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志星
选人戴“有色眼镜”、用人带“择业歧视”,行吗?正常而言显然不行。然而,福建省龙岩市纪委自2015年以来,选用纪检监察干部却明显带有“择业歧视”。该市纪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选用纪检监察干部的6项标准,除了年龄、学历、专业之外,还提出了“严分公私美丑、明辨善恶是非……自奉约,自律严”“身心素质过硬”等品质要求。同时,还明确提出不予选用的5种情形。这些条款一公布,就有人认为过于严苛。
如此“择业歧视”,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又是关键历史时期纪检监察干部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所决定的。
两年多来,龙岩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择业歧视”条款,聚集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形成了“学历升,年龄降”和专业人才比例增多的可喜现象,队伍素质和结构得到明显优化。2017年,龙岩市纪委因此获得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打赢反腐败斗争,需要纪检监察这支“特种部队”,其战斗力,不仅有赖于实战磨炼、锻造,而且必须采取特殊的选拔标准,让德才兼备的人才以其特质求得特技,真正成为一支狭路相逢勇者胜,不辱使命能打赢的反腐败“特种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