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复兴
在北大荒,最有名的山,当数完达山。我只进过一次完达山,去那里伐木。数九寒冬,坐上爬犁,几匹马拉着,爬犁飞快地在雪地上跑,简直能和汽车比赛。刚进完达山,风雪飘起,洁白如玉的雪,铺满山路,爬犁辙印下粗粗的凹痕,立刻又被雪花填平。如果没有两边的参天林木,爬犁始终像是在一面晶莹的镜面上飞行——让人感觉,就这样一直跑着可以飞到天上去。
快到目的地了,雪说停就停了。好像突然之间太阳就露头了,天上的雪花不知藏到了哪里,只剩下地上一片白茫茫。突然,不知从哪儿飞来一群像麻雀大的小鸟。当地人管这种鸟叫雪雀。我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奇怪的鸟。它们浑身的羽毛和雪花一样,也是白色的,只是略微带一点儿浅褐色。雪地上飞起飞落着小巧玲珑的雪雀,和雪地浑然一体,在夕阳金色余晖映照下,分外迷人。那情景有些像童话,仿佛我们要赶去参加森林女王举办的什么舞会,而它们就是森林女王派来的向导。那群雪雀在我们的爬犁前飞起飞落,然后飞到林子里,落在树枝上,坠得树枝颤巍巍的,溅落下的雪花响起一阵细细的声响,像是雪在窃窃私语。
安扎下帐篷,已经到了晚上,一弯奶黄色的月亮升起来,在缀满雪花和冰凌的树枝间穿行。第一顿饭,我们用松木点燃篝火,把带来的冻馒头放在铁锹上,架在火上烤,烤得金黄的馒头带有松木的清香。我们吃凉不管酸,吃着这样松香撩人的烤馒头,欢笑声四起。
那一次,在完达山伐木很长时间。几乎一个冬天,天天被树木簇拥,被白雪包围。有一种远避尘嚣的感觉。远离北京、对家的思念,统统被这大雪所覆盖,被这森林所遮掩。这种感觉,是在别处未曾有过的。
完达山上森林里的雪,让我难忘,还在于那时候我们天真烂漫甚至虚妄的情怀和想象中的雪,其实是不真实的。我们不知道这样洁白美丽的雪花中暗藏的玄机甚至是杀机。
在知青中曾经流行过这样一句话:年轻时不懂得爱情。其实,是年轻时不懂得大自然。大自然風平浪静的时候,显得云淡风轻,什么事情都没有。但是,一旦风波骤起,就会是人命关天。纷飞的雪花中,洁白的雪地上,滴落的殷红鲜血,实在是惊心动魄,让我难以忘怀。在伐木时被大树突然倒下砸伤的知青,是那么年轻,和浩瀚的森林里那些成百上千年的古树对比,是那样地不成比例。
这是我现在的想象。当初,我们一样吃凉不管酸,我们一样年轻气盛争强好胜,以为是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当初,我是把那洒在雪地上的滴滴鲜血,写成诗,比喻为雪地上的朵朵红梅花。那时,我们真的是吃凉不管酸,内心里鼓胀着小布尔乔亚的情怀,以为诗比生命还要重要,还要美好。
记得是那样清楚,我们从完达山下山的时候,我还惦记着上山时见过的雪雀,我希望在下山时,能再次见到它们。内心里的渴望,就像要见情人。可是,我再没看见过雪雀。以后,在北大荒所有冬天的日子里,我都没再见过雪雀。我一直渴望能再见到它们,也曾在下雪和雪住的日子里,专门寻找过它们。但是,我都没能再见到它们。好像第一次进完达山那天看见的一切,不是真实的,只是一时的幻觉。
(摘自《今晚报》 图/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