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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
1997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条例》,开启了为植物新品种育种者等相关利益群体提供法律保护的时代。1999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1978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员国,标志着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走向国际化。随后,我国相继出台实施《种子法》(2000年实施,历经2004年、2013年和2015年三次修订)、《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2002)、《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2012)、《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2017)等一系列法律规章,逐步确立和完善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法律体系。
近二十年来,植物新品种保护种类和品种权申请授权数量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2017年底,农业部已连续发布10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涉及的植物属、种达到138个。截至2016年底,农业植物品种权总申请量超过1.8万件,总授权量超过8000件,其中,2016年全年申请量达到2523件,位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第一位*王澎.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总授权量超8000件[N].农民日报,2017-4-13(01).;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累计受理申请 2188 件,授予品种权 1198件*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J].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2017年,国家审定水稻、小麦优质专用品种比例分别达到61%、20%,玉米、水稻绿色品种占比达16%*用好品种选育“指挥棒”[N].农民日报,2018-1-2(05).。可见,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实施,显著增强了品种创新能力,有效激发了育种创新的积极性。但是,也应看到我国种业发展仍存在优质品种研发不充分、基础研究与转化应用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解决种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N].农民日报,2018-1-2(05)。
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的过程中,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必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为进一步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解决品种创新基础研究与转化应用的不平衡问题,对植物品种权领域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和梳理,识别品种权研究的热点、领域及发展态势尤为重要,因为这有利于定位品种权亟待深入研究的方向,为剖析品种权研究的重点领域和切入点提供指引和参考。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植物品种权又称为育种者权利,是指对植物新品种育种人权利的保护,保护的对象并非植物新品种本身,而是育种者依照法律应当享有的权利。依法对植物品种权实施法律保护,是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核心内容。我国对植物新品种实施申请、受理、审查和批准制度,国务院农业和林业行政部门对植物新品种申请主体主张提出的符合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同时对植物新品种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进行规定。
随着品种权相关法律规章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对品种权研究也经历着由少渐多、如同生物成长发展的生命过程。1966年卡曼(A. K. Karman)首次提出生命周期理论,基于生物存在角度分析生物体从出生、成长、成熟、衰退直至消亡的生物存在过程变化,以及在各不同阶段所表现的特征和态势。中外学者通过对生命周期理论的适用范围进行延展,趋向于泛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客观事物的阶段性发展变化及其规律,认为事物经历发展、成长、成熟、衰退几个时期,将理论广泛应用于组织、产品、技术、市场、产业等人类社会组织发展研究过程,形成了以产品生命周期、技术生命周期、产业生命周期、企业生命周期和组织生命周期等为代表的生命周期理论体系。
依照生命周期理论对客观事物生长过程的传统划分阶段,考虑我国在加入涉及品种权保护的国际组织和条约后对品种权研究产生的影响,结合我国植物品种权仅仅二十余年的研究历史与现状,将品种权研究进程划分为导入实施期、成长发展期和成熟稳定期三个阶段。
导入期:2001年以前,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从无到有的导入实施时期。1997年中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前,中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育种者权益不实行保护,同时又缺少专门法的保护,使得育种者积极性严重受挫,科技成果创新能力不足。鉴于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由来已久,国内法规相对缺失的现实国情,立法保护植物新品种势在必行,国内学者开始对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和对策进行引入和分析[1, 2],为品种权保护研究的开展奠定了理论和现实基础。1999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1978文本),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走向国际化。国内植物新品种保护执行过程中的探索总结与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经验的借鉴吸收有机结合[3-5],促进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
成长期:2002—2007年,植物品种权相关研究的数量和内容迅速增长。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面履行WTO框架下的一系列国际协议,涉及植物新品种保护的TRIPs协议即是其中之一。学者们从植物新品种申请、保护和测试审定体系的建设完善入手[6, 7],分析植物品种权保护对农业科技创新、产业、育种者和农民权益的影响[8-12],强调完善植物品种权法律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13]。同时,基于对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趋势的分析[14, 15],通过国际比较探究对中国品种权保护制度的影响[16, 17],认为应加强对传统知识、遗传资源等方面的保护力度[18, 19],以应对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技术垄断、市场蚕食与不正当竞争。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数量呈现快速增长之势,丰富了我国植物品种权的研究内容,显著提升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整体水平。
成熟期: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实施至今。2010年6月农业部制定颁布《农业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强化农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加强对育种者权利、实质性派生品种等保护的国际背景下,针对UPOV公约、TRIPs协议等国际协议保护框架下的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研究进一步深入[20-22],同时对品种权限制也开始显现[23, 24]。伴随生物育种技术的迅速发展,对植物遗传资源、转基因植物法律保护研究的关注显著增多[25, 26]。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进程中,植物品种权运用与质量评估、品种权制度法律的限制及服务体系建设、品种权海外布局等方面步入纵深研究[27-32]。本时期品种权相关研究持续发展,研究数量波动变化,研究质量日趋成熟,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等方面迈进了一个全新时代。
当前,我国学者广泛使用中国知网(CNK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维普期刊中文期刊服务平台和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等相关期刊文献数据库。从各数据库收录文献、期刊数量与质量、文献更新速度等方面综合对比分析,认为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具有收录文献期刊数据量大、发布文献更新速度快等优点。为此,选定中国知网(CNKI)为期刊文献数据查询资源库,设定的文献内容及相关信息检索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根据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与解决的关键问题,将“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植物品种权”、“品种权”、“农作物新品种”和“林业植物新品种”六个词汇设定为数据检索的主题词,在中国知网(CNKI)进行检索,检索范围限定为期刊文献,期刊来源主要限于历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核心期刊,共收集到1769篇相关文献。然后,借助标题、摘要、关键词和文献内容对所获文献进行二次筛检,剔除会议报告、简报等非学术文献以及与研究主题不相关或相关性较低的文献,最终确定有效文献727篇。
通过对检获文献的发文时间、文献作者、期刊来源、研究单位等信息进行计量分析,得到当前植物品种权研究在总体发文趋势、来源期刊、发文机构及区域和论文合著情况等五方面的分布态势。
期刊尤其是历年核心期刊发文数量能在一定程度上彰显植物品种权研究的热度。如图1所示,从发文时间纵向分析视角看,我国对于植物新品种权的研究文献数量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2001年植物新品种权研究文献数量开始快速增长,在2008年、2011年和2013年发文数量相继达到历史峰值,分别为55篇、58篇和63篇。论文数量的快速增长,表明国内学者对植物新品种权研究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2008年以后,发文数量呈现出小幅波动之势,但整体来看仍处于研究数量的高位态势。
对研究文献的来源期刊分布情况进行综合统计与分析,有助于厘清学术界对植物品种权及相关课题的关注程度、研究质量以及所期待的研究趋势,易于把握品种权研究的获取渠道和掌握研究领域的核心期刊群,便于对品种权研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应用分析。对所获727篇文献的期刊来源进行整理统计发现,期刊总数为180种,平均每份期刊发文量约4篇。统计发文数量4篇以上的期刊发现,《中国种业》发文数量最多达到94篇,其次是《农业科技管理》发文数量63篇,《知识产权》以发文数量39篇位列第三。
中文核心来源期刊单独统计发现,发表论文主要集中于《中国种业》《农业科技管理》《种子世界》《世界农业》等农业类期刊,具体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图1 1990—2015年植物新品种权研究发文数量变化趋势
序号期刊名称发文数量发文占比1中国种业9413%2农业科技管理639%3种子世界345%4世界农业284%5种子213%6安徽农业科学182%7江苏农业科学172%8中国农学通报172%9山东农业科学101%10农业科技通讯101%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CSSCI)被国内高校、研究院所等众多单位使用,刊发文章学术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大,已作为地区科研机构、学术学科建设、项目及科研成果评价与评审的重要依据。由统计结果得知,植物新品种权研究的CSSCI发文主要分布在《知识产权》《中国科技论坛》《农业经济问题》等期刊。发文数量前十名的CSSCI来源期刊分布如表2所示。
由以上统计可知,我国植物品种权研究多以产权类和农业类期刊为主要学术阵地,研究者既要关注农业进步、产业发展和产权保护等相关方面的问题,又要立足于社会发展、产业升级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现实要求,印证了品种权研究的跨学科和跨领域学科性质。
统计文献来源机构能够给出植物品种权研究的科研组织分布情况,厘清品种权研究的组织机构特征。根据所获文献第一作者所属机构的统计信息得出第一作者所属机构共计263个,其中科学研究院(所)和高等院校183个,种业企业(站)28个,剩余52个部门涵盖农业管理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发文数量10篇(含)以上的机构共计13个,中国农业科学院发文数量位列第一,前十位的机构如表3所列,主要集中于涉农、林产业的科学院和高等院校的涉农、产权和经济管理专业。
表2 发文量前十名CSSCI来源期刊分布
表3 第一作者所属机构发文数量统计
值得注意的是,表3中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发文数量达到25篇,表明我国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等事业单位也极其重视品种权研究的相关工作。
统计分析发文机构所属区域能够明确植物品种权的区域研究情况,有利于农业、科技主管部门加强对区域、地方农业研究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方向引领。根据第一作者所属发文机构所在区域,对所获文献进行统计,结果如图2所示。
北京市以发文数量188篇位列区域排名首位,其次是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河南等省份,发文数量依次为79篇、78篇、54篇、32篇和28篇。北京市作为我国教育和科研中心,高校和研究院所的数量居全国首位,在科研实力和科技成果创造方面占绝对优势。山东、江苏、湖北、湖南、河南等省份作为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农业发展与作物品种、种业经营等密切相关,品种权研究取得相当数量的科技成果亦在情理之中。
图2 第一作者发文机构所属地区占比统计
文献作者的合作情况反映研究者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合作程度,体现该研究领域作者群体的规模大小。合作度是指一定时期内相关文献的作者总数与论文总数之比,而合作率是指一定时期内相关领域内的合作论文数与文献总数的百分比[33]。通过对获取文献进行独著、合著数目统计,得出作者总数为1811人,具体数值如表4所示。
表4 文献合著/独著情况统计(单位:个)
可知,植物品种权研究领域的作者合作度为2.5,即在统计周期内每篇文献的作者数量多于2人。由合作率看出,两人以上合作完成文献约占总文献数量的63%。独著、两人及三人合著文献占统计发表文献总数量的比例为77.7%,表明植物品种权研究成果主要以三人(含)以内的著作为主。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对植物新品种权研究的阶段划分,通过高频关键词分析揭示了阶段性研究重点,进一步采用共词分析和社会网络分析的方法,汇聚形成近二十年来植物品种权研究的整体态势。
共词分析法是一种内容分析的文献计量方法,主要是通过共关键词、主题词的方法,分析鉴别某一学科的主要知识结构和研究热点[34]。由于时间和期刊原因,所获文献中不含关键词的文献共计190篇,约占获取文献总数的26.1%,对剩余的637篇文献进行高频关键词分析,亦能够较好揭示我国实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整体研究态势。
通过统计关键词数量,共得出2227个关键词。考虑关键词因作者选取的词语内容和表述存在差异以及不规范的问题,拟对所得关键词作进一步的规范和整合,主要操作包括对作者表述相同内容的词汇进行规范统一,如植物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和品种权统一为植物新品种权;对出现频次较低但能够反映研究对象主题内容的关键词,采用上位词取代的方式加以解决,如作物遗传资源、植物遗传资源和生物遗传资源统一由遗传资源取代;为了较好地得出整体研究的热点态势,删除统计文献中一些表达含义过于宽泛的关键词,如现状、问题、建议、对策、启示、保护、植物以及农业等词汇。
表5 植物新品种权研究文献高频关键词(频次≥5)
通过采取上述设定关键词词汇规范和词语内容整合的处理方式,最终得到关键词数量共计684个,频次总计1777次。其中,最高频次为153次所属关键词为植物新品种,最低频次为1次所属关键词共计524个。由表5可知,出现频次5次以上的关键词共计48个,频次小计为984次约占关键词频次总计的55.4%。
按照关键词出现频次多少排序,拟选取前50个关键词为研究对象,采用共词和社会网络两种分析方法,描述关键词之间的连接强度,统计关键词成对出现的共现次数,形成一个50×50的共词矩阵。共现矩阵对角线为高频关键词的词频数,矩阵的行和列交点元素所列出的数字表示关键词两两共现的次数。
由于表6所示的共现矩阵其词对频数是绝对值,难以反应词对之间的真正相互依赖程度,在实际的量化分析时,须对词对频数进行包容化处理。使用SATI3.2分析工具,可将共词矩阵转化为相关矩阵。
表6 高频关键词共现矩阵(部分)
表7 高频关键词共现相关矩阵(部分)
考虑表7所示相关矩阵中的元素接近于0值的数据过多,为减少统计误差降低计算量,采取用值为1的同介单元矩阵减去相似矩阵的方法,将相似矩阵转化为相异矩阵。可知,相异矩阵中元素的数值越大,表示关键词之间的距离越远,两者之间的相关度越弱;反之,若相异矩阵的数值越小,则关键词之间的距离就越近,两者之间的关系则越强。
高频关键词共词矩阵可借助Ucinet软件以网络化的图示方法直观地表达出来。网络图有节点和连线组成,两者结合描述关键词间的相关关系。网络图中,节点代表选取的高频关键词,节点的大小与其所代表的关键词出现的频次成正比例关系;节点间的连线表示关键词之间存在共现关系,关键词间的共现关系越强,则两节点的连线显示越粗;反之,关键词间的共现关系越弱,则两节点的连线显示越细。
通过将高频关键词共词矩阵输入Ucinet软件,生成高频关键词共词矩阵的网络图谱结构,形象地描绘出植物新品种权研究的重点领域。由图3推知,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产权及保护、遗传资源、转基因技术及植物、DUS测试及测试指南和测试性状、种业、专利、UPOV及UPOV公约和等节点较大,是目前品种权研究的主要领域;研究的作物品种集中在玉米、水稻和杂交水稻三种农作物;育种方面涉及标准品种、实质性派生品种(依赖性派生品种)以及育种创新;植物新品种测试技术研究主要涵盖DNA技术、分子标记技术和指纹图谱等;法律权益主要是专利及保护、TRIPs协议、农民特权和利益分享等内容。通过关键词关系紧密性考察,可知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及保护、DUS测试及测试指南与测试性状、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UPOV公约之间的连线较粗,凸显较强的联系紧密性。
图3 高频关键词共词矩阵的社会网络
同时须指出,关键词植物新品种权与交易、质押融资两者之间的连线相比图中边缘关键词较粗,反映出以品种权作为交易、质押对象用来获取资本的知识产权运营应用工作已经铺展开来。但是,品种权实施应用的程度还相对较低。究其原因,可能存在以下问题:其一,早期我国知识产权工作重心多倾向于创造、保护和管理三方面;其二,知识产权应用的前提必须对其价值进行评估,但现阶段在评估制度建设、评估方法选择、评估结果质量和评估机构信任度等方面存有不足,制约了品种权运营应用的开展。可以预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突出和强化了知识产权的应用,伴随以品种权交易、质押等运营方式的逐步开展,今后知识产权价值构成、价值因素和价值评估方面的相关研究以及品种权商品化、资本化运营的案例研究将会愈发增多。
中心性是社会网络分析研究的重点之一。基于中心性,社会网络学者给出多种量化中心度的指标,即度数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度数中心度有绝对度数中心度和相对度数中心度。点的绝对度数中心度就是与该点直接相连的其他点的个数;直接相连的点的个数越多,则该点具有较高的绝对度数中心度[35]。弗里曼提出相对度数中心度,即点的绝对中心度与图中点的最大可能的度数之比。中间中心度(betweenness centrality)刻画点对资源的控制程度,也即是说,如果一个点处于许多其他点对的捷径(最短的途径)上,说明该点具有较高的中间中心度。借助Ucinet软件,得到高频关键词节点的相对度数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具体见表8。
将植物品种权研究高频关键词共词矩阵录入Ucinet软件,在Netdraw中选择Centrality Measure,依靠点的Degree控制关键词元素的大小,最后得到如图5所示的网络的中心性。
表8 高频关键词中心性分析表(部分)
基于对植物品种权研究的计量分析目的,对所获关键词“植物新品种权”不予考虑。由表8和图4综合得出,“植物新品种”的节点中间中心度数值最高,且在网络图中节点最大,表明植物新品种是研究植物品种权、植物新品种保护、种业和遗传资源的基础和发端。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种业的相对度数中心度排位居于前列,说明当前“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知识产权”是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研究领域的重点;“DUS测试”、“遗传资源”、“种业”和植物品种“玉米”是研究较为集中的热点领域;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化和多方权益保护的背景下,“农民特权”、“DNA技术”、“转基因植物”、“专利”、“UPOV”及“UPOV公约”也是日益增多的研究热点;伴随现代生物育种技术的飞速发展,对“分子标记”、“种质资源”、“测试性状”、“生物多样性”的研究,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统计研究表明,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权研究领域的方向集中于植物新品种及其保护、知识产权、DUS测试、DUS测试指南和测试性状、遗传资源、种业、UPOV及UPOV公约和转基因技术及植物等方面。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产权和DUS测试的相关方面是目前研究的热点领域;分子标记、DNA技术和指纹图谱等研究处于主要位置,是近期植物新品种权研究工作的重要方向;鉴于各国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考虑,对修订、加入国际性保护条约以及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也将是未来研究的要点之一。
在以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新时代背景下,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林木种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和激活市场。”通过育种技术创新促进植物新品种的创造,借助品种权保护推动育种科技成果的创新创造和转化应用,依靠植物品种权的质押、交易等方式扩充育种创新资金来源、加快品种创新速度和提升品种创新质量,逐步将植物品种权的商业化和资本化运营发展壮大起来,最终实现品种权盈利能力、价值创造能力和产权保护能力的有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