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据澎湃新闻转载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谢晶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谢晶思,男,1965年3月出生,福建闽侯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编辑,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1995年5月,任福建日报社对外新闻部副主任;1997年7月,任福建日报社对外新闻部副主任;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1998年11月,任福建日报社《新闽都》编辑部主编;2000年5月至2002年6月,任海峡周报社总编辑;2002年6月至2004年9月,任福建日报社时事体育部主任;2004年9月至2007年8月,任海峡都市报社社长;2007年8月至2012年4月,任福建日报报业集团党组成员,福建日报社副总编辑等职务;2012年4月至今,任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据福建省纪委监委消息显示,经查,谢晶思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业务关联企业人员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涉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向相关企业负责人行贿,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晶思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钱款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7月2日,据天津市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立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立勇
公开资料显示,李立勇,男,2009年9月至2014年2月,任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2017年4月,任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任政协天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经查,李立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规打探巡视信息,转移赃款赃物逃避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大肆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搞非组织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大搞钱色交易,违规兼职取酬,由企业或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将公款赠送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天津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立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近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夏德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夏德斌,男,汉族,1962年4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1981年9月至1984年7月于哈尔滨市城建管理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习;1987年10月至1989年11月任哈尔滨市排水处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副科级);1989年11月至1992年7月任哈尔滨市政府开发办工程处主任科员;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任哈尔滨市政府开发办工程处副处长;1996年8月至1999年2月任哈尔滨市政府开发办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1年4月至2003年5月任哈尔滨市政府开发办信访处处长;2003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住宅工程管理处处长;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群力新区开发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7年7月至2010年1月任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10年1月至2011年4月任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总工程师、党委委员;2011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13年4月至2016年12月任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年12月起任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一职。
近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哈尔滨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夏千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夏千明,男,汉族,1964年3月生,黑龙江兰西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体育学院体育系篮球专业和哈尔滨建筑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夏千明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于哈尔滨体育学院体育系篮球专业学习;1986年11月至1990年1月任哈尔滨市房地局道里房管处三所管房员;1994年8月至1995年4月任哈尔滨市房产局开发区分局交易科副科长;1995年4月至1998年4月任哈尔滨市房产局开发区分局交易科科长;1998年4月至1999年1月任哈尔滨市房产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助理;1999年1月至2004年1月任哈尔滨市房产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党支部委员;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松北新区分局局长;2004年12月至2006年8月任哈尔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兼房产住宅局松北区分局局长;2006年8月至2010年8月任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松北区分局局长;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任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任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3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哈尔滨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2月起,任哈尔滨冰雪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哈尔滨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7月15日,据中新网转载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批准,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西藏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长吴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吴振华,男,汉族,1959年6月出生,浙江省青田人,研究生学历,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至1992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水泥厂小车队工作,先后任班长、副科长;1992年至1998年,任西藏自治区拉萨水泥厂销售科副科长;1998年至2005年,任西藏自治区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至2014年,任西藏自治区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西藏自治区高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经查,吴振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大搞钱色交易,收受贵重礼品;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长期沉迷于赌博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据为己有,为他人谋利,大肆收受、索要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私分国有资产。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据为己有,为他人谋利,大肆收受、索要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西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近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副董事长兰蓉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兰蓉记,男,汉族,1959年5月生,贵州毕节人,1979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7月至1991年6月,在四川省汽车运输公司成都公司工作;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4年6月,任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1994年6月至1997年7月,任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任中共成都市委外宣办副主任;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任成都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001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成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2月至2017年7月,任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任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四川省锦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经查,兰蓉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决定职工出国培训变相公款旅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排财务人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兰蓉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泰平
7月18日,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对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泰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公开资料显示,白泰平,男,回族,1951年6月生,山东枣庄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1月任省民委(省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2004年1月任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2005年7月任省政协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2008年6月任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2009年3月任皖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兼任总经理);2011年10月退休;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被聘任为皖能集团顾问。
经查,白泰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多次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为下属企业干部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兼职取酬;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涉嫌违法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白泰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有关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