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格里·布赖特威尔
马蒂斯登上了最后一座山,将威廉斯维尔的景色尽收眼底。他骑了三天的马,口干舌燥,一把老骨头了,他觉得浑身都疼。他一舔嘴唇就能尝到泥土的味道,一碰夹克就会有一阵尘土腾起。不过,这山谷终于出现在他眼前,远处的小镇影影绰绰,比他想象的还小,凌乱不堪,就像扔在派恩河对岸的一堆板条箱似的。说到那条河,不过是岩石中一片泛着浪花的浅滩罢了,至少每年这个时候,人们都能轻松蹚过这条河。
威廉斯维尔—马蒂斯看一眼就知道这是个怎样令人生厌的小镇。镇上有银行、宾馆、杂货店,店里有穿着浆领衣服、梳着油头的男人。主街上散落着更小更破的铺子:铁匠铺、代养马房、澡堂、洗衣房。还有木匠在敲敲打打,他们把几片木板拼在一起,能抬着尸体撑到墓地就够了。不远处,没硬化过的地是棚户区,要是这小镇能一直发展下去,这片棚户区也会城镇化的。到处都是脏乱干瘪的人,就是那种马蒂斯在山里会小心避开的人,毕竟矿工都是靠不住的。在这样的小镇上,他们鬼鬼祟祟地在街上游荡,混着尘土,郁闷地喝着廉价的酒。那些运气好一些的,挖矿赚了点小钱,就能洗个澡,干干净净地坐在酒店里吃晚餐,还能来杯差强人意的威士忌,或者找个妓女上床。
马蒂斯呵斥了一声他的马,口干舌燥地坐在马背上。马儿歪着身子下坡,低着头在岩石和蜡叶荆棘丛中开辟道路,马蹄被不断刮擦着。马儿踉踉跄跄的,马蒂斯把手放在它脖子上,轻声说道:“嘿,老伙计,慢慢来。”石块被踩松了,沿着山坡滚落下去,扬起一阵土。他们在一边等着,没有风来把这阵灰土吹散,一丝风都没有。马蒂斯把帽子往后戴了戴,用袖口擦了擦额头上的汗,他感到沙砾划过皮肤。太热了,他从未想过以后,但如今在这山里—这天气让人萎靡不振,他只想赶快结束这一天。
北边的云在山顶上聚成一团,狭窄的平原上什么动静都没有。就连南边那条灰白的路上都空空如也,好像世间生灵都不堪忍受这午后的烈日。马蒂斯用鞋跟踢了踢马肚子,马又一步一步地下坡。忽然,马蒂斯胸口一紧,在如此高温中他打了个寒战。他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心脏甚至收缩得有点疼,又是这令人不安的征兆。他努力深呼吸,把注意力集中在前面的路上,一堆乱石就在下面,是很久以前就落下来的。他轻轻引着马从乱石右边绕过去,这可能是很长的一段路。终于到达了谷底那片龟裂的土地,他们向北行进,河面变宽了,水流在小镇公墓的北边变缓许多。
在这片开阔的土地上,马蒂斯踢了踢马,让它小跑起来。他一只手拉着砂皮缰绳,另一只手握着空拳搭在大腿上,肌肉紧绷,随时准备迅速从枪套里掏出枪来,精准击毙距胸口几英寸远的敌人。不过还不用,毕竟这山谷空荡荡的,离小镇也有一段路程。这就是他的生活—时刻准备着,提防着和他一样的职业杀手。他突然觉得,今天这种警惕不仅仅是出于习惯。全身的骨头都在疼,心脏也在不安地跳动着,他似乎遗漏了什么。尽管离小镇不远了,但镇上的建筑仿佛飘浮着,他的眼睛无法完全盯在上面。
很快,哒哒的马蹄声后隐隐出现斧子劈木的声音,还有无所事事的狗发出的空洞的吠声。要是他见多识广的话,他就会对所有小镇都略知一二。在这小镇的垃圾场上,露天厕所像岗哨一样杵在那里。他会路过歪七扭八的后台阶和没粉刷过的墙,路过冒着烟的阴燃垃圾堆,狗也嗅着地上的污迹。河对岸有个矮胖的女人在劈柴,她举起斧子之后好一会儿才传来响亮的开裂声。因为马蒂斯离得太远了,他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似乎那不是同时发生的。一条白狗抬起腿撒尿,在阳光下它的尿消失在一丛野草中。有个系着脏围裙的男人把一锅残羹剩饭倒进猪舍,他的头转得恰到好处,刚好让马蒂斯知道他看见自己了。不过一会儿,那男人就甩着锅,懒懒散散地走进黑乎乎的门廊。
现在,马蒂斯已经离小镇很近了,河水的流淌声就在耳旁,草叶边缘绿色的茸毛也清晰可见,他的马也放慢了脚步。它在岸上往回跳,直到马蒂斯催它前进,它才突然让水吓了一跳。他把一只手放在马脖子上,俯下身悄悄说:“要是水没到了你的蛋蛋,那就不会更深了,走吧,伙计。”他一边念叨,一边用脚后跟踢着马肚子,马试探着进入水中,跳进河里,水直接没过了马蒂斯的膝盖。天哪,真冷。
马蒂斯要杀的人叫福莱特。他在打牌的时候经常出老千,骗了别人好几百美元,也说不定有几千美元。他还和别人的妻子一起出双入对。他的存在简直是对人类的侮辱,尤其是对亨利·皮尔索尔而言。亨利是那女人的丈夫,预先付了一半酬劳给马蒂斯,等他把福莱特碎尸万段之后,再付剩下的钱。
把这种人碎尸万段的理由太多了。这种人是泼皮无赖,是害群之马,是社会渣滓;这种人会胡说八道,偷鸡摸狗,还会染指别人的妻子、姐妹、女儿和儿子。在某些一个警察就能一手遮天的地方,这种人就会逃脱法律的制裁。马蒂斯觉得警察这角色并不重要,除非这警察相当正直,一心只想把法律条文的字面意思而非总体精神运用到实际中,但那种警察在位子上总是待不了太久。不去看警察已经成了马蒂斯的习惯,反过来,警察也会直接无视他—他们要么看向马路中央一条正在挠耳朵的狗,要么看向木板路上一个正刮着靴子上泥土的妓女。这样一来,一条不成文的道德准则形成了:像马蒂斯这样的人,以除掉镇上的泼皮无赖为生,又有什么关系呢?
水花四溅,马蒂斯的马从河里跳了出来,弓着腿站着,把水甩到土里。就在几码开外,一排篱笆围着几个木十字架,十字架后面是一块块隆起的土包,忍受着骄阳的炙烤。
这不是個经常死人的小镇,可能是由于山里死的人太多了,落石和塌方活埋了很多矿工。马蒂斯把头上的帽子稳了稳,从帽檐的阴影下可以看到小镇参差不齐的边界。澡堂、代养马房、几间小木屋,它们的木材已经被晒裂了,屋旁散养了一群小鸡,啄着地上的土。其中一间木屋的门廊里有一个老人盯着外面。马蒂斯路过的时候摸着自己的帽子,像是故意的,这样他就能将目光逗留在老人身上,看清他的表情,直到马蒂斯绕过街角进入主街。
从这里他可以一眼看到主街从哪儿开始向南铺设。虽然这里城镇化水平不高,不过它就像他见过的那些小镇一样。马蒂斯的马摇了摇头,被缰绳勒紧的牙齿间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它能闻到街对面的代养马房里的草料味,它更努力地摇了摇头:山上没什么草料,既然到镇上了,它也想吃点东西。马蒂斯找到福莱特可能得花几个小时,他要想把福莱特堵在一个秘密的角落,避免大张旗鼓,从而悄悄毙了他,那又得花几个小时。马蒂斯放松了缰绳,让马朝着代养马房宽敞的门廊走去。
马停在马房门口。已经接近傍晚了,马蒂斯从日出时就开始赶路,只有上午10点左右时休息了一会儿。与外面相比,马房里的光线非常昏暗,他抬起一条腿跨下马,僵硬得就像一条老狗。要不是地面不平,他的腿绝不会打弯,毕竟湿裤子还贴在腿上。他艰难地下了马,扶着这匹该死的东西,脚步蹒跚。马受了惊,暴跳起来,还拉着缰绳的马蒂斯被原地拽起,他不得不用体重把马头拉到自己胸前,稳住它。它呼出的热气穿过了他的衬衣,肋骨后的心脏狂跳不止。
马童是否注意到了呢?他什么都没说,慢慢从暗处中走出来,是一个胸膛扁平的红发男孩。马蒂斯让他好好喂马、刷马,他点了点头,敏捷地接住了马蒂斯隔空扔给他的硬币。片刻之后,男孩带着马转身回去了,马蒂斯回到了阳光下。不知从哪儿吹来一阵风,沿路搅起一阵土,吹着马蒂斯的湿裤子,嘶嘶作响;不远处的一扇门也被吹得“砰”的一声关上了。马蒂斯能看到几个人,他们或倚着墙,或靠着柱子—这阵突如其来的风让他觉得不太对劲。在马背上坐了好几天,踩在地上的感觉让他不自在,他用手在脸上抹了一把,确定自己还清醒,于是沿着这条街出发了。
几个面色铁青的男人在房屋的阴影下望着他,但他路过时,他们却一动不动。除了风舔舐着地上的灰尘,一切都纹丝不动。马蒂斯把头转向左边,又转向右边,如此一来那些男人就知道他在回望他们。一道黑影从门廊里闪过—马蒂斯胳膊一紧,距枪套仅一英寸的手指蜷成手枪状。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冲到街上,穿着拘谨的硬领衬衣,外套袖口磨得发亮,裤子松松垮垮,在靴子上堆成一团,似乎这裤子是个大高个的;他并没有注意到马蒂斯离他只有几码远。这男人在尘土与阳光中眯着眼,走到街对面,甩着胳膊,眼睛盯着银行闪闪发亮的玻璃窗。
马蒂斯看着他,伸出手,动动手指,好像把什么东西从手里放开了。那人不是福莱特。福莱特一般穿着时髦,戴一顶深色低顶帽,蓄着浓密的黑胡须,而且他左眼是眯着的。没人给马蒂斯描述过亨利·皮尔索尔那位消失的妻子,不过,她也并非他此次追杀的目标。还好,他肯定会见到她的。等他一枪毙了福莱特,她就会快速冲到楼下,或者从一个门廊里冲出来。她会痛哭,会悲恸,甚至可能会随他而去—有的女人会这样做—求马蒂斯也杀了她,因为现在她孑然一身了。他会抽身离去,徐徐走向自己的马,跃上马鞍,似乎并不为此事挂心。
不过,留下一个女人打理男人的后事,也没什么遗产,这么做还是太不近人情了。有时他会想,她们怎么办呢—会回家吗?像亨利·皮尔索尔这样的人会让给自己戴了绿帽子的妻子回家吗?当然了,这生意就是为了复仇,再无其他,不过就是亨利·皮尔索尔这类人用钱买凶复仇,确切说来,是代表他自己,报复那个不忠的妻子和偷走妻子的男人。
像福莱特这种男人,迟早都会抛弃皮尔索尔的妻子,马蒂斯对此非常确定。他扫了一眼那个穿着旧外套的呆板男人—男人溜进了银行。马蒂斯似乎并不指望一到这镇上,就能在街上找到福莱特,尽管这种事也发生过。不,前方显然是一家酒店的正門,旁边就是个酒吧。像福莱特这种人此时可能还在呼呼大睡,也可能在忙着吃牛排和土豆,或者已经坐在酒吧里,喝着威士忌打牌了。亨利·皮尔索尔不可能告诉他福莱特的模样,但福莱特就在威廉斯维尔这样一个新兴的小镇上,这就说明:他连打牌作弊都做不好,而且他的时髦衣服可能是他身上唯一不便宜的东西。
或许福莱特就等着亨利·皮尔索尔来找他寻仇,要么是别的他曾骗过的人,但他绝不会想到是马蒂斯这样的人—他俩之间并无过节,甚至互不认识。当福莱特看到马蒂斯举起枪,子弹击中自己的胸膛,那一瞬间他就会明白,这个陌生人是来取他性命的。他的脸上也会写满震惊,自己竟然被捉住了。
风吹得更大了些,卷起一阵又一阵幽灵般的尘土在空中盘旋。马蒂斯迅速低下头,一只手抓紧了帽子。同时,他背过身去,当风势弱下来时,他越过面前地上自己的影子,径直望向小镇的最北边,一朵朵裹挟着尘土的云聚集在山顶上。要是福莱特没露面,或者在夜幕降临前他没能独自找到福莱特,他可能就会被洪水和暴雨困在这里。他加快了脚步,直接略过酒店,进入了酒吧。
他一走进酒吧,死气沉沉的臭气就包围了他。廉价的烟草、洒出来的酒、陈旧的油渍、一个月都没洗澡的男人的体味。在眼睛还没适应这里的晦暗前,七嘴八舌的谈话声就告诉他,这地方至少一半都是人。几个人朝他看了几眼,他也看回去,倒不是直勾勾地盯着他们,只是扫了一眼,这样人们就不会觉得他进入这个房间时的眼神带着敌意,更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已经发现那个坐在桌旁椅子上的人就是福莱特。深色低顶帽、像用煤灰画出来的胡子,他眯着左眼,看上去像是被自己的雪茄熏到了。接着,马蒂斯朝酒吧里走,好像他一心只为了喝一杯。
他把胳膊肘架在吧台上,一只脚踩着吧台下方的金属杆上。他点了一杯威士忌,就在酒保倒酒的时候,他的眼神飘向了吧台后面的镜子。一个戴着脏兮兮的帽子的男人正从帽檐下看着他,那男人花白的头发又长又软,他看起来年纪很大,就剩一把骨头了。马蒂斯的心脏如拳头般紧紧攥住,手垂下准备拿枪,只有当镜子将老人映照出来时,马蒂斯才明白老人是在看他自己—他面无表情,手也藏在看不见的地方。这出乎意料的发现几乎烧穿了马蒂斯,灼人的焦虑如此熟悉,仿佛他曾在无意间抓到过自己,他移开了视线,从镜子的角落里寻找福莱特。
福莱特和三个人坐在一起,面前放着几个杯子。其中一人在给其他人发牌,速度飞快,动作优雅。这些男人都是矿工,额头和鼻尖都晒得黑黝黝的,下巴光溜溜的,刚剃过胡子的地方露出原本的肤色。其中两人向前弓着背,胳膊搁在桌子上,手边放着他们的钱,而福莱特却靠在后面,嘴角叼着雪茄,一只胳膊搭在自己的椅背上,似乎准备讲个故事。
马蒂斯扭头看向别处。酒保把酒瓶从他杯子上拿开,吧台上洒了一点威士忌,酒杯被推到他跟前,杯里的酒摇晃着,更多的威士忌洒了出来。马蒂斯从口袋里找出两枚硬币,丢进酒保手里。他拿起酒杯,手指碰到溢出来的酒,凉凉的。当他仰头一口干掉这杯威士忌时,他又从镜子里看见了福莱特。
福莱特站起来了。他从桌旁走开,脚步踉踉跄跄的,还得扶着椅子。矿工们眼中闪过一丝扬扬得意的神情。马蒂斯敏锐地嗅出麻烦将至,这是个圈套,因为像福莱特这种人不会允许自己在下午就酩酊大醉,也不会在和矿工们打牌时喝多,除非他是个傻子,而一个傻子不可能卷走亨利·皮尔索尔那么多钱,还拐跑了他的妻子。
酒吧深处,一扇门开了,有道光一闪而过。福莱特从后门离开了。马蒂斯浑身僵住了:福莱特在等他吗?他跑了吗?可像福莱特这种人应该更明白如何全身而退吧。不,马蒂斯突然觉得自己有一种不可思议的运气,福莱特是去解手的,就在酒吧后面。他又缓缓举起酒杯,等最后一滴酒落在舌头上,然后跟了出去。
酒吧外狂风呼啸,整个世界飞沙走石,马蒂斯不得不抓紧帽子,防止它被吹走。几码外是一间歪斜的户外厕所,厕所门拍打着门框,可福莱特却在一堆破板条箱上解手,他两腿分开,背对着马蒂斯。狂风大作,晾衣绳上的床单在风中剧烈摇摆,如巨浪般汹涌地上下拍打,床单下有一个被吹倒的桶,打着转在尘土中锵锵作响。福莱特没有转身。他为什么要转身?所以马蒂斯等着,准备着,尽管福莱特枪套里有一把枪—一把似乎没怎么用过的便宜货—别人背对自己时,他是不会开枪的。
风把沙子吹进了马蒂斯眼里,他眨眨眼,把沙子弄走了。一个女人细细的声音在喊:“风要把他们吹倒啦。”也许她就在附近,也许她的话是顶风传来的。不过福莱特系好裤子了,准备回酒吧,当他看到马蒂斯时,脸上的表情十分平静。他穿得并不时髦,裤子看上去很旧了,藏在夹克里的衬衣胸口上有一块黄色的印子,是有人用烙铁不小心弄上去的。在这午后的阳光下他看起来很年轻,酒精让他的眼神有些涣散。这就是马蒂斯脑海中的想法。此时他迅速掏出枪,福莱特还没做出反应就被子弹击中了,就在他衬衫被烙坏的地方。
福莱特张着嘴站在那儿,然后一下子倒在地上,似乎是被风吹倒的。他的帽子向那些板条箱滚去,那上面还沾着他的尿。他抖了几下,接着身体就垮下来了,而马蒂斯把枪放回枪套里,低头迎着风向他走去。他只需要一些小物件—雪茄盒、戒指,总之就是福莱特的私人物品,好拿给亨利·皮尔索尔。他蹲下来,拽出一条怀表链,把表放在手心。它还是温热的。一滴雨落在上面,接着又是一滴。他弹开表盖:保罗·Η.杜瓦。马蒂斯心想:把别人的怀表揣在自己口袋里,一定是他赌博时赢的,拿来装作是自己的表,这是什么人哪?
但这有什么关系?福莱特死了就行。
雨把地上的土砸出了密密麻麻的小坑,空气中瞬间充满了泥土的味道。马蒂斯站起身来,把怀表扔进口袋。就在福莱特躺着的不远处,床单依旧在上下翻飞,不过中间漏了一条缝,就像嘴里一颗牙被打掉了似的。从那条缝里看过去,一个胖女人在劈柴,有条床单捆住了她的胳膊。她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她张开嘴号啕大哭:“保利(保罗的昵称。—译注)!保利!”接著她跑向马蒂斯,大喊,“你为什么这样做!”马蒂斯缓缓举起枪,好让她看见它,但她还是向他跑来,马蒂斯一枪结束了她的生命。
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马蒂斯沿酒吧的墙边走着,可这条街并非他记忆中的样子。它变长了,也变宽了。他跨过泥泞和水坑,却怎么都找不到那间代养马房,他甚至怀疑这还是不是威廉斯维尔。他在想这是不是其他小镇,威廉斯维尔只是一个月前他杀掉福莱特的地方,因为他记得有个戴着深色低顶帽的男人,似乎眯着一只眼睛,还有个暴怒的女人跟在他身后,他还记得自己是如何让她停下来的。他放慢脚步,扭头看了看。在倾盆大雨中,街上满是模糊的人影,他掏出枪,加快了脚步。但本应是那间代养马房的地方却是一片墓地,身后的人也围了上来。
他只好穿过墓地逃走,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泥粘住了他的靴子,他失去平衡摔倒在地,枪也掉在身边。他把自己拖起来,在十字架中蹒跚着,在滂沱大雨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突然,那条河出现在他面前,只不过它现在变得波涛汹涌了。
马蒂斯使劲把帽子按在头顶,看来他打算游过去。但他却转身面对着那些追他的人。他们蜂拥着穿过墓地。他擦了把脸上的雨水,好看得更清楚。他们之中有个戴着深色低顶帽的男人,马蒂斯朝他开了一枪又一枪,尽管他确定几分钟前在酒吧后面自己已经杀死他了。
他还在为之困惑的时候,胸口上像被人猛推了一下似的。他惊讶地低头望着衬衫上盛开的血色的花,他听到了周围空气中的爆裂声,他漂了起来,无牵无挂,这是种多么奇妙的感受啊。那些人都不见了,雨也不见了,他被冰冷的水流吞没了,他想,他应该留在岸上和他们决一死战。他要去杀一个人,但他努力回想那人是谁时,这游丝般的记忆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双手空空如也,思绪被惊涛骇浪撕扯成碎片,他不再回忆了。终于能停下来了,任凭自己被冲走,真轻松啊。
(梁静娴:上海外国语大学,邮编: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