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菲菲
记得有位法律同行问我:“你们二审工作很轻松吧?都是些小案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就结案了!”当时我本能地想去反驳,随即我想了想,其实他说的乍一听有些道理,我在二审办的最多的就是——“小”案。
我们通常把那些犯罪金额小、刑罚不重的案件称为“小”案。但是,“小”案是不是意味着没有争议?是不是意味着可以简单应付?是不是意味着无足轻重可有可无?显然不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一个“小案”,都是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小”案件有“大”内容。二审案件审查绝不仅仅局限于上诉理由或者抗点内容,它是对一审或原审裁判中的案件事实、审理程序、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而严格的审查,因此二审案件审查与一审案件审查在规范性要求上并无本质区别。那么,刑事二审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呢——权利救济与保障、纠错防错及统一司法。
古罗马法谚道:无救济则无权利。刑事二审对一审被告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提供救济机会,并且,在两审终审制的背景下,刑事二审是人权保障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国家追诉权能够达到的最远的地方。那么,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扮演什么角色?全面审查案件,延续一审公诉职能,进行法律监督,参与刑事二审开庭,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完成对一审裁判的支持或者驳斥。我们办理过一起事实非常简单的上诉案件,被告人实施了销售违禁物品的行为,一审法院认定其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上诉人虽提出上诉,但对量刑并无异议。经过我们全面审查案件发现,在本案一审宣判之前,最新的司法解释已对前述销售违禁物品的数量及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上诉人的犯罪行为应在三年以下被量刑。如此看来,五年六个月的刑罚明显量刑过重,对被告人不公平。最终在我们的建议下,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这个案件告诉我们什么?我们办理的是案件,经手的是权力,关乎的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个看似简单的“小”案件,考验的是办案人员的细心、耐心、恒心和智慧。
事实上,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在实现着刑事二审纠错防错的功能。通过办理上诉、抗诉案件,多数案件的裁判得以确认,个别案件的错误得到纠正,在纠错防错的过程中,指导并规范了法律适用,促進了精准司法。如,我们办理过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抗诉案件,这起案件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身份问题。对国有出资企业中的相关工作人员能否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涉及相关罪名的选择适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系某国有银行支行行长,区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出判决。我们结合案件证据材料查阅了大量法律法规,认为国有银行属于国家出资企业,其下属分支机构性质也应从属于国有银行。该案被告人职务系由负有管理、监督国有资产职责的上级党委任命,应系国家工作人员,一审法院判决定性错误,应当予以纠正。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抗诉意见,以受贿罪进行了改判。这起案件的处理,无疑对司法实践中纠正相关错误认识、准确认定国家出资企业中相关人员的主体身份、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方面,刑事二审救济权利、纠错防错,本身就是一个统一司法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日常案件会商协调制度,二审部门对辖区院具体个案进行分析研判和指导,以点带面,在统一法律适用的同时,实现了监督效果的最大化。我们辖区内曾发生过一起某厂家减肥仪不符合安全标准,致使本市两名被害人被电击身亡的案件。据了解,有六十几台该厂家减肥仪流向上海地区多家美容院,如若处理不及时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情况非常紧急。辖区院在接案后第一时间向我院进行了汇报。我们全程跟进指导辖区院办理案件,上下联动,在辖区范围内采取涉案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通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通过主流媒体宣传涉案减肥仪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巩固办案法律效果,推广同类案件办理经验,有效防止了可能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其实,作为一名刑事二审检察官,我们无数次体味过面对“小”案罪与非罪难定夺的纠结,也有太多面对上诉人一审搏态度求轻判、二审态度逆转翻供的无奈。但是,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我们深知,公正办案无大小!每个当事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一个集体,每起案件的圆满解决就是为矛盾的化解画上句号,每一次精彩出庭意见的发表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每一份说理透彻的抗诉书就是公正衡平实施法律的责任担当。
于细微处见耐心,于琐碎处见智慧。是的,我在二审办“小”案,并乐此不疲!
(作者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二审案件检察处检察官)
编辑:张程 35676727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