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映 唐思玲
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义务教育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着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保护体系。
惠阳区检察院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近两年来,有近二十名处于义务教育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抢夺、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刑事犯罪,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临界犯罪未成年人更多至数十人。此外,在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行为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经调研分析,教育系统可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罪未成年人学校与家庭沟通不畅,家長未能及时掌握未成年人在校表现情况;二是对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未到校上课的“隐性辍学”及辍学情况,个别学校存在放任、不作为以及对教育主管部门瞒报的情况;三是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的后果及可能付出的代价没有清醒认识。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向区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就如何更好地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提出四点针对性建议:一是督促学校做好家校联合工作,促进家校良性沟通,及时将学生在校表现、到校情况反馈给家长,促使家庭与学校联合加强对学生的管教;二是对惠阳区适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和登记造册,采取有效措施,让失学、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同时避免更多学生失学、辍学;三是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必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将其工作效果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此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四是加大力度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重点加强对民办学校、非重点学校的监管、督导,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及学籍管理制度,定期到校检查处理。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教育、检察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接下来惠阳区检察院将继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