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故乡

2018-08-06 07:31宋千寻
新青年 2018年6期
关键词:酒香丈量铁轨

宋千寻

富裕是我的第二故乡,许是住久了,有时候会恍惚觉得自己好像原本就是生在这里。曾经不喜欢的一切,时间的纤手摆弄过后,变成顺理成章的喜欢,我只有对故乡这么宽容过,这样一想来,我对他真有了故乡的感觉。

走在富裕的街头,如果愿意,可以去铁西那撇子去看看,顺便闻一下那里的空气,一定飘着酒香。老窖酒厂的酒锅起锅时,总会不吝啬的把这种香气向人间撒一撒,众人闻个酒香,便有了惬惬的醉意。百年的老厂,本身这个数字就是一种魅力的东西,我总是对旧的老的东西情有独钟,仿佛那数字里凝住的东西都有灵魂,所以见了古老的东西想要落泪。他们临摹过光阴的温湿,梳理过岁月的阴晴,收留过世间的悲喜,那是多强悍的生命。

此处,喜怒哀乐的岁月延伸进酒里,酒厂是衣钵,装载了厚重的一百年。

自小就认得酒香。不知道是因为北方苦寒之地需酒的热量,还是东北人真的很善饮,酒成为了一种日常存在,并且无处不在。三五岁的稚子年龄,嗜酒的父亲就尝试用筷子沾酒送进我嘴里,我拧起来眉毛,龇牙咧嘴,不懂得他们的享受。日后,我长大了,才知道喝酒的人喝得不一定是味道,而是那份无以伦比的感觉,把人带离现实的美妙,世间能做到的只有做梦和醉酒吧。可是梦里不知身是客啊,而酒里你是主人。后来父亲在酒里走了,我总觉得他是睡在了酒里,不愿意醒来看这个破碎又千疮百孔的尘世。真心的感谢酒,它让父亲离开尘世最后一刻仍然醉着,忘掉了那些沉重与伤痛。

我原本是久居乡野的闲散人,来到城市,讲真,我骨子里不愿意被关进繁华的笼子,嫌弃喧闹。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在春天时愿意出去走走,看看小城。乳品厂外侧那条废弃的铁路是我的新宠,这里早已经荒废,没有了当初的繁华,荒凉生出来的美是沁入骨髓的,没有繁花似锦,又不张扬,有那么一点点颓,一丝丝凉,一丢丢旧,还有那么一缕缕倦,就像是从前的旧人,或者像是过了盛年锦时的戏子,亦或是鲜颜落幕的美人。美人不美了,但是美人一生的故事和那些荒凉旧事,仍比世间繁华琉璃色的东西好得多,有质感又有生命力,我喜欢有故事的人和物,那是她生命的分量,浅薄的美丽总是不耐看的。

鐵道两边各有人家,东面是楼群林立,用院墙隔开了铁路,就隔开了荒凉,那边是一个繁华的世界,而这边是清凉的宇宙。铁轨西边是平房篱笆,赤色铁门,外面竖起竹竿,爬藤类植物不顾梳妆打扮,一路向前爬到顶端,响亮的把小花开在空中,去迎接第一缕朝阳。微风丈量着铁轨的长度,丈量着春天的长度,也丈量被太阳拉长的我的影子。我在铁轨上面走一圈,用了一上午,而微风溜了一圈,只用了一瞬间。我们到底相遇,他陪了我一程铁轨上的光阴。

小城这处好是我自己开发出来的,就不知后来会不会有人喜欢,也怀着和我一样的心境,在荒凉里走出来一席清丽。

老公不喜欢我在这里玩,他说太荒凉,人烟少见,真怕突然出来个色鬼。真是的,我嗔怪,哪有色胆包天的人来这里寻艳?如果有那样剔透玲珑的心思,便不会做那样的事,如此干净美丽的灵魂,只来寻访花草的旖旎,铁轨的惬意,哪还有那么多龌龊的心思。寻芳寻艳必然是去繁花的霓虹处,那里才是繁艳的江湖。如果在这里得遇心境清凉的男人,愿意赏这一路凋零,倒真是可值得欣赏的人,我爱着世间一切美丽的东西,也包括男人。

在小城生活,唯觉得可惜的就是近前无水,觉得缺少了灵性。偶尔雨水勤奋,政府前面那处深坑里积了不算深的小湖,不那么清澈,有些厚沉沉,略有污浊,上面落满落英,仿佛有一种氤氲的隐隐香气,有些像前朝名妓的洗脸水,不透亮,但香腻。风吹过,有凉气带来。我还是挺喜欢,在他边上用手机一字一句写一些清凉的文字,因着水汽有了很多湿润。

如果香腻的湖水不够宜人,不能多留我一会儿的话,我就会移步到县政府的人工林里走走。树木低低,阳光有时候穿透不进来,有一种幽幽的意味。交错的林荫小路,你只管走,会碰见不同的树木,熟悉的不熟悉的,还有类似皂角的树,每个都够你观赏一会儿。矮丛的花木,被剪了五四女学生的发型,必然会在里面钻出一朵朵蔷薇花,点缀在齐耳短发上,好像蝴蝶结。我喜欢用手掠过,一路摩挲,手上都沾了草木的香气。然后再钻进高大树木底下,低头绕过一颗又一颗垂下头想要亲吻我的树枝。一个人在里面躲迷藏,绵绵脚下草坪,密密头上树叶,背诵一首《长干行》: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折花游戏可是不敢,但有时候会捡到被风打落在地上的花朵,还鲜灵灵水嫩着呢。可是又怕别人的眼光误解自己是没有道德心的采花大盗,急急捡起来塞进袖管,一路走回去,香气憋在衣袖里,回到家,人倒是香得没了章法,可是那花早被闷死了。我猜想那花儿一定是拼着最后一口气,把香味催发出来,来到世上,它总觉得该留下点什么,哪怕是一丝味道,植物这样想,人也是的。

春风渐大,我真怕刮起来没完没了,败了好兴致。那种北方的大风一呜嗷喊叫,把人心都吹乱了,没有沉稳的心思,看不到美。于是每个春来,我总是祈祷,风小些,花开慢些,云厚些,雨迟些,等我把小城的春天看遍了,再来也不迟。

在一个地方住久了,人就生出了感情,即便与人不亲,可是与风与水都开始亲切,无端的生出感情。曾经在任何地方都不想呆,可是待久了又不爱走。这样一想,我可能是个念旧恋物又多情的人。

在我的心里,小城还是不错的,至少我找到了他好的地方,并留我驻足。

心安处,处处是吾乡。人生的第一总是凋零得太快,比如第一次爱情,第一朵玫瑰,第一回心跳,还有第一个故乡。后来陪伴我们的总是丢失第一之后倍加珍惜的第二,比如我的第二故乡,便是这样子的。

如果人生有这样第一第二的选择,我还是会选择把故乡揣在心头,然后住在第二故乡的村口。因为,故乡本身就是用来怀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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