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忠杰
摘 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理论清晰,意义重大,我国现阶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已经大范围开展,但仍需要继续加强,具体来说需要从规章制度的建立、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明晰化、教育培训力度的加强以及考核奖惩制度的确立来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关键词: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
前言: 隐患是生产经营过程中隐蔽的、可能导致事件的缺陷。近年来,安全隐患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接连不断地出现由于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导致的事故更成为人们谈论的焦点。对于天然气管道行业,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隐患一日不除,企业就永无宁日。隐患治理就是通过制止不安全行为,弥补管理缺陷,采取技术措施等手段,最终消除危险状态的过程。
一、企业对事故隐患自查自报执行不到位
1、不去查
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够重视。特别是一些企业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较差,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被动应付,缺乏主动性。虽然按规定制定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形同虚设,工作责任没有真正落实,甚至认为没有隐患可查。
2、查不出
一方面,能力所不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对企业来说,尤其是部分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规范。然而现在许多企业员工甚至企业管理者的业务能力及素质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管理要求,无法适应安全生产的新要求,这就造成辨识不出事故隐患或辨识不彻底。另一方面,没有做到全员参与。到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和检查时,经常发现安全管理人员忙得可开交,而其他部门和人员却闲得无事可做。再到车间抽查,发现作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细节、隐患排查的基本知识知之甚少,这势必造成隐患排查工作事倍功半,工作质量和工作标准就会大打折扣。
3、查了不改
有的企业因为效益不好,在经济上无力承受,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有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十分淡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没有给予足够重视,或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听之任之。有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起来难度极大,有些甚至根本无法整改。
4、查了不报
对于那些整改难度大,甚至是根本无法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多数企业不愿意也不敢上报,认为一旦上报了就是自找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就造成部分单位报小不报大,报轻不报重,有的干脆零上报。
二、企业安全隐患治理措施
1、全员管安全,全员讲安全
虽然我处目前已构建了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各单位均配置了专(兼职)安全员,但我处场站数量多且分散区域广,生产任务多,施工作业活动多,繁重的监管任务情况下,安全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造成繁重的监管任务与相对薄弱的监管力量的矛盾,使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全体员工要全面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发现各类违章情况要及时提醒和制止,营造出全员管安全,全员讲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
2、 增强紧急响应的有效性
以岗位、组织或作业单元为主,根据工作、生产、生活条件包括各种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等条件,分析潜在的隐患、危险源等,预想可能发生的的事件,有针对性、预见性的制定应变措施,形成一个正式书面的方案,通过实际演练等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应知应会。
3、清除思想隐患,做好排查前期基础服务
通过相关的宣传与普及,在员工间达成普遍共识,在改善制度之后,对员工的思想进行疏导与理顺,通过一定的宣传教育使得员工更好的认识到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的重要性,了解隐患排查治理与人身生命安全的联系,只有在其思想上建立坚实的基础,才能使得隐患的排查治理管理工作有效的开展。
4、借助规范的安全评价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通过开展规范的安全评价工作,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评价,查找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预防和降低安全事故风险。同时,安全评价还可以弥补部分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可以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更加全面、更加彻底。由专业机构依靠科学方法开展安全评价在今后仍将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措施,但是要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和评价失实的机构要加大处罚力度,使安全评价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坚强助手。
5、奖惩与考核体系建立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完善的奖惩制度能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开展。因此,政府部门要建立竞争考核和奖惩机制,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具体的奖惩手段可以结合安全生产责任险、风险抵押金、税率浮动,黑名单等手段强化奖惩、制约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责任追究。对于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的单位,进行鼓励和支持,比如人员和财力的支持;而对于有效通过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得以防范生产事故的情况要将其经验加以推广,并通过制度保障其深入进行。
6、加强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作为促进隐患排查工作更好进行的前提条件,应放在重要位置。教育培训的构成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和培训组织四方面。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等为主要培训对象。教育培训的内容有:首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工作内容、工作方法、职责要求等;其次,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解读与应用;再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操作等专业知识。教育培训的形式大多采取集中授课、教学视频、书面课件、上机实操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方式。
7、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自查自报
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自觉主动地做好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的问题。现阶段国内许多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还不健全,必须通过外部强势手段来推动企业落实。譬如,近期开展的全国范围安全大检查,一改以往提前设定好检查内容、部门、路线的模式,采取暗查形式,不打招呼、直插现场,同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当成事故一样严肃处理。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监管部门不但能了解企业最真实安全生产情况,还能对那些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我约束力差的企业起到震懾作用,真正做到堵塞漏洞、排除隐患,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只有真正严格执法,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加大企业违法成本,才能真正触动企业,真正对企业起到警示作用,真正促使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则是从业人员的差错行为,如何从根本上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数量,降低事故带来的各项损失,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势在必行,这不仅关系企业自身发展,同时也是关乎社会稳定发展和群众日常生活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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