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启勇
手机的问题
有一幅画面或许你早已司空见惯:
卧室里,大床上,一“只”人斜靠在高高垒起的枕头上,紧握手机,眼球突出,神情随着拇指滑动或悲或喜。孩子拿着玩具期盼的眼神,他(她)视而不见;父母叫他(她)吃饭的呼唤,他(她)充耳不闻。周遭的一切似乎都与他(她)无关,无论十里春风还是三里桃花,在手机面前,全都黯然失色……
这“只”人,可能是你,也可能是你的孩子、妻子、兄弟……总之,如果不出意外,每个家庭都能轻易捕获几“只”。
有网友将这幅画面稍作调整:把手机换成烟枪,竟也丝毫看不出违和感。看来一百多年前荼毒中国的“鸦片”已经改头换面、再次袭来,严峻的形势逼迫我们不得不再次打响这场新时期的“人民战争”。
可能有人会觉得危言耸听——为了一只手机,至于吗!但当你出现眼睛发痒、睡眠不佳、精神萎靡、做事拖拉等症状时,也许你会同意我的观点。
借用《人类简史》中所述小麦与人类的关系举例:原本人类想利用小麦打败饥饿,为它播种、除草、耕地、施肥,付出巨大的艰辛。最终,小麦的种植面积越来越大,一片欣欣向荣,但照料它们的农民依然吃不饱穿不暖,命运丝毫没有改观。人类想利用小麦,到头来只是反被小麦利用而已。
人类与手机的关系也与之类似,原本我们是在控制手机,而现在,更像是被手机控制,一分一秒都离不开它:
每天起床第一件事是摁亮手机,每天睡前最后一件事是放下手机。在睡眠以外的大部分时间,即使正在工作、吃饭、开车……也会以极频繁的节奏查看手机。如果有较长时间不能使用手机,回来之后,第一件事肯定是急不可耐地翻阅手机;如果忘了给手机充电不得不关机,你的表情一定是恍恍惚惚、木讷呆滞。
孔子曰,须臾不可离也,说的就是手机。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手机给生活带来的便利:手机可以是闹钟,可以是手表,可以是钱包,可以是电脑;手机能帮我们叫滴滴,能帮我们叫外卖,能帮我们联系每一个朋友,能帮我们连接整个世界。
但有的时候,坏就坏在手机能做的事情太多。不绝于耳的手机提示声,就像一片盛满信息的汪洋大海。我们漂浮在上面,恰似一艘迷航的小船。
事实上,我们对于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重要,为手机设置那么多功能也完全没有必要。微信、
QQ、知乎、豆瓣什么的,少看几次,我们也会活得很好。简而言之,我们不过是落入了手机商的圈套。他们把手机做得越来复杂越来越超出实际所需,却让我们误以为是越来越强大越来越不可或缺。
原本手机只发挥电话的作用时,已让我们感觉时刻被锁定,无处可逃;如今手机不仅是电话还是电脑,在让我们被锁定的同时,还被理所应当地要求处理本该在电脑上处理的事情。
没想到,我买的居然是这样一部手机。
但我们也不是没有办法摆脱手机的控制。运动、旅行、读书甚至洗衣做饭,都比随时随地盯着手机有意义。关键看你能否下定决心。
譬如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已经想好:白天,除非有事联络、铃声响起,决不看手机;晚上,除非领导要求、工作需要,一律关手机。习惯都是养成的,活了三十年,我就不信我还摆平不了一部手机!
寫作的问题
在我迄今并不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有两个关键词无法回避:踢球和写作。实话实说,现在的我更喜欢踢球,不喜欢写作。因为踢球是体育课,写作是作文课。中国的学生,不论毕业多少年,基因里肯定都还潜藏着对体育课的热爱以及对作文课的抵触。
而我之所以会这样,还有一个特殊原因:从大学毕业开始,即以写作为生。你知道,不管多么热爱一件事,一旦成为职业,都很难不产生反感情绪——由此可见,所谓“上班”是多么的泯灭人性。但在出来工作之前,二者的地位在我心里其实不分伯仲:我喜欢在球场上带球疾驰风从发丝穿过的感觉,也享受文章里一点小聪明引起身边人共鸣时的得意。两者犹如小时候夏夜里的萤火虫,闪着光芒,上下翻飞,吸引我在田埂上奔跑追逐。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江西出版集团下属的《足球俱乐部》杂志任编辑,这个地方我现在回忆起来仍是痛苦大于快乐。我的主编、副主编轮流折磨我,对我写好的、编好的稿子,翻来覆去地改。虽然我很佩服他们的耐心,但每次看见自己精心准备的文稿被改得面目全非,我都心如死灰。整整两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不过就像一本心灵鸡汤的书名一样:《感谢折磨你的人》。正是这段魔鬼训练般的经历,让我学到了规范的表达方式,养成了严谨的行文习惯,于是从《足俱》离职的时候我可以自信地说:我出手的文章,一般人挑不出毛病。
但没毛病只是基本要求,想要在写作这条路上走得更远,必须要有自己的风格。我不知道自己是哪种风格,但我知道,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大师的作品可以滋养人,却不见得适合其他人,与其成为“某某第二”,不如成为“我第一”。我爱看《神雕侠侣》,觉得写作者也应该像杨过那样,集百家之所长,融会贯通成专属于自己的“黯然销魂掌”。如何做到融会贯通?一条演艺圈的名言可以借鉴:最好的表演,就是不演。
难道最好的写作就是不写?当然不是。你会这么理解我也不怪你。我想表达的是,遵从自己的内心就是最适合自己的写作方式。也许有人跟你读过一样的书、听过一样的歌、见过一样的人,但我敢打赌,没有任何人和你拥有完全相同的经历,譬如我:在城乡结合部长大,在广安中学读高中,在南昌上大学,在江西出版集团找到第一份工作,在广安日报社写了五年多专栏,再到文联做文艺编辑……如此普通的人生,我能断定世上都找不出第二个,何况独特如你!
当然再独特,不能用文字表达出来也白搭。所谓作家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此:作家能准确而生动地写出内心所想,让人感同身受;而普通人内心想的是一回事,表达出来却又成了另一回事。如何才能拥有超强的表达能力?答案已在前文提到:多读,集百家之所长。读得多了,自然会想写,写得多了,自然成一派。但是读和写之间有个比例问题,至少得读个一桶水,才好意思写个一杯水吧。如果你只读了一杯水,却想写出一个游泳池来,那也不现实,即使勉强做到了,这池子里也多半是你绞尽的脑汁,全无厚积薄发时的从容与自信。
可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哪儿还有精力去读书?我的答案是,利用习惯的力量。习惯都是养成的,读书也可以。先从自己喜欢读的书开始,固定时间、固定地点、固定阅读量,像我,很多书都是早上上厕所的时候读的,当然这画面不太雅观,或者如曾国藩,每天读史十页,你再忙忙得过曾国藩?然后读你喜欢的作品的周边,比如你喜欢鲁迅的《呐喊》,那是不是可以再读一下《彷徨》,由鲁迅再延伸到民国时期的林语堂、梁实秋、胡适等,再由这些人延伸到跟他们相关的其他作者或作品。你的阅读量渐渐充盈,收获也越来越多,时间一长,你会发现,读书已潜移默化成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和写作水准也已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在目前的环境下,从事写作仍然是个低性价比的工作,反正从文联下属的十多个协(学)会来看,作协里的富裕人群比例是偏低的。很可能你写作多年,既没有挣到名也没有挣到钱,反而还落个神经病的头衔。但这并不重要,写作本就是很私密的事情,我们可以接受他人善意的批评或建议,也可以拒不接受世俗的目光和求备的指责。写作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取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