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林
霍桑是美国19世纪影响最大的浪漫主义小说家,《红字》(The Scarlet Letter)是他的首部長篇小说。在这部小说中,霍桑所用的描写方法非常独特,其内容的寓意十分深刻,整部小说的构思特别新颖,因此,《红字》被文学界誉为美国文学19世纪中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
《红字》讲述了发生在北美殖民时期的恋爱悲剧。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嫁给了医生齐灵窝斯,但他们之间却没有爱情。在孤独中白兰与牧师丁梅斯代尔相恋并生下女儿珠儿。白兰被当众惩罚,戴上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示众。然而白兰坚强不屈,拒不说出孩子的父亲。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而精细入微的心理描写,则是这部小说的重要写作特色。在这部小说中,作者着重描写了的三个不同的人物:海斯特·白兰、丁梅斯代尔和罗格·齐灵窝斯。
女主人公海斯特·白兰原是一个天真美丽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在不合理的婚姻中埋没了青春,又在不合理的制度下成了罪犯,受到惩罚与侮辱。小说中,她犯了七大戒条之一——“第七戒”,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通奸罪,受到当时的教派----加尔文教政教合一机关的惩罚,且必须带着非常醒目的标志通奸的红色A字在大街上示众,但她一直拒绝说出奸夫的姓名。而她的同犯不是别人,正是所谓的“道德的卫士”标榜者----清教徒牧师丁梅斯代尔。然而,这个清教徒却刻意隐瞒自己的罪责,仍然过着逍遥法外的生活。全书以耻辱的红色A字为中心线索,突出了白兰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揭露了17世纪北美自由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平、法典的不合理以及那些审判、惩罚、蔑视白兰的人们本身的伪善和宗教偏狭。在小说《红字》中,这个外表美丽端庄、心地特别善良的年轻女性的叛逆心理被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
丁梅斯代尔的心理活动主要表现为犹豫和胆怯。他憧憬爱情,但同时又受到宗教观念的束缚,他处在极度的圣洁的爱情与万能的上帝不可同时兼得的矛盾痛苦之中,在海斯特·白兰被公开示众时,他没有勇气和海斯特一起站在刑台上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行,无法接受自己背叛虔诚信仰的事实,不敢承受违反宗教教规带来的严重后果,害怕受到公众的谴责和谩骂。作者用细致、准确的心理描写,展示出这个清教徒复杂而又矛盾的万劫不复的心理状态。字里行间透露着对海斯特的怜悯痛惜,又充满失足教士的忏悔……在他的胸口上仿佛也印刻着一个看不见的“A”字。
罗格·齐灵窝斯是白兰年迈的丈夫。从表面上来看,他是个无辜的受害者,但是,由于他一心想着怎样去复仇,使得自己变成如同魔鬼一般。在作者笔下,齐灵窝斯既伪善又心怀狠毒。他逼迫白兰假装和他不认识,以便寻找机会向那个“侵犯”他婚姻的人进行报复。他憎恨地对白兰说:“虽然他没有象你一样在衣服上带有邪恶无耻的红字,但我要在他的心里读到它。”作者赋予故事的最后结局表明,只有他才是小说所要追究的真正的罪犯。小说通过对这几位主要人物的心理描写使得主题得以深化和升华。
整篇小说的心理描写是紧扣故事情节发展的。白兰从监狱出来后获得了自由,本可以到任何地方去,然而她却依然留在那座城镇,“那个与她密切相关的人就在这里居住并且行走着,这一切虽不为世俗所容忍,但在罪过最后败露之前,他们还有机会相聚”。可她很快又自嘲于自己依旧留在此地,“这里是她曾经犯下罪过的地方,也应该是她在尘世中受到惩罚报应的地方。因而,现在她每天所受的耻辱会长时间地洗涤她的灵魂,并且这种无期限的善行将可能使其灵魂更加纯净和圣洁”。很显然,她依旧留在这座城里是为了丁梅斯代尔,但由于惧怕根深蒂固的宗教观念,她把她的热情以及真实想法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在小说中,她的微妙心理被刻画得惟妙惟肖。这一叙述除了告诉读者她留在波士顿的真正原因,也为小说情节的继续发展作了铺垫。
作者除了注重刻画人物的心理描写,还特别注重对环境的描写。作者通过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手法,把抽象的、变幻莫测的心理活动描写得十分真实具体,细腻地仿佛可以感触到灵魂的跳动。当白兰与丁梅斯代尔在林中相遇时,白兰说服了丁梅斯代尔同意与她一起离开这个令他们痛苦的地方,这时,“恰好,太阳出来了。刚刚还阴雾迷朦的森林一下子变得豁然开朗起来。”这就强烈地衬托出两位主人公决心冲破牢笼时的愉快心情。
总之,虽然作者在《红字》中大量运用了象征、讽喻、曲笔等写作手法,但生动形象的心理描写仍然是其最富有魅力的写作特色之一。正如美国著名文学评论家亨利·詹姆斯所评论的那样:“书中的人物不是作为角色来感动我的,而是作为描绘的生动逼真,具有独特心理状态的一类人的代表来打动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