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涛
(上思县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广西 上思 535500)
上思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地跨东经107°33′~108°16′,北纬21°44′~22°22′,居北回归线以南。南临防城区,北连扶绥县、邕宁区,东接钦州市钦北区,西邻宁明县。上思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其中影响上思县的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雷电、干旱、大风、冰雹、大雾、高温热浪和低温冻害等,而雷暴作为影响上思县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年平均雷暴日数达95 d,最多时达到126 d(1975年)。每年4—9月是雷暴的多发月份,占全年总雷暴日的77.5%,每天的雷电又多发于午后至傍晚。据不完全统计,1998—2017年共发生因雷暴灾害造成的人(畜)伤亡事件9起,造成的经济损失约54.15万元。
雷电作为强对流性天气所造成的主要灾害之一,由于其具有成灾迅速快、影响范围大、致灾方式多样等特点,给气象预报特别是防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首先,根据《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法规规定,县级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主要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承担。2017年之前,全县的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均由上思县气象局防雷中心承担。目前上思县气象局共有人员10名,其中从事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有2人。相比人员的紧缺,上思县每年要完成25所中小学、10个加油和液化气站、5个易燃易爆、12个工厂、46家企事业单位以及全县8个乡镇和农村地区防雷装置的年度检测工作。
其次,与安监等部门建立了防雷安全管理协作长效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防雷专项执法监督,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安全定期检测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要求进行整改。
再次,每年“3.23”“5.12”和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日,深入农村、学校、机关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科普宣传。
最后,为提高上思县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科学性,利用历史观测记录数据,统计和分析了上思县各区域的雷电灾害风险,并制作了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图(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按风险状况来说,西南部风险高,四周风险低,高风险区主要位于叫安镇。
图1 上思县雷电风险区划图
目前,上思县防雷减灾工作包括雷电组织管理、区域性雷击风险评估、雷电专业预警,防雷专业专项服务等,不断向建筑工程防雷工作、中小学、农村耕作雷电防护知识宣传和雷电设施改造等领域拓展。随着上思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城的不断加深,防雷减灾工作完善与否已成为城市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除了受地理因素的影响,目前上思县防雷减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由于受地理环境因素和历史因素的影响,上思县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技术水平及农业机械化现代化水平不高,农户知识水平构成和基本素质也相对低下,部分地区尤其是较远的乡村地区,由于固有的农业生产模式和特有的地理环境,再加上农民防雷意识淡薄,对于防雷知识的认知不足,观念比较落后。二是防雷体制不健全。市县两级防雷服务机构与气象部门还没有完全理顺在防雷服务企业、防雷管理之间的权责和分工问题,再加上县级气象部门人员相对较少,而需要服务的对象众多,导致防雷技术人员身份多重、岗位职责不明确。
目前,上思县防雷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由于防雷设施覆盖率不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与防雷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出台的法律法规没有完全按照要求落实到位。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在整个工程侦查、设计及施工的全过程并没有将防雷设施建设纳入总体建设中;部分单位在防雷检测及防雷整改工作中配合程度不够等。由于制度不健全及观念意识淡薄,导致乡村地区雷电事故频发,目前上思县防雷减灾工作所面临的压力依然严峻。
上思县的防雷减灾设备主要由上级部门提供,在技术层面上也主要是从上级技术部门的学习中获得,再加上防雷减灾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足,对新技术、新知识、新要求的学习和把握程度难免存在差距。就目前上思县的情况来看,部分新技术、新知识并没有与本县的防雷减灾具体实际工作得到有效融合,也没有总结出一套系统的适合本县的防雷减灾工作方案。
3.1.1 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中国气象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气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气发[2017]14号)要求,建立气象、安监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机制,将防雷安全纳入各级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巡查。与住房城乡建设、防雷管理各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市级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建立建设工程防雷安全管理经常性工作机制[1]。
3.1.2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配套工作标准,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配合开发和应用“广西气象服务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管理市场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规范随机摇号行为,归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查处情况等传递至工商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西)公示,记于企业名下,依法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3.1.3 加强防雷安全监督执法。加大防雷法制宣传力度,加强防雷安全日常监督执法,公开举报电话,及时查处各类防雷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探索将气象行政执法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测试,提高防雷执法能力和水平[2]。
3.2.1 规范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市场。制定防城港市气象部门防雷装置检测事中事后监管配套制度,包括从业登记、信息公开、质量考核、监督检查、信用评价和年报抽查等。加强防雷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制定防城港市防雷技术服务规程,并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全市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工作,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加强质量考核结果的运用。引导、督促行业自律,营造防雷服务行业诚信环境。
3.2.2 发展防雷技术服务。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并提供防雷技术服务,培育和发展防雷服务市场,不断提高自身防雷装置检测、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技术服务能力,补齐服务短板,提升服务水平,扩大供给能力。
3.3.1 推进雷电预警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开发雷电检测网络信息平台,定点定时发布雷电预警信息,建设乡村雷电监测网,将卫星云图与雷达探空等搜索结果与观测材料相结合,积极配合乡村两级,做好雷电天气和危害等级的预警预报业务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现代技术,多途径、多渠道进行信息发布和预警,扩大信息接收面并提前做好雷电灾害预防工作,尽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雷电对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3]。
3.3.2 加强雷电监测预警预报。加强雷电监测网和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地区防雷基础设施建设,继续配合提升和优化雷电观测网“三网一系统”,强化雷电观测资料在市县二级的应用,加强市县级雷电监测、预警、服务业务建设。建立完善雷电实时监测预警业务体系,提高雷电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提高雷电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扩大雷电预警信息覆盖面,重点做好中小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企业、油库、气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的区域(尤其是农村地区)雷电预警服务[4]。挖掘市场需求,拓展个性化、专业化的雷电专业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手段和服务水平。
3.3.3 强化防雷减灾科技支撑。强化雷电监测技术、雷电致灾机理、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技术等雷电研究,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注重防雷减灾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发挥气象部门的专业优势,提升防雷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
防雷减灾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公共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功能,推进本县防雷科普宣传和教育,提高群众意识。依靠全社会和全县人民的力量,不断建构和完善防雷减灾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做好乡村两级防雷减灾宣传和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雷击事故,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乡村地区农业生产、农民生命健康安全,促进全县防雷减灾工作科学、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