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十八届五中全会确定创新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等重点国家发展战略的有序推进,金融行业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加强。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更严防控金融风险为基本原则,促进金融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
一、业务背景
伴随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推进,金融脱媒日益严重,银行存贷利差的传统经营模式面临深刻变革,银行、证券和信托等金融机构优势需要互补,在利润增长、资本约束、风险控制的多重约束下,同业业务出现跨越式发展,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证券公司融资债权收益权业务极具发展潜力。一是资本市场不断发展,证券公司现有融资方式难以完全满足自身融资需求;二是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资金投资思路的转型需要。
二、证券公司融资债权收益权
1.融资债权收益权简介
融资债权收益权指的是证券公司合法开展融资融券中的融资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所产生并享有的债权项下的财产性收益权利,包括: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清单所列示账户下的融资业务利息收入及违约情况下担保品变现收入和保证金等。通过合同约定,证券公司到期向银行回购标的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并向银行支付标的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回购价款。其中,回购价款包括回购本金和回购溢价两个部分:回购本金为期初银行支付给招商证券的标的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价款,即本金部分;回购溢价为双方商议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固定利率水平所对应的金额。
2.融资债权基础资产
(1)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融资融券以股权运用及管理为核心,通过自有和外筹得到资金和证券,为客户提供资本支持,其业务本质是一种信用交易业务,是信贷类的资本中介业务。
沪深交易所的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要求,目前大部分券商也基本按照交易所的要求设计自己的融资融券风控措施。主要包括:
①设立标的证券标准;②设置保证金和折算率;③设置保证金比率;④设置维持担保比率。交易所风险控制措施的要求,确保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流动性较强、客户参与融资融券的担保物充足、券商可有条件进行平仓,因此若券商严格执行上述措施,则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出现违约的风险极低。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在交易所场内实现质押融资的交易品种,融资方客户以其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并解除质押;交易所提供成交平台,结算公司代为办理资金划付和质押登记。
相较于其他股权质押融资模式,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效率更高、股票处置更便捷、安全保障更加彻底。所有交易流程均通过交易所、中证登公司完成,交易流程高效、透明;信用违约情况下,不用借助司法,券商可直接处置,安全便捷;大部分券商已按照交易所办法制定细则,设定标的证券准入标准及质押率,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明确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流程等。
三、风险与防控
1.银行资金面临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若出现连续大幅下跌,造成融资融券收益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债权收益权的资产包中股票整体连续下跌将会对资产整体的担保比例产生影响,进一步影响银行理财资金的安全。
(2)信用风险。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的融入方在交易期间违背协议中约定的承诺未及时补仓或融入方在购回交易日未履约购回,质押标的证券被违约处置后,融资融券收益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债权收益权的资产包整体市值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股票持有人违约后,因标的股票流动性差导致证券公司无法处置全部或部分股票的风险或集合计划提前终止但股票回购未到期或违约处置尚未完成的导致无法及时收回投资的风险。
2.针对上述风险,采用以下防控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1)采取扣占证券证券公司银行理财投资授信额度方式。该方式要求证券公司首先需要在银行获得相应额度的授信规模。
(2)以资产包的模式受让。该模式相当于受让了一揽子股票的质押式回购,分散了非系统性风险,相对于单个股票股质押式回购而言,其非系统性风险相对较小。
(3)强化投后管理。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收益权转售中,密切关注市场和质押股票价格变化,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行汇报,要求证券公司按照其跟客户的合同约定,资产包中单个股票触及到预警线时,及时通知客户补仓,若没按规定补仓,及时强行平仓,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两融债权收益权转售中,密切关注证券公司两融资产规模,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总行汇报,要求证券公司按照其跟单个融资客户的合同约定,资产包中单个融资质押股票触及到预警线时,及时通知客户补仓,若没按规定补仓,及时强行平仓,确保银行资金的安全。
3.同类型产品风险比较
据悉,目前市场上类似于该产品的为股票质押式回購债权资产证券化、两融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以A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为例,其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购买的基础资产为中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采用结构化安排,其劣后比例不超过5%,并且为循环购买中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劣后对优先的保护相对较低,且市场风险相对较大;以B证券公司证券两融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为例,其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购买的基础资产为B证券公司的两融债权,采用结构化安排,其劣后比例不超过5%,劣后对优先的保护相对较低,且市场风险相对较大。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人民银行、证监会鼓励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股权类融资占比逐步提升,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将稳步增长,加之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证券公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资融券业务的资产向外融资的需求逐渐增大。可以说,这一类型的产品很好的顺应了资本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有利于扩大银行在资管领域的影响力。通过开展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债权收益权进一步扩展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领域。
四、相关建议
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各证券公司开始试水融资债权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进行直接融资,预计2018年将有更多证券公司采用该方式进行融资,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是资本市场未来发展主要方向。为进一步扩大银行证券公司融资债权转售业务投资规模、创新理财资金投资渠道、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以及满足高净值客户对于理财产品投资需求,建议如下:
1.加强对资本市场的监控与分析
一是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做到对监管政策的正确解读,如:资管新规、资管产品增值税等;二是对市场趋势、需求的合理判断,把控市场需求,培养银行专家,形成银行对市场需求的理性判断。
2.加强对同业的动态跟踪
一是加强对同业产品的跟踪,包括产品结构设计、资产要求等;二是了解其他可能加入证券公司融资债权转售业务的金融机构的动向。
3.加强对客户的营销与维护
一是加强对新增客户营销的同时加强对存量客户的维护;二是加强对银行客户经理专业性的培育,形成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4.加强银行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建设
一是允许证券公司在转售资产包规模快速下降时进行提前回购;二是基于优质证券公司信用,适当放宽融资融券资产清单长度、股票质押式回购债权收益权转售质押资产的要求,扩大银行在证券公司融资债权收益权转售投资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银行理财投资大行市场地位。
5.改良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荐流程,提高推荐投资效率
一是改良优质证券公司融资债权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专项授信流程,提高推荐投资效率;二是适当加大优质证券公司融资债权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力度,为进一步营销证券公司融资债权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产品托管以及存款支持打下基础,提高综合营销效应。
作者简介:
刘子杨(1977—),男,籍贯:湖南省邵阳人,学历:本科,毕业于湖南大学,现有职称: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