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养一只刺猬
培栽玫瑰的惯性让我对芒刺充满信心
路过宠物店的时候我想养一只刺猬
在邻居家逗猫玩的时候我想养一只刺猬
摘掉菜园中饱满的豆荚我想养一只刺猬
我知道它有尖利的牙齿,能一口气吃掉许多虫子
偶尔也会吞食蜥蜴和田地里的作物
它像我内向的童年友人,有一双拘谨又敏捷的眼睛
吵架后,他用刻刀在我的桌面写字:
“你好,对不起”
它喜欢在枯枝里打盹
像朋友一样在多年后藏起了自己
我想养一只刺猬,它蜷缩在我的篱笆周围
它就这样,在我的想象中被饲养
我为它种上一排排芸豆和蔷薇
(选自本刊2018年第2期“首推诗人”栏目)
邹汉明品读:
冯娜诗中的“刺猬”是一个很好的隐喻。很难得,她这代人还愿意给一只刺猬写首诗。而且,当我认真连读两遍之后,方才知道,她其实是满怀“培栽玫瑰的惯性”以及“对芒刺充滿信心”而唱出这一只刺猬的。这就更有意思了。
是“我想养一只刺猬”这段旋律构成了这首诗。既然是旋律,那么,无需什么诗的技艺,痛快地唱出来就是了。
因此,这是一首任性的诗。它既是“唱”出来的,就不会顾及形式上的经营和打磨;诗也根本没有描摹刺猬。但,诗人显然知道刺猬的特征——它有芒刺,有尖锐的牙齿,有“一双拘谨又敏捷的眼睛”;它蜷缩,善于隐藏自己……好了,这些足以构成“刺猬”一词丰富的隐喻了。通常情况下,刺猬与狐狸可以构成一对儿。这是以赛亚·伯林的观点。
在什么样的状态下,我想养一只刺猬?对此,诗有非常畅快的叙述。这段小小的旋律在十五行诗中连着出现了五次。这是我说它“任性”的理由。
事实上,刺猬已经“在我的想象中被饲养”,末句还种上“一排排芸豆和蔷薇”为它作证。这让我记起卡瓦菲斯的《伊萨卡岛》,卡瓦菲斯写到最后,说,真正的伊萨卡你根本不用到达了,因为“一路所得已经教你富甲四方”。
同样的道理,诗人是否还有养一只真实刺猬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