做好引导方向性的政策。目前我国资本项目的兑换尚未完全自由,还存在着一些限制,对于资金运作方面要把握好方向管理,其他不同的离岸金融中心都具有符合本国国情的资金运作流向特点,如一些离岸金融中心依靠其资金的运作能力来吸引外来资金在该离岸金融中心进行资金的运作,还有一些离岸金融中心旨在吸引外来资金在该国进行跨国投资,从而我国也应该结合本国国情把控资金的流向问题,也可以通过一些政策行为做好流向引导工作。
4. 政策上进一步对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进行支持,以增强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银行资本不能一下全部放松,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放松即可,而且对于国内金融业务的资本限制和离岸金融业务的资本限制可以采取不同的限制,可适度放宽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的资本。此外,可以进一步考虑离岸金融中心体系中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更为密切的合作和业务往来,提升整个离岸金融中心体系的运营效率。
在我国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日益成熟的过程之中,离岸金融业务日益增多,活动也越发频繁,规模在不断地扩大,但是由于我国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成立时间有限,国际上金融活动又比较繁杂,所以目前来看,还应该进一步地增强对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及时甄别出潜在问题,并及时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遏制危机的发生。在及时并有效的监管之下,我国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方向不仅仅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宏观经济的运行,此外,还能过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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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银行信贷错配的经济效应及优化机制研究”(项目号:15BJY172)。
作者简介:师磊(1988-),男,河北省张家口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系博士生,研究方向为经济结构、货币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