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要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依靠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广东、贵州等省市区陆续出台各具特色且具有探索性的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数字经济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近年来,江苏加速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江苏经济重要的新增长点。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紧迫性
据腾讯研究院公布的《中国“互联网+”数字经济指数(2017)》显示,2016年江苏数字经济指数位列全国第五,远低于第一名广东省,也低于北京、上海、浙江三省市。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与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相匹配,必须加快智能化主导的数字经济发展,这是构筑江苏经济发展新优势的重大机遇。
江苏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有着良好的基础,其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江苏经济规模、产业体系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智能制造等方面基础扎实;二是江苏人才资源集聚,有关数字经济的科研机构及平台具备相当水平,潜力较大;三是江苏在大数据、物联网、智慧江苏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规划及政策,在制度上保障数字经济的发展与壮大。
虽然江苏数字经济有着良好的基础和发展优势,但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对数字经济及其发展规律趋势有思考认识,但不深刻全面,更多地将数字经济的认知局限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本身;二是数字经济的发展有亮点,但不明显突出,缺少有影响力的平台和引领型企业,缺少高峰;三是人才科研资源丰富,但集聚创新动能不足,缺少高端人才。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思路
主导方向。数字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智能经济,制高点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生态系统的构建要以智能化为主导方向,突出智能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人工智能是今后5—10年经济社会发展强大的驱动力,必须牢牢抓紧这个战略重点,领先发展人工智能。
生态结构。数字经济生态结构概括起来就是“一大二化四个基础”。“一大”就是建立智能数字大脑。数字大脑用以存储、管理、保护数字经济的基础海量数据,其顶层为省、市两级数字大脑,其功能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发政府数据资源,实现对数据资源的集中管理、应用与保护。“二化”就是智能产业化和产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包括智能硬件、智能软件和智能服务;产业智能化包括智能工业、智能农业、智能服务业、智能农村、智能城市等,是实体经济与数字技术的融合,是传统经济的重构。“四个基础”就是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动力,是打造高端数字产品,并最终应用于实体经济,使其跨越升级的重要支撑。
产业布局。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和优势,抓住数字经济发展“风口”,大跨度向以数字为基础的新实体经济“换道”,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方面定好位。如南京可在现有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优势基础上,重点发展云计算平台以及工业控制软件、研发设计软件、数据分析软件等高端服务软件。苏州可继续扩大语音识别、机器视觉等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探索推进人工智能在智能制造、软硬件终端和服务业等领域的应用。无锡可发挥物联网及芯片产业的优势,把物联网产业做大做强。常州可加强机器人伺服系统、控制系统以及减速器等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能力,谋求智能制造方面的飞跃性突破。
生态机制。首先,数字经济生态内各要素要充分流动交互。新一代数字技术使得知识、技术、人才以及资本的交互成本大大降低,以往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了极大缓解,应构建价值共享机制,搭建共享平台,打破行政、板块等制约,使各要素充分碰撞,提升数字经济整体活力。其次,数字经济各产业间要跨界融合,形成协同效应。产业间的交互协同是资源高效运作以及创新的重要来源,数字经济是产业跨界融合的重要基础和动能,平台型企业跨界融合发展已呈明显态势。要高度重视培育本土平台企业,可以通过设立产业组织联盟、开展企业领导跨界走访、引导本地上市企业跨界并购创新型企业等方式加强产业间的交互协同,实现数字经济平台质的跨越。再次,各地间要开放合作发展,形成整体效应。各地产业特色、基础优势各有不同,盲目多向发展只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与错配,应基于本地产业优势,重点突破,沿着数字经济生态链深耕,互补发展,形成整体效应。
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对策
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数据基础。一是构建资源网络。支持鼓励政务大数据、经济大数据、生态文明大数据、民生服务大数据的开发、收集、管理,强力推动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数字化。强化数据资源管理和互联互动,完成信息资源共享交互平台,积蓄数据资源动能。在数据的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方面谋求体制和技术上的突破,使江苏成为数据资源最为富集、使用成本最為低廉、使用最为便利的区域。二是建立交易中心。抓紧研究数据产权的属性、标准、交易规则,谋划建立辐射周边、面向全国、通达世界的特色数据交易中心,打造数字经济核心资源汇聚、分享、联动的平台,以交易促流通、以流通优配置、以配置增价值、以价值塑模型,盘活海量数据资产。从股权共享、利益共享等方面探索数据资源开放共享的新型机制,支持创新型企业开展基于信息化的赋能管理新模式试点,构建平台化、协同化、开放式的组织体系。
提高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水平。一是创新技术机构。充分发挥各类产业联盟、行业协会整合产业链资源的优势,支持产业界建设共性技术开放、软件代码开源、开发工具共享的开源社区。二是突破核心技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内外大数据标准化建设和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创新资源开展前瞻性、先导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重点突破虚拟化、并行计算、海量信息处理、大数据存储、数据挖掘、分析算法、建模融合、人工智能、超级计算机、5G通信、区块链、量子技术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三是开发关键零部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动核心芯片、高性能安全可控服务器、海量存储、机器人部件(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统)、传感器、芯片等大数据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推进云操作系统、工业控制实时操作系统、智能终端操作系统以及高端传感器、人机交互等软硬件基础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强化数字经济发展的人才供给。一是建立培训体系。创新人才培训模式,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的数字经济人才培训体系。鼓励高校设立数据科学和数据工程相关专业,重点培养数据工程师等大数据专业人才。开展多岗位交叉培训、适岗培训,鼓励多渠道、多方式培养实用型人才、综合型人才、复合型人才。二是引进高级人才。制定顶级人才吸纳培育计划,下大力气吸引人工智能英才,在学术交流、标准研制、最佳实践和应用推广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利用大平台优势吸纳具有国际顶级水平的高级人才。三是深化大合作。着眼于数字经济创新生态系统及创新活动全过程需求,整合各方力量为各类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提供服务。定期举办数字经济相关国际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论坛,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项目和人才对接。
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主体的培育。一是构筑大企业平台。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工业云服务平台,组建行业的工业互联网联盟,支持建设十大行业级、企业级的工业云平台,争取成为国家级平台。吸引国际性、国家级数据服务中心、云计算中心等功能性平台落户江苏,建设一批公共服务、重点行业、大型企业云计算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支持BAT和华为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对接我省优势行业平台,增强高性能计算、海量数据存储、大数据分析、协同进程能力,使我省优势产业融入数字经济,形成行业性全国服务的大数据平台。组织实施十万企业上云工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展数字经济园区和平台,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业务系统的云化改造和云端迁移,打造平台能力建设与平台海量用户使用双向迭代、互促共进的技术产业人才支撑体系和商业模式。二是引进培育独角兽公司。依托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特别是信息、知识、技术等高级要素的配套,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为引进培育潜在的“独角兽”企业创造发展空间和条件。三是建立“双创”体系。引导和支持500亿元以上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互联网“双创”平台,坚持服务本企业与服务行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整合企业内外部创新创业资源,打造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共生的“双创”新格局。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鼓励制造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各类创新平台,加快构建协同研发、技术扩散、创业发展的“双创”体系。
加大数字经济发展的要素投入。一是统筹基础设施。以提升大数据获取、传输、存储、处理能力为目标,加快宽带江苏、无线江苏、高清江苏等信息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进三网融合。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开发区及大中型骨干企业建设基于“云+网+端”(工业云、工业互联网、工业信息终端)三级构架的工业信息基础设施,支持电信运营商、IT企业和工业企业开展“企企通”工程建设与合作。加强对智能制造系统(CPS)、工业APP的研发,鼓励企业探索行业CPS应用新模式。二是推动产业发展。从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角度,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传统、新兴企业和产业数字化、智能化,以数据驱动业务发展,以数据重建实体经济,创造江苏的云上产业、智慧产业。三是加快应用改造。引导各类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数字经济产业,鼓励设立一批(省级和地方)投向数字经济的创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开发符合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的金融产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培育数据驱动型典型示范企业,如对企业年度信息化投入超过年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实施所得税优惠,对通过两化融合管理贯标的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
完善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一是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构建面向政府企业个人的全方位、全流程、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向医疗、教育、健康养老、就业服务、社区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化应用,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营造数字经济发展的社会氛围。构建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省级数字经济核心指标定期发布机制。二是培育第三方服务。引入、培育数据共享、设备互联、场景互联、云服务和人工智能等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培育和引进一批解决方案服务商,从数据采集、管理、分析以及可视化,全流程为政企客户提供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三是加大政策引导及服务。在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行业准入、规费减免等方面创新政策,加大对数字经济支持力度。省级专项资金集中力量支持数字经济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构建、重大应用示范、标准规范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省级产业专项资金应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数字经济发展。加大对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开发数字经济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数据服务及应用的配套政策,将购买大数据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建立以信用为基础、以新一代信息技術为支撑的监管体系。
(作者系南京大学教授、江苏沿海发展智库学术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