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各级部门聚焦贫困地区、着眼产业扶贫,在打造龙头企业、畅通销售市场、加强产销对接服务等问题上系统出招,集中发力,多角度、全方位地出台了各项扶持政策,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为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政策支持。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共享利益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稳定脱贫。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全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将采取六大优惠政策扶持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发展。
财政扶持。对连续3年稳定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给予支持。对以订单收购、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合作社或者贫困户的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其中带动5家以上合作社或者带动50户以上贫困户的,省级财政贴息4个点,带动10家以上合作社或者带动100户以上贫困农户的,省级财政贴息5个点,最高贴息100万元。
按照“在每个贫困县每个特色产业至少培育1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目标,58个贫困县每县每年新组建或者引进1—2家龙头企业,每家龙头企业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量的30%以上,按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小,投资1000万元—2000万元的奖 补50万元,投资2000万元 以上的奖补100万元。对贫困户以土地等资产、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 龙头企业的,按一定比 例进行奖补。发挥农业保险对产业脱贫的兜底作用,设立“甘肃省贫困户种养产业综合保险”,龙头企业作为投保主体的,保费按省财政补贴40%、市县财政补贴40%、企业自缴20%分摊。
金融支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全部用于发展农村富民产业和县域经济,积极支持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充分发挥甘肃金控集团和各级农业担保公司的作用,优先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
用地优惠。在不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将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省里每年为每个深度贫困县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1000亩的指标要优先保障农业企业用地。对以农林牧渔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后,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拟定的出让底价低于该项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现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实际不低于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对企业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作为农用地,不属于永久性农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筑物,其用地可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电价支持。2020年底前,对农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农业扶贫产业龙头企业(不含农业排灌用电),以其2016年实际生产用电量为基数,对其新增生产用电量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元。农业、林业培育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农业服务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均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税收优惠。农业企业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生产和销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企业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涉农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凡在产业园区、集中区等投资新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县级政府负责“七通一平”(水、电、气、路、通讯、宽带、闭路电视畅通及场地平整),并完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解读:2017年,全省各级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强龙头、带基地、兴加工、促流通”的发展思路,突出特色建基地,依托资源办企业,瞄准市场促转化,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去年,全省龙头企业发展到2227家,销售收入823.5亿元,提供的农产品站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
当前,我省脱贫攻坚已进入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各级农业部门更要聚焦脱贫攻坚,依托政策支持,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龙头企业集群,建设一批生产基地,培育一批知名品牌,构建一批优势产业体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做出更大贡献。
为推进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建设,解决果蔬集中收获上市价贱伤农、产后损失严重等产销对接的瓶颈问题,实现反季节销售和常年均衡供给,稳定农产品价格,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助推产业扶贫,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全省贫困村果蔬保鲜库发展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21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紧紧围绕果品和蔬菜两大特色产业,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有带动能力的贫困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按照每个有需求的贫困村至少建设1个保鲜库的要求,在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实现保鲜库对果品和蔬菜产业有一定规模贫困村的全覆盖。
对象精准。贫困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是建设主体,有能力的合作社可自主建设,没能力的合作社可与其他合作社联合建设,也可由龙头企业、供销社等市场主体代建。
目标明确。全省有果蔬保鲜库需求的48个贫困县846个贫困村,新建果蔬保鲜库975座,新增果蔬保鲜储藏能力381万吨;209个贫困村购置移动保鲜库,有效辐射带动周边贫困村,实现对有需求贫困村的全覆盖。果蔬保鲜库建设分2年完成,2018年完成70%以上,2019年全面建成。
建设体系完善。新建果蔬保鲜库的库内净储藏能力,需达到或超过市县申报、省财政补助下达的建设规模。保鲜库3立方米容积折合1吨储藏能力。鼓励移动保鲜库建设主体自主选择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果蔬保鲜库建设材料由业主选择,制冷机组、制冷量、制冷工质、蒸发器、电源、总装机功率等符合相应库容规模的技术参数要求,用电、用水、通行方便,建成后当年投入使用。果蔬保鲜库建设项目,申请、立项、设施及农用地备案等手续齐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设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建筑单位要有资质,把好建材质量关,确保发挥功能。
扶持标准有迹可循。建设资金通过省市县财政支持、建设主体自筹和产业贷款筹措。省级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扶持果蔬保鲜库建设。新建果蔬保鲜库100吨补助10.5万元,最高补助37万元。果蔬保鲜库建成后,经县级农牧、财政等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给予补助。由贫困村果蔬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经营的,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社购置的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补助1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可以折股量化到贫困户,也可折股分红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可以委托贫困村合作社经营,也可租赁有关物流公司经营,租赁的方式和分红比例由县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移动式冷库或箱式冷藏车可采取招标形式选定2—3家生产企业统一采购,具体办法由县级政府确定。
解读:2017年,全省建成保鲜库1178座,库容1489.6万立方米,覆盖了全省的苹果和蔬菜优势产区,为苹果、蔬菜产业的迅猛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产业想要发展,产品必须优质。“果”“蔬”是我省重点发展的特色产业,是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果蔬集中收获上市价贱伤农、产后损失严重等产销对接的瓶颈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因此,在上年全省保鲜库建设情况良好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再度发力,扶持对象更精准,建设目标更明确,建设体系更完善,扶持标准有迹可循,为我省保鲜库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业和通道物流产业的工作部署,着力健全完善市县乡农产品物流体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打造农产品物流体系服务平台,补齐发展短板,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甘肃省市县乡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09号,以下简称《方案》),预计到2020年,实现大市场市州全覆盖,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主产县(区)全覆盖,农贸市场贫困县区和重点乡镇全覆盖;力争全省各类冷链仓储静态库容提升到1000万吨;农产品出口额达到21亿元,增速达到15%,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
全力推进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将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全省农产品物流体系的大节点,充分发挥集聚能力强、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优势,把我省大型商品交易市场打造成内贸外贸融合、线下线上一体、全产业链的现代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为商品集散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继续建设已列入计划的11个大市场,在嘉峪关、金昌、庆阳、甘南各规划新建1个大市场,建成中药材、玉米种子、苹果等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市场公共服务功能。
大力开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将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作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健全物流体系的重要手段,在已经建成的产地批发市场基础上,根据各地产业布局和市场需求,依托我省高原夏菜、马铃薯、洋葱、果品、中药材、牛羊活畜等特色大宗农产品产地,再建设10个中药材产地市场、40个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形成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发运的集散地。
加快农贸市场建设。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及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在全省“一区一州”及深度贫困县区建设农贸市场,补齐物流设施短板。对全省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优化市场布局,完善市场功能。到2020年,再建设100个农贸市场,帮助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方便农村消费,提高农民收入。
着力构建冷链物流体系。以我省草食畜、优质林果、高原夏菜、马铃薯、中药材、现代种业等六大特色产业为支撑,结合戈壁农业、“一带一路”、“南向通道”建设,建立覆盖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配送、仓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建设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产地低温加工仓储设施、冰鲜水产品综合冷库、冷链物流园区,支持冷链共同配送、购置冷链物流运输车辆、建设冷链物流信息化智能化系统,着力打造功能完善的全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体系。到2020年,力争全省新增各类冷链仓储静态库容500万吨,全省冷链静态库容达到1000万吨,培育冷链物流龙头企业50个,冷藏车辆基本满足低温运输要求,冷链物流企业信息化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打通农产品物流“最初一公里”。结合乡村自然资源、产业特点、基础设施等因素,在全省有产业且有冷链需求的乡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田间地头”气调库,购置冷藏运输车,打通主产区“神经末梢”,建立稳定货源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订单服务,推进以销定产、以销定进,稳定产销关系,减少社会库存,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组织化、规模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大宗特色农产品“错季销售”、“错峰销售”的目标。
积极建设商贸物流园区。采取省级扶持、市县主导、企业主建方式,建设大型商贸物流园区,形成农产品物流产业支撑。依托国际陆港建设铁路物流枢纽,依托国际空港建设航空物流枢纽,依托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公路物流枢纽。在省内建设多式联运现代物流园区、进出口商品集散地,形成特色产业发展集聚区。在境外设立海外仓、货物集散分拨中心,加强物流优化、货源组织、货物集散,重点发展现代化仓储、冷链、分拣、配送、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集工商、税务、海关、银行、保险等服务为一体的公共设施,推动商贸物流业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推动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建设。围绕大宗中药材主产区与中药材专业市场,合理布局标准化、社会化的中药材仓储基地,建设以主产区集中仓储为主、销区中转仓储为辅,产区仓储与产地加工包装基地相结合、销区仓储与交易市场相配套,辐射全国的集约高效的中药材仓储配送体系。依托中药材流通龙头企业,在甘南州临潭县、陇南市宕昌县、陇南市西和县、定西市岷县、定西市渭源县等县区,建设中药材仓储物流基地。
开展大宗农产品产销对接。发挥我省农产品企业联盟流通主渠道作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川渝、港澳等人口体量大、消费需求旺盛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产销合作。鼓励企业联盟、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市场主体间的合作,积极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农军对接”、“农餐对接”等各种渠道的产销对接。着力预防和解决大宗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旺吞淡吐机制,服务“三农”,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实现大宗农产品达到“以销定产”的目标。
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动以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建设,推进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和“新网工程”建设,推行“多站合一”公路运输模式,提高农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率,提升农村物流示范点与城市对接能力,依托村级综合服务社、惠民店、乡镇农村客运站、邮政网点、农贸市场等多层次、多业态物流资源,新建快递包裹集散站,设置标准化快递服务点与自提柜。联合推动交通运输、商务、供销、邮政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推动运邮合作先行先试,完善农产品储备、加工处理和冷藏储存设施,构建覆盖县、乡、村的物流配送网络,加快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城乡物流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
扩大特色产品网销规模。重点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确定特色主业、主打产品,扶持农产品企业开发加工适合网络销售的优质产品,建立完善的供应体系。鼓励深度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申请“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保护”等认证。运营好甘肃县域电商品牌孵化中心,为深度贫困地区打造“网红”品牌。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全国知名电商大平台合作,重点培育发展“百合生活网”、“藏宝网”等我省电商平台,通过开设网上“甘肃原产地旗舰店”和线下体验店,鼓励物流企业、农业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和物流服务链,推动物流业与农业协同发展。
积极扩大农产品出口。依托我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培育自主品牌和农产品出口市场主体,加快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口岸和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用好“天马号”、“兰州号”、“嘉峪关号”等中欧(亚)国际货运班列、南向通道铁海联运国际货运班列扶持政策,促进我省农产品向中西亚、东南亚地区出口,扩大农产品国际贸易。
打造全省农产品物流大数据平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模式,立足丝绸之路信息港及商贸物流(商务)数据交换平台,以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物流资源和信息主要集中区为载体,搭建省农产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打造功能齐全、智慧互联的一站式农产品物流公共信息服务网络,推动农产品物流大数据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系统对接,与国内外农产品流通网站友情链接,实现省内、国内、境外物流信息共享,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促进农工商结合、物商融合、商商联合发展,创新发展运输配载、跟踪追溯、库存监控、数据分析、信用评价等各类专业化、特色化增值服务,切实提升全省农产品物流效率。
解读:近年来,社会高速发展,“网购”一词在消费者之间掀起一阵风潮,足不出户、指尖一点就能享受到更好的产品服务。如今,“网购”“代购”“电商销售”等词更是走进了千家万户,“农村电商”成为了我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形式,成为了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路径。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完善的物流体系建设。
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方案》一出,表示我省将在农村物流体系建设上继续发力,重点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的农产品市场集群,培育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农产品物流支撑主体,进一步增强保障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能力。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导向,加快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贫困地区加快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为贫困地区努力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交通扶贫行动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135号)。
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推进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
保质保量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政策,对于一些地区早期建成的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路段进行全面整治。
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加快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因地制宜对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进行加宽改造。
推进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加快贫困地区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建设,促进贫困地区旅游、特色加工、资源产业开发,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
提升贫困地区农村运输服务水平。鼓励建设具有农村客运、物流、邮政、供销等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聚焦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目标,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方式和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推动农村物流节点和配送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运输覆盖范围,促进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以示范县为载体,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充分发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健全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量力而行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推进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各县市区政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有序推进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并按照“厕所革命”的要求,配建好公共厕所。
解读:在我省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从生产生活到市场销售,各方面要发展,都离不开基础设施建设。“要想富,先修路”是一句老话,也是一句实在话,对于远离市区的农村群众来说,道路畅通了,交通发达了,市场就能打通了。
因此,我省进一步印发了关于“交通扶贫”的意见,旨在从基础设施上,从根本运输上,补齐全省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解决农村群众“产易销难”的难题,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同时,也提出了安全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贫困地区交通需求实际和资金支撑能力,量力而行,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实事求是,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