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新,田 昆,陈迎辉
(陕西秦安煤矿安全评价事务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01)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地处陕甘宁蒙晋五省(区)交界接壤地带,煤炭资源丰富,资源组合配置好,是国家重要的能源生产和供应基地、大型煤炭生产示范基地、“西电东输”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综合利用基地。目前规划有神东(含神府)、榆神、榆横3个国家级大型矿区,主要产煤县区有神木县、府谷县、榆阳区、横山县、米脂县、子洲县。其中神木县、府谷县是陕西省最大的产煤县。
作为高危行业的煤炭开采业,煤矿事故时有发生。客观科学的事故调查与分析能有效地帮助矿山企业总结经验教训,总结事故发生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制定防护措施。比如通过数学统计对所发生事故进行全面统计与分析,可以明确矿山企业中一些典型事故发生的原因、规律等,并据此提出可以有效降低生产事故率,提高安全生产效率的合理对策与措施。
榆林区域内煤田主要有陕北石炭二叠纪煤田、陕北三叠纪煤田、陕北侏罗纪煤田。石炭二叠纪煤田煤种主要有长焰煤、不粘煤和气煤、肥煤等,多为中灰、低硫-中硫、灰熔点高,是优质动力用煤,亦宜作炼焦、配焦用煤。三叠纪煤田煤种为长焰煤和不粘煤,主要用做动力及配焦用煤。侏罗纪煤田煤种主要有长焰煤和不粘煤,煤质具有低灰、低硫、低磷、高挥发分、高发热量和热稳定性,抗碎强度俱佳。
榆林地区煤层自然赋存条件好,无地热危害及冲击地压,瓦斯含量低,但是也有其特色鲜明的灾害性质:一是煤层多为容易自燃煤层,且煤尘均具有爆炸危险性。二是煤层埋藏较浅且顶底板坚硬,工作面回采以后采空区顶板不容易垮落,据不完全统计,区域内已经形成500 km2的连续采空区,据估计其中200 km2已经垮落,剩余300 km2暂未垮落,可能导致不可控制的顶板事故。三是区域内水文地质条件跨度较大,榆阳区沙漠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大都为复杂型甚至极复杂型,像隆德煤矿曾经发生的溃沙事故,神华锦界煤矿矿井涌水量更是达到6 000 m3/h;而神木、府谷一带,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
榆林地区2006~2016年煤矿安全事故统计见表1。
表1 榆林地区2006~2016年煤矿安全事故统计表
注:以上表中数据来自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管理局网站,统计中心。
煤矿事故运用EXCEL软件得出事故起数趋势图、事故所致死亡人数趋势图,如图1、图2所示。
图1 事故起数趋势图
图2 死亡人数趋势图
顶板事故:由于区域内特殊的顶板底板地质条件所致,顶板事故在榆林市煤矿事故中是每年都会发生。但从趋势图中可以看出,随着采掘工作面装备水平及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顶板事故发生的频率在显著降低并趋于稳定。
瓦斯事故:2013年4月14日,上河煤矿瓦斯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016年1月6日,乾安煤矿和刘家峁煤矿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乾安煤矿存在擅自开采矿界保安煤柱和违法使用火工品行为,刘家峁煤矿在已关闭的区域违法组织生产。由于区域内矿井瓦斯含量低,瓦斯事故总体来说发生的几率较低,但其危害较为严重,影响较为恶劣。
运输事故:2010年以前榆林市范围内未发生过运输事故,但在2010年以后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大幅增多,尤其2011年发生运输事故7起死亡10人,出现这种大幅变化的主要原因也是机械化水平的显著提高。2010年以前,矿井规模化及机械化水平相对较低,而2010年以后,2011年、2012年又是煤炭行业最鼎盛时期,随着煤炭形势的好转,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带式输送机及无轨胶轮车得到广泛使用,由于现代化及机械化设备使用经验不足及管理水平欠缺,从而导致运输事故频发,但在随后的6年中,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总体呈双减趋势。
水灾事故:因陕北侏罗纪煤田全区基本都是黄土梁峁区和临谷丘陵区,常年干旱,沟壑纵横交错,水土流失严重,地表层富水性弱,水文地质条件大多为简单类型,区域内暂未发生有伤亡的水灾事故。但并不排除以后会发生的可能,隆德煤矿就曾经发生无人员伤亡的溃沙事故,锦界煤矿涌水量达到6 000 m3/h,煤矿长期大规模、无序开采造成采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不清,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水灾事故。
放炮事故:榆林地区的煤炭开采工艺从人工攉煤到放炮落煤,再到综合机械化采煤,采煤工艺在不断的进步,但为了追求块煤产量,炮采采煤工艺一直有所使用。从事故统计分析可以看出,2006年及2007年,放炮事故还属于频发事故,但在2007年以后,煤炭市场进入爆发时期,随着机械化水平的提高,综采综掘设备基本普及,加之管理部门对爆破器材管理的加强,所以放炮事故日趋减少。
其他事故:从2006年至2016年11年间从未停止过,2006年发生最多,然后事故起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单起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如2012年府谷德丰煤矿“9·24”窒息事故,2014年中煤大海则“5·14”溜灰管坠落事故,均是由于违章或违规操作,管理不到位所致。
各事故类型所占比例:从以上统计资料可以看出,榆林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中,顶板事故占事故起数的43.16%,占死亡人数的31.30%;瓦斯事故占事故起数的1.42%,占死亡人数的6.54%;机电事故占事故起数的10.07%,占死亡人数的7.00%;运输事故占事故起数的10.79%,占死亡人数的8.88%;放炮事故占事故起数的6.47%,占死亡人数的4.2%;其他事故占事故起数的25.90%,占死亡人数的37.85%。
各事故类型、各类事故起数在煤矿事故中所占比例如图3、图4所示。
图3 事故所占比例饼图
图4 事故致人死亡所占比例
各类事故所致死亡人数比例:从事故起数饼图来看,榆林地区煤矿事故中顶板事故发生频率最高,其他事故次依为:其他事故、运输事故、机电事故、瓦斯(CO)中毒窒息事故、放炮。
从事故所致死亡人数看,其他事故所占比重最大,次依为:顶板事故、运输事故、机电事故、瓦斯(CO)中毒窒息事故、放炮事故。
由于榆林市区域内煤矿特有的地质条件,造成某类型事故的发生成为必然,如顶板事故、机电事故及“矿震”带来的灾害性事故,但是大部分事故为可防可控的管理责任事故。
安全管理重视不足,事故隐患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榆林地区煤层赋存优势带来的是对于安全管理的轻视,在煤炭行业黄金时期,煤矿企业重生产轻管理,现代化、机械化设备堆砌出的现代化矿井却因为重视不够,配备的安全设备设施不能得到有效的使用,不能完全发挥其现代化和机械化的水平,造成诸如运输事故增加的情况。矿井生产时,为扩大利益,减少安全投入,在生产不正常时不能有效保证安全投入,造成大量安全欠账,形成事故隐患。
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低或数量配备不足,对作业现场缺乏检查或指挥错误,未编写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编写的规程及措施在技术或设计方面存在缺陷,导致不能有效的指导和管理现场安全生产,更不能指导和指挥现场工人识别、消除事故隐患,有的甚至直接导致现场作业人员涉险,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及配备严重制约着煤炭行业的生产安全与发展。
煤矿一线从业人员大多只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且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及防护知识,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现象频发。加之大量私营煤矿企业工人流动性大,从业人员不能得到相应的岗位技能培训,带病上岗,形成安全隐患。
煤矿监察人员少,监察力度不够,监察执法不严等也助长煤矿企业存在侥幸心理。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不能有效的实施监察,执法人员不具备基本的煤矿安全生产知识,走马观花,甚至乱指挥现象时有发生;由于监管人员不足和程序不健全,无法对事故隐患形成闭环管理,造成煤矿企业对执法及监察部门“管”而不“理”。
随着煤炭形势“回暖”,部分煤矿为了追求产量、效益而重生产、轻安全,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违法违规行为频发,这是导致发生重大及特大事故的直接原因。
鉴于榆林地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结果,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行业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从政府到社会再到企业,形成一整套人才培养机制及氛围,确保作为支柱的煤炭行业能吸引人才、发展人才、留住人才。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法定代表人特别是小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培训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严格把关。同时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定详细培训计划,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认知能力。将“安全就是生命”的基本理念贯彻到每个人的心理,形成“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真正杜绝“三违”现象,做到安全生产。
政府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顺属地监管职责,夯实基层监管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驻矿监管员责任,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检查,杜绝“管”而不“理”或“两张皮”现象,为煤矿安全生产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推进煤炭工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要紧紧扭住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正视区域内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焕宁局长“三个认真落实”的部署,不断强化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严厉打击“五假五超”等非法违法行为。
煤矿生产安全监管部门应充分利用科研机构、设计单位、检测检验、评价机构等中介机构的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作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由于精力不足或能力不足造成的监管短板让中介机构来填补,确保生产安全监管无死角。
作为科研机构、设计单位、检测检验、评价机构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必须要实事求是的开展业务,要深入现场,认真为企业服务,出具的可研成果、设计文本、检测报告、评价报告必须真实可行,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通过统计分析榆林地区2006~2016年发生的煤矿事故,结果表明顶板事故和其他事故是榆林地区煤矿主要的事故类型,发生次数及死亡人数均较多。由于安全投入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低、煤矿监察力度不够、经济形势的影响、地质条件特殊等原因煤矿生产仍然存在很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生产企业要加强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监察监管部门要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检查,提高监察力度;中介类服务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实事求是地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