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牧人
2018依然如约而至,然而,这个新开端对于热了好几年的中国房地产来说,似乎有些寒冷。在最近一段时间里,中央密集出台了信贷、税收、土地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自1998年中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正式确立了房地产的全面市场化方向,计划和分配时代长期积聚的需求得到了极大释放,加上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市化步伐的迈进,推动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大发展,房地产规模和建筑面积逐年递增。同时,房地产市场逐步形成、完善和成熟,当前的房地产业已经发展成为包含土地、建筑、交易和金融服务的多链条、多部门的重要产业,同时房地产的投资和投机属性也已充分的显现和发挥作用。住房的拥有形态也从福利住房到私有住房为主、租售同权为辅的补充形势,逐步改变着人们的居住观念。
从刚需到炒房牟利
2016年对于投身于房产大军的一员们来说可谓是不凡的一年。为了能够在一线城市过得更加精彩,刚需者不是举全家之力等款就是支付首付贷来满足在一线城市的住房需求。毕竟,租房的费用实属一笔不菲的开支,远不如买房划算。而投机者,同样对购房充满热情,想进一切办法冲入楼市。无他,在实体经济萎靡不振、资金无处可投的情况下,一年几乎就能翻倍的房产自然是最好的选择。另外,一线城市包租公的生活也是着实的令人艳羡。于是乎,刚需者和炒房客上演了一幕幕抢房大战,甚至是很多的房企亦纷纷加入战局。最终抢得是精疲力尽、抢得是哀伤不已。最终刺激的房价是居高不下,远超应有的价格,最终抢到了房产限购组合拳的到来。
从炒房到限购狙击
2017年“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已是中国最流行的一句话。12月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聚焦经济工作,初步释放出明年房地产调控“怎么干?”信号,就明确指出“要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将优化到房地产相关立法和具体的税制政策及法规上,紧扣住“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经济发展核心思路,并作为深化供给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重要一环。必须综合运用金融、财税、土地、投资、以及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住房制度和长效机制,使房地产回归住房属性,减少金融属性,防控“用来炒的”各种投资投机性风险。从在一线城市随意购买房子到必须连续缴纳60个月的社保不能间断才能在一线城市买房;从只能买一套房到堵住以买房为目的假离婚漏洞;从提高首付比例的贷款政策到禁止消费贷流入房产市场;从购房到手后一定年限内不可转卖;从商业用房必须是企业名头购买;从甘肃省房产税条例的暂行实施等系列措施则是狙击的手段。
从限购到租赁同权
限购的目的是为了遏制房价的非理性化上涨,但不等于不让人们买房。于是,为了响应中央“租购并举”这一项重大举措,通过提高租赁权地位,规范租赁市场,推行便于租赁的赋税政策等手段,来达到规范和加速开发国内租赁市场,缓解居民购房难、住房难等一系列民生问题,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了包括北京、上海、沈阳、南京、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杭州的13个首批试点城市。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是这项措施的目的。但现在租房市场存在最大的问题是租客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相关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而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则可以保障房东、租客的利益,让住房租赁市场更加透明化、制度化,未来的租房市场将有法可依,租客的选择余地也更大。一旦租售同权真正落地,理论上租房和买房的区别会无限缩小。估计到时是买房还是租房,将是困扰很多人的问题。当然,现在也有很多人对租售同权持怀疑态度,认为最终落实的可能性不大。
其实无论是限购也好、租售同权也罢,其目的无非是让住房回归本源性质。只要限购、限价、限售、限贷、限商来五个环节不出现问题,房地产市场就不会出现反复,否则现阶段的调控成果和可能会付之东流。至于最终房地产税对于房价是否会产生影响,目前只能拭目以待。2018年是不是买房的时机,以当前的局势看,房价下跌的可能性确实很大。但是,房价大幅下跌几乎完全没有可能,毕竟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才是楼市调控的最根本的目的。只要跟得上节奏,就不会有太大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