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报销的这一万多块钱,能顾住俺爸妈近半年的生活费了。”近日,河南焦作市民靳女士谈到父亲享受到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保带来的福利时,难掩内心的感激。
据了解,2016年3月,靳女士的父亲因心肌梗塞入住焦作市人民医院,两个月总共花费了41549.5元,合规医疗费用为36664.01元,除去新农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一共报销了16754.98元以外,大病补充保险又再次报销了10227.22元,报销比例较以往提高了27.8%。
河南省官方消息称,截至2016年底,该省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达到51.59%。2014年,焦作市率先启动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试点,对困难群众看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之后,再次给予报销“减负”。从2017年1月1日起,这项制度在该省全面推开,领先全国。
据介绍,根据这项政策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三类人群购买大病补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按照人均60元标准筹集资金,全部由财政负担,群众不需交纳一分钱,起付线设为3000元,報销不设封顶线。这意味着,更多贫困家庭“看得起大病”的愿望正在变为现实。这项重大惠民举措,实现了健康扶贫与精准扶贫的有机衔接,更反映出了该省探索实施从“普惠”到“特惠”的全民医保体系的制度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