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珺
(衢州市第三医院,浙江 衢州 324000)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临床常见病之一,具有病程长、反复发作、迁延难愈等特点[1],主要表现为感知觉、情感、行为、思维方面障碍,合并认知功能损害,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增加家庭社会的负担。无陪护护理是一种新型的护理工作模式,指住院期间由护理人员取代家属照顾患者,提供科学化、人性化的护理服务,从而提高临床治疗效果。本文就无陪护护理。
纳入我院2016年1月-2017年1月收治的70例长期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男性33-64岁,平均年龄(55.22±3.40)岁;病程4-10年,平均病程(6.87±1.03)年;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21例,初中及以下49例;生活完全自理52例,生活部分自理18例。入院后检查符合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病历资料完整,获得家属知情同意。
无陪护护理措施如下:(1)心理干预。由于病程长和住院时间长,不能满足患者的心理需求。在无陪护护理实施过程中,护理人员应加强心理干预,仔细观察患者生活细节,了解其内心想法,给予足够的关爱和尊重。每个言行举止应谨慎,避免引起患者情绪波动。作为病友之前的纽带,护理人员应组织病友相互交流和分享,定期开展集体活动,如看电影、文体活动、座谈会等,改善患者生活品质。同时鼓励患者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手工艺、园地种植、物件整理等,提高患者的价值感和存在感,转移注意力,有效减轻负面情绪,提高治疗依从性。(2)用药指导。由于此类患者合并多种躯体疾病,药物种类多,易与精神药物相互作用,出现风险事件,严重时威胁生命安全。在保障药效的情况下,尽可能选择安全的药物,最大程度减少不良反应。在用药期间,护理人员应定时将药物送至病房,以亲人般对待患者,给予其一定的利他性保证,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同时密切监测用药情况,避免出现便秘、吞咽困难、流涎、低血压等发生,并及时上报积极处理。(3)生活干预。多数患者生活懒散,需督促,且老年患者机体脏器处于衰退状态,住院时间较长,降低患者生活质量,加强生活护理十分重要。在此种护理模式下,护理人员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负责患者的衣食住行,因此应结合科室情况,合理分配护理岗位,确保每项护理严格落实[2]。对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应做好清洁工作,保持个人卫生,做到“三短六洁”,为患者准备色香味俱全的食物,刺激其食欲,督促其定时饮水,帮助患者按摩肢体,协助其适当活动,如在病房走廊行走等以促进肢体功能恢复。对有自理能力的患者,引导患者与他人交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整理床铺、按时起床、睡觉、注意个人卫生等,并进行适宜的运动,如散步、慢跑、腹部按摩操等,不断提升自理能力。(4)安全管理。精神疾病患者往往多疑、敏感、幻听、妄想等,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在硬件上,需设置相应的保障,如门禁、呼叫、对讲、监控、巡视等,最大程度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同时加强病情监测,培养患者安全意识、自我防范意识等,确保患者安全。
统计患者无陪护护理实施前后风险事件发生情况。
和无陪护护理措施干预前比较,干预后患者风险事件发生率明显降低(P<0.05)(见附表)。
附表 干预前后风险事件发生率比较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猛,生活压力、工作压力不断增加,精神分裂症患病人数越来越多,增加家庭负担,对社会正常秩序造成干扰。临床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药物较多,虽能减轻临床症状,但无法提高患者社会能力、自理能力,且住院时间较长,患者负面情绪严重,导致整体治疗效果欠佳,完全治愈该病还有一定距离。有文献报道,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人性化护理干预,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改善预后。
无陪护护理是一种新型的护理模式[3],在住院期间无需家属、护工照顾,由专业护理人员为患者提供科学、全程、优质、针对性的服务,确保治疗效果更加明显。精神分裂症病程长,反复发作,住院时间较长,初期表现为敏感多疑,随着病情加重,出现幻觉、妄想等,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明显降低。从心理干预、用药指导、生活干预、安全管理等方面为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无陪护护理服务,在减轻疾病症状的同时,满足各方面的护理需求,减轻负面情绪,提高治疗依从性,保障患者住院期间安全,减少护理风险事件发生。护理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投入更多的精力,学会劳逸结合,减轻工作压力,更好地为患者服务[4]。
本文研究表明,护理干预后患者护理风险事件发生率4.29%,明显低于护理干预前20.00%(P<0.05),表明无陪护护理有利于保障长期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安全,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率,阻碍病情进展,提升自理能力。综上所述,对精神分裂症长期住院患者,应积极推行无陪护护理措施,减少风险事件,保障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