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李达全集》:当理论与现实“相遇”

2018-08-15 00:46
社会科学动态 2018年2期
关键词:李达经济学马克思

李 志

2016年12月,由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汪信砚教授主编的《李达全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正如陶德麟教授在《〈李达全集〉总序》中所指出的,“李达(1890—1966)是我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之一、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和中国最有影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他毕生从事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著述和宣传,在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等诸多领域都有开拓性的贡献。”在这一意义上,《李达全集》的出版对于李达思想的深入研究乃至今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研究都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文献依据。而且,正如汪信砚教授在该全集的《编纂说明》中所说的,“李达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乃至整个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少有的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术大师”,在诸多研究领域“都取得了开创性的成就,真正实现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探索和综合创新”。纵观20卷本的《李达全集》,《社会学大纲》、《经济学大纲》、《法理学大纲》等无不是跨学科的杰作,达到了大多数当代中国学者所难以企及的学术高度,所以上述关于李达思想的评价可谓恰当而公正。

面对卷帙浩繁的《李达全集》,本书评不打算泛泛地谈一下笔者的观感,而将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殊现实的关系的角度,将那些曾经在历史中蒙尘和遮蔽的思想火花呈现出来,使之再次闪耀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星空。

从1919年到1964年的四十多年间,从社会学、哲学到经济学、法理学等,从时评、译著到论文、著作,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至少可称得上是李达的思想主线之一。

早在20世纪20年代的时候,李达在讨论社会革命、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等问题时,已经难能可贵地以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作为思考的切入点。比如,他在《社会革命底商榷》 (1920.12)一文中指出,所有的社会革命都不是理论的产物,“不是在哲学中探求而得的,乃是发生于现社会的经济状态之变动”,“所以我国在中国运动社会革命的人,不必专受理论上的拘束,要努力在实行上去做”。在当时不少知识分子执着于“西学”还是“中学”的文化大辩论时,李达已经敏锐地意识到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即,那些外来的思想与真理(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而言总是普遍的与抽象的,当这些理论进入到复杂的特殊的中国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时,如何与现实对接呢?有志于改造中国社会的革命家们,应当以什么样的方式开展自身的实践呢?完全听从于已有的理论,还是完全顺应当下的特殊现实,抑或在理论与现实之间寻求一种张力?

在《马克思还原》 (1921.1)一文中,李达已经开始尝试回答这一问题。他谈到:“马克思是理论家又是实行家,实具有二重资格。学者的马克思与实际运动家的马克思或不免略有出入的地方,马克思的门徒就因为这种关系,发生了许多误会出来。固守师说的人则拘泥不化,自作聪明的人就妄加修改,把一个马克思的真面目弄湮没了。”在此,李达一方面指认了马克思的两重身份,即作为理论家的马克思与作为革命实践者的马克思,强调马克思主义并非一种为理论而理论的纯粹真理;另一方面提出了另一个重大问题,即如何继承马克思的思想而不至于背叛马克思的问题,也就是后世著名的关于“修正派马克思主义”的争论。按照李达的观点,只固守于马克思的纯粹理论,或根据时事的需要任意修改马克思的理论,都是错误的做法,而应当在理论与实践统一的意义上继承马克思思想。

李达在其后的多篇文章中继续了这一讨论,并且开始自觉地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相关联。比如,在《马克思学说与中国》 (1923.5)一文的开篇,他就连续提出了三个问题:目前的中国可以应用马克思学说改造社会吗?如果目前中国可以应用马克思学说改造社会,中国无产阶级应该怎样准备、怎样实行?假使中国无产阶级能够掌握政权,应该采用何种政策?如前所述,正因为马克思学说不是为了理论而理论的纯粹理论,所以,在现实运用中才具有合法性。但即使如此,李达并没有认为,这种学说可以在任意的情况下被应用,换言之,马克思学说在中国的应用带有一定的条件性。例如,对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革命的论断,即共产主义革命只会在那些物质生产力已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里面发生,或者说,物质条件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条件的原理,李达的解说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出乎意料却又合乎情理的:“照这样说,无产阶级要举行政治革命实现社会革命,务须等待一切生产力完全发展的时候方可实行了。但是一切生产力发展的‘余地’之有无,却不是用数学方法可以测量出来的。”⑦既然生产力发展的余地无法被准确地测度,既然原先被赋予确定性和必然性的物质条件也带有不确定性和偶然性,那么,无产阶级革命为何不能依靠另外一些主观条件呢?这就是李达提到的社会的环境和无产阶级的组织与战争的勇气⑧。

当李达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实关联起来加以考虑时,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与作为实践背景的中国现实同时进入到他的研究视野中。比如,就较为纯粹的理论研究而言,李达曾不止一次地比较过唯物史观与民生史观的异同。在《民生史观和唯物史观》 (1928.6)一文中,他指出,民生史观适用于一切人类社会,而唯物史观主要适用于有阶级的社会,尤其指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在现实研究方面,李达也曾明确强调中国革命的特殊性一面,正所谓“世界上决没有完全相同的物,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人,同样,世界上决没有完全相同的社会性与国情,也没有完全相同的革命……所谓特殊性,即是依据中国社会的客观的条件而定出的革命的步骤和方法”。事实上,李达不仅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革命之间的这种关联,而且也重视一切社会科学与当下社会生活之间的密切关联。其经济学研究与法理学研究,就是这方面的两个范例。在《经济学大纲》 (1935)中,李达指出:“我所讲授的这部经济学,是广义的经济学。我的研究所以要采取广义经济学的立场,不仅是具有纯理论的意义,并且还具有实践的意义。因为广义经济学,并不仅是为了求得经济学的知识才去研究一切经济构造,而实在是为了求得社会的实践的指导原理才去研究它们。即是说,我们不是为理论而理论,为科学而科学,而是为了经济上的实践才研究经济学”。又如,在《法理学大纲》 (1947) 中,李达再次强调:“科学的社会观,不单是社会认识的方法,同时又是社会实践的方法。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实践的指导。各种理论的命题,如果移到现实生活方面,并根据它改造现实生活时,这理论就有直接的现实性”。

当然,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理解理论与现实的关系?如何在实践上既保持理论的普遍性又兼顾现实的特殊性,从而实现形式灵活但始终坚守原则的社会革命?

对李达而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问题构成社会科学的根本问题。他在译著《辩证法唯物论教程》 (1932.9)的《译者例言》中强调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遗教,阐明哲学上的伊里奇的阶段,用新的社会的实践,例证辩证唯物论的真理,借以统一新时代的新理论与新实践,指明行动的路程。”

李达还在不同的情形下尝试探讨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具体路径问题,李达认为,任何理论研究,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都应该自觉地将那些在具体社会现实中发生的具体问题作为核心问题的一个部分,并相应地给出理论上的解答。关于这一路径,李达有时是借译著来表述的,比如《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根本问题》中的伊里奇的话——“理论的研究,只对于实践的活动所提起的问题给以解答”;有时,他是直接将其运用于自身的研究,比如《法理学大纲》所谈到的“提起法理学的任务时,我们不能不以中国的法律、法学及其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为问题”。

表面上看,李达提出的这一路径过于平凡。在众多统一论中,强调理论应用于实践从而变成具体现实的看法,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等同于经世致用的传统智慧,恐怕是最为普遍的了。但我们从《李达全集》中发现的却是另一种形式的统一,一种相互关联和渗透却又彼此独立的统一。在这种统一中,理论的东西依然在相当的程度上保持为理论的,但又因为现实的东西的“诱惑”与影响,而不断地更新自身的内容与问题,从而始终是面向现实的理论;在这种统一中,实践或行动也依然保持为自身的形态,但也因为理论的东西的“规制”与影响,而不断改变行动的目标与形式,从而始终是朝向理论、超出当下的那种现实。因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所传达的不是彼此消融,更不是一方吞并另一方,而是相互吸引,是相互碰撞后、朝向自身的重塑与改变。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乃至其他一切社会科学研究,一方面要重视现实生活所提出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又不能将这些问题的解答推诿到实践那里。因为发现问题、解答问题本就是理论的职责所在。这或许正是李达将一生都贡献给理论生活的最重要原因,对他而言,理论之树常青!

最后,让我们以李达晚年的一段话共勉:“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书斋中的玩物、少数人的珍品,而是无产阶级用来改造世界的精神武器,共产党在革命斗争中的行动指南。它是在斗争的风雨中诞生的,也一定要在斗争的风雨中发展壮大,取得自己的阵地。马克思主义哲学如果失掉了这种革命的、批判的和实践的性质,就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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