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柱
我是一块手表,历史可悠久了,已经出生三年了。一年前,小主人将我带回家。我心想:我等了主人这么久,主人一定会好好爱护我。果然,他天天都戴着我。我的主人多爱我呀!别的表一定特别羡慕我,因为我以前的手表兄弟们,现在不是在木橱窗里继续等待,就是在回收站了。
我是一块见过世面的表呢!托主人的福,他还带我去旅行呢!我去过北京的故宫,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去过贵阳的古镇,体验少数民族的风情;去过普安的茶园,闻过浓浓的茶香。
说来也怪,我和主人很有缘分。去万峰林的那一次,我被毛手毛脚的主人弄丢了。像一个迷路的孩子,我担心从此和主人失散再也不能相见。幸运的是我被一位老奶奶找到了。我喊:“老奶奶,把我拿给我的主人吧!”可惜,无论我怎么大声喊,老奶奶都听不见,我生怕主人不来找我。在我绝望的时候,主人找回了我,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一把抱住主人的手腕,再也不想放开。可是第二天,主人在学校走道里和同学们疯跑时,又把我弄丢了。当时我试图紧紧环住他的手腕,還是没有用,主人一下子甩飞了我。幸好,我被拾金不昧的同学交到了大队部。当我见到主人时高兴得都快心跳停止了——哎呀,不能停,要不就不能为主人工作了。你们说,这不是缘分是什么呢?
我还是一块很强壮的表。因为主人每天都会戴着我去跑步,他跑的时候我也跟着锻炼身体。我这么强壮,一定是表中之王,不像别的手表弱不禁风,动不动就坏。
跑完步后,我被糊里糊涂的主人放在衣兜里,扔进洗衣机里洗了四十分钟,洗得我眼前直冒金星。我心想:“这次一定是九死没有一生了,要和主人永别了。”主人终于打开了洗衣机,我总算重见天日。他把我捡起来,发现我居然还在工作,哈哈,我是不是很厉害?我都佩服自己的生命力了!这都得益于发明我的人给了我一个特异功能——防水,也要庆幸我和主人常常一起锻炼,才经住了这番折腾!
指导老师/方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