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各级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案卡漏填、错填问题一直存在,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案件信息公开的智能化发展,案卡错误填录已经不仅仅只是影响检察机关内部的统计数据,更是影响到案件相关人的自身权益,成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案卡填录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达到规范检察机关案卡填录的目的。
关键词 案卡填录 检察机关 规范
作者简介:刘恒恒,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167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去行政化的员额制检察官独立办案负责制已经成为常态,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办案监督对案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开展案件管理与监督,主要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而在系统内最能完整反映出案件信息的是案卡项目。所以,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是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案件管理与监督的必要途径。
一、规范案卡填录的意义
目前,检察机关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程线上办案。在系统内,“案件”构成的基本单元即为案卡,案件受理时以案卡填录为基础,全面录入基本案情和嫌疑人信息,案件办理过程中制作各种文书要及时将主要内容填入案卡,案件裁判结果审查时也要在案卡中体现出判决书内容。由此可以看出,检察机关案卡填录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整个过程。规范案卡填录的意义:一是规范司法行为,案卡填录直接影響案件办理进程和生成相关文书,错填案卡可能导致案件办理出现程序性错误、制发的文书出现内容错误,进而影响司法公正;二提高检察统计报表质量,统计报表是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总体概括,蕴含着巨大的案件信息,是为领导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的依据,也可以直观体现出检察官的办案数量,而报表中数据的直接来源就是案卡项目;三是树立检察机关司法权威,随着智能化检察的迅速发展,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在公开程序性信息和文书的基础上又加入了微信绑定推送功能,案卡内容信息将通过微信直接发送到代理律师手机上,从而对代理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实时监督,这就对检察机关规范案卡填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案卡填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现阶段,检察机关案卡填录出现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一是漏填案卡,即遗漏多个应填的时间节点案卡信息,或是遗漏具备关联性的应在同一时间填写的案卡项目中的某一部分,例如一审公诉案件漏填一审判决生效日期、上诉日期、共同犯罪中某一人的审结情况案卡等;二是错填案卡,错填案卡较多出现在需手动搜索选择的项目或是存在数量单位的项目中,例如一审公诉案件错选审结罪名、移送法院日期、涉案金额或民事监督案件中的申请类别等;三是事后修改,即因客观原因需要在应填案卡的时间节点过后再作修改的,例如将一审公诉案件判决生效日期修改为上诉日期等。
此三类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检察官对案卡项目认识不够全面,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15年上线时就涉及七千多个案卡填录项目,而且近年来经过数次更新,又新增了大量的案卡项目,部分检察官办案时不能准确把握每一案卡项目的准确填录规则,因而错填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检察官填录案卡时不重视、不认真,由于当前系统还不够完善,案件表单和人员表单是分开填录的,这就存在大量的案卡项目需要重复填录,检察官在办案时错误认为只填录其中一项就完成了工作,从而出现案卡漏填。再者有的检察官在进行填录时没有仔细查看案卡项目的内容,例如涉案金额项目的单位万元就容易被忽略,造成某一案件在系统内显示涉案金额数以亿计。三是案件信息追踪不及时,部分案件在作出结果后,往往需要进行跟踪监督,例如审查逮捕案件作出决定后,需要监督执行情况、一审公诉案件判决后需要监督生效或上诉情况、民事行政案件提抗后需要监督后续结果情况等,若办案检察官不积极行使法律监督职责,会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获取案件后续信息,从而错填案卡,事后再进行修改,严重影响案卡填录质量。
三、规范案卡填录的解决措施
(一)集中培训,详细指导
办案检察官能够准确、及时填录案卡的前提是对案卡项目有全面、深入的理解,而根据当前整体情况来看,大多数基层院办案检察官对系统内案卡整体了解不深入,一般只能掌握常用的案卡填录项目,所以需要对案卡填录进行统一培训。一是要针对每一条线业务部门做好详细的培训计划,要做到案卡项目全覆盖、易错项目着重讲。案管部门干警在进行日常案件巡查时,要做好易错案卡项目的记录,并归纳总结出每类案件、每名检察官出现错误案卡填录的具体原因;二是选择合适时机开展集中培训,例如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后、年底进行检察官绩效考核时,此时开展培训更能让检察官在思想上提高重视、对在会上指出的本人填录问题也更容易接受;三是对检察官在日常办案中提出有关案卡填录的问题时,要进行详细的填录指导,让办案检察官明白如何填录的同时更要理解案卡项目包含的案件信息,避免因对案卡项目理解有误而再次出现错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