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顽疾依然存在,融资“肌体”仍没得到完全康复,依然是一个亟需各方施救的贫血中的“病人”
6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工作,制定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措施。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利率;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上限提高;减少融资附加费用;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将小微贷款纳入MLF(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中期借贷便利)。抵押品范围等5项举措。
应该说,此次国务院打出的政策组合拳,意在下大力气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这对银行和小微企业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对银行来说,增加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动力,通过免税限额提高等措施也可降低银行放贷成本。对小微企业来说,好处更是显而易见,银行放贷动力增加,减少融资附加费用等措施将有利于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很明显,这些政策措施必将在未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为小微企业享受金融信贷政策阳光雨露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各类高层会议上提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下10余次,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政策措施也多达几十项,在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紧张局势有所缓解、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有所增强、融资成本有所下降、生产经营态势有所好转、经营利润有所回升,整体债务偿还能力有所提高,应对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所增强,这一切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然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顽疾依然存在,小微企业融资“肌体”仍没得到完全康复,依然是一个亟需各方施救的贫血中的“病人”。小微企业在融资上的本质问题——融资难、融资贵渠道没有彻底疏通,融资难、融资贵梗阻现象没有完全消除,中央政府的政策措施难以得到真正落实,被悬空搁置的不少。
从当前看,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小微企业本身所处的位置和经营现状,让破解融资难、融资贵之困陷入不利局势。小微企业本身经营实力弱,处于被银行金融机构边缘化的服务境地;加之一些小微企业缺乏内控机制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家族化倾向明显,缺乏足够的、有价值的抵押物,让银行机构敬而远之,在融资中陷入不利局势。
二是银行金融机构面对小微企业信贷风险不断增大,怕贷、畏贷、抽贷、断贷成了难以杜绝的“自卫性”习惯。前几波东南沿海小微企业大量破产死亡和被市场边缘化,银行吃尽了苦头,不良信贷资产大幅上升。在当前内外经济形势疲软环境下,银行更怕给小微企业贷款。
三是小微企业是规模小、实力弱而处于成长的企业,达不到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资质,往往被资本市场排挤在大门之外。
四是各级政府陷入财力及其他各种原因,缺乏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的实际性措施,比如担保基金、减免税收等没有落实到位,或雷声大雨点小,让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之困缺乏坚强的行政推力。甚至不少地方政府对财税优惠政策都没有落实到位,有不少被悬空搁置。
在笔者看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应综合施策,制定一系列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配套政策体系,打破政策分散、部门配合不够等格局,形成政策合力,方能真正发挥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的政策实效。
首先,建立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解困模式,并以行政推力为主,以强有力的行政之手来调动和引导金融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让政策阳光雨露洒向小微企业。具体来说就是各级政府出资建立贷款保险基金、贷款损失基金和贷款奖励基金,通过这些基金消除银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恐慌,激励其对小微企业信贷的积极性,提高小微企业的可获得性。
其次,严格按照中央政府要求落实财税金融各项优惠政策,消除一切截留行为,成立督查小组,对各级地方政府进行督导和检查,确保降准、逆回购、短期便利借贷等货币政策工具释放的流动性“专款专用”,严厉禁止转移挪用现象发生;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和处罚体系,对落实不力或故意不落实的地方政府、银行机构进行严格问责,严禁银行机构变相提高贷款利率和各种中间业务乱收费行为,严禁各级地方政府肢解或拖延优惠财税政策。
再次,建立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的政府信息交流平台,由银行机构、财税部门、价格部门等组成,专门负责对破解小微企业融资政策的理顺和整合,消除零碎分散政策扶持现状,消除破解小微融资之困的一切行政性、体制性障碍,形成统一的政策合力。同时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督导,消除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的一切阻力,引导各级政府部门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消除各种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不负责任行为,对小微企业发展的作用予以充分认识,充分认识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无小事,把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当着振兴我国经济及落实“双创经济战略”的重要抓手,举全社会之力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鸣锣开道,形成破解小微企业融资之困的有利社会氛围。
最后,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的改革力度,放手鼓励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建立适合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准入机制、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消除小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的思想障碍和机制障碍。主要是进一步降低中小创业板上市条件和小微企业进入债券市场的门槛,让大批有发展潜力或市场前景良好、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通过中小创业板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并允许其直接发行企业债券,以彻底破解融资之困。同时,政府牵线搭桥,引导和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购买等方式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改革,让大量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从根本上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发展壮大,为直接进入主板市场融资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