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苹果和三星达成和解协议,和解一起持续7年的专利侵权诉讼。两家公司向加州北区联邦地方法院提交了和解协议,但没有对外披露和解协议条款。苹果和三星的争端始于2011年,当时苹果指责三星抄袭iPhone和iPad的设计和技术。这起诉讼引发一场专利战,在多个国家衍生出约50起诉讼案。纠纷在美国之外已达成和解。2016年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上诉法院不利于三星的裁决,并将该案发回低级法院重审,以确定赔偿数额。最新的裁决是在上个月作出的,陪审团当时裁定苹果可获得5.39亿美元赔偿。在三星已经向苹果支付3.99亿美元赔偿金后,如果陪审团的裁定不会被推翻,三星还需要再赔偿苹果近1.4亿美元。此次庭外和解,意味着三星已决定不再就上个月的裁决提起上诉。
日前,日本专利局公布2017年知识产权活动调查报告,主要结论如下:2016年的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共38067人,比2015年增加了4.4%,以“电气机械制造业”最多,平均每家企业17人,其次是“运输机械制造业”为平均12.3人;2016年的知识产权活动费用为8003亿日元,其中专利申请费用约占三分之二,达到5187亿日元;“电气机械制造业”的知识产权活动费用最高,达到2395亿日元,其次是化学工业的810亿日元;在专利和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活动方面,所耗费用最高的是“电气机械制造业”,其次是“医药品制造业”。2016年至2018年,日本国内专利申请数量的年平均增长率达到0.1%,审查申请数量的年平均增长率达0.3%;2016年日本国内专利申请中,“纤维纸浆及纸制造业”和“商业机械器具制造业”的专利利用率最高;日本外国专利申请中,主要以“商业机械器具制造业”和“其他制造业”的专利利用率最高。
近日,德克萨斯州联邦陪审团作出一项裁决:三星电子因侵犯韩国技术学院一项专利技术,需向后者支付赔偿金或将高达4亿美元。据了解,韩国技术学院曾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三星电子侵犯了其鳍片晶体管技术(FinFET)制程工艺相关的专利技术。三星向陪审团表示,它与韩国技术学院合作开发了这项技术,否认侵犯了相关专利技术,并對这项专利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然而在这之后,三星的对手英特尔公司向这项技术的发明者取得许可授权,导致围绕三星是否侵权的力量博弈发生了改变。据悉,三星的这一侵权行为被美国法院裁定为“有意为之”,意味着法官可以将三星所需支付的赔偿金额增加到陪审团规定的三倍。
近日,印度总理纳伦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领导的联邦内阁批准了工商部下属的产业政策与促进部(DIPP)的提案,同意印度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版权条约》(WCT)以及《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这两部条约将版权保护的范围延伸至互联网与数字环境中。印度朝着实现中央政府于2016年5月通过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既定目标又迈进了一步。在该政策的指导和支持下,相关方有机会利用互联网与移动平台进军电子商务领域,从而通过商业化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两个条约都为创作者和权利人使用技术工具来保护作品以及作品的使用信息制定了框架,如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
近日,日本专利局(JPO)发布了《与标准必要专利有关的许可谈判指南》。这部《指南》主要是用于帮助国际与日本国内有关各方能够公平合理地安排那些与标准必要专利(SEP)有关的技术转让工作。《指南》明确表示:既不会提供规范性的规定,也不具有任何的法律约束力,同时也不会对未来的司法审判产生影响。《指南》对于企业应该如何展开谈判并未给出法律规定,而只是为谈判各方提供了一定的帮助。而且,该《指南》的附言部分也写到其还会在有关各方进行进一步讨论之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据7月19日消息,根据印度商务和工业部国务部长乔杜里向议会提交的书面报告,2017年印度授权了13045项专利,是2015年的两倍,2016年的专利授权量为9847项。印度专利申请数量激增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是新创企业数量增多。2017年印度新创公司数量年增加大约12倍,此外2016年印度政府推出的“国家知识产权政策”(IPR)也为此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该政策旨在通过简化程序和增强专利意识来加速相关系统,并将知识产权申请的平均处理时间从五年缩短至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