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闪闪
【摘要】目前,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的共识,绿色金融也成为金融发展的新趋势。本文主要介绍了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以及各国不同的发展理念,接着指出了绿色金融的特点。而针对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发展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 发展理念 问题建议
一、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和发展理念
绿色金融的基本内涵: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侧重于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二是指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侧重于金融业如何保持自身的可持续发。
绿色金融的发展理念:在经济迅速发展,人口日益增加以及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的现状下,全球生态环境正在面临着严重挑战,实现绿色发展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在各国低碳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全球多个国家都开始着力于发展绿色金融。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现状存在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关于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有所不同。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评价一个项目是否为绿色投资,发达国家由于工业化进程早于发展中国家,环境污染和治理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所以不太考虑治污和防污作用,他们更关注气候的变化,将未来的气候变化和相应的技术调整作为金融机构的主要风险因素,比如对化石能源的投资他们认为是“非绿色”。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只要能降低单位能耗,节约资源使用的项目都可以认为是绿色投资项目。二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于发展绿色金融的方式存在着明显差异。发展中国家更注重通过政府宏观管理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比如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而发达国家更多的依靠市场机制,利用看不见的手的力量来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比如更多地依靠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通过行使股东投票权,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公司不予投资等手段对企业的“绿化”施加影响。
二、绿色金融的特点
(一)兼顾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強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
绿色金融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行绿色投融资活动。绿色金融注重环境保护,但金融的本质没有发生改变,绿色债券还是债券,绿色保险还是保险,绿色投资还是投资,绿色信贷还是信贷,只不过借贷和投资的对象是绿色项目,绿色金融仍看重收益率。但它更突出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它的主要计量标准包括了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和环境保护。
(二)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政府政策支持
传统金融行业在市场“看不见的手”和“理性经济人”的引导下,其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而政策推动型金融则是以完成金融政策任务为目标。绿色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有区别,和政策推动型金融有相似点。因为环境资源是公共品,没有政策规定,金融机构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下不会主动考虑贷款方的生产或者服务是否有益于生态环境保护,是否具有生态效率。在此情况下需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三)绿色金融发展空间巨大
中再生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再生资源行业有13万家企业,其中85%以上为中小企业,这一保有量可以表明再生资源领域市场巨大。根据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相关规划,预计到2O2O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6%左右。整体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将达3万亿元。循环经济的发展空间,预示着再生资源企业及相关金融机构的未来的发展空间,也就是绿色金融的发展空间。
三、我国绿色金融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绿色金融产品和相关市场存在缺陷
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有限,覆盖范围较窄,主要资金来源仍为绿色信贷,环保资金来源单一。其中,绿色信贷主要为传统流动资金贷款。绿色保险目前多仅指环责险,且其保险覆盖范围相对狭窄。绿色证券方面,上市公司的环评绩效评估仅在部分地区进行了试点,产品缺乏吸引力。
建议一:各金融机构要逐步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根据融资主体的诉求的实际需要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丰富绿色金融产品,通过贷款、担保、租赁、理财、信托等多种金融工具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市场。
(二)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环境松懈
绿色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有些法律文件存在着相互重叠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环境经济政策仍处于探索阶段,此外环保领域普遍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执行不力等现象,上述情况的存在制约了绿色金融的发展。比如排污权可交易的法律地位至今尚未明确。
建议二:完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加快节能减排法制化进程,通过立法确定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让“绿色金融”有法可依。同时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企业污染环境的成本,促使金融机构自觉推行绿色金融。
(三)信息不对称及其严重,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成本高
环保违规信息发布机制不规范。金融机构对大多数不属于国家监控范围的企业、项目的环保违规情况,只能通过实地调查或媒体报道获得,有的甚至难以获得。
建议三:建立金融机构和环保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规范公布企业环保违规情况,降低金融机构获取环保信息的成本从而激励其发展绿色金融。
(四)金融机构缺乏环境风险评估
有关绿色金融的绿色项目的特点是环境风险小,收益一般。而对应的高污染项目,收益高,但环境风险也高。而目前很多金融机构没有考虑环境风险,才导致了对高污染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不足,而在此情况下绿色项目的风险小的优势就没有了,只剩下收益低的劣势。
建议四:政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把环境风险评估加入项目评估中,从而突出绿色金融风险低的优势,促使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绿化中国金融体系”课题组,张承惠,谢孟哲,田辉,王刚.发展中国绿色金融的逻辑与框架[J].金融论坛,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