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了《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督查计划》,明确目标,紧扣重点,落实责任,对照项目清单开展实地督查,列出问题清单。
采取日常督办、专项督办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由河湖库长办牵头,联合政府督查室、改革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或新闻媒体组成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针对河湖库长和联系单位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群众举报的问题,采取一事一督办。
在督办落实过程中,明确责任领导、主办单位、办结时限,坚持一督到底,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截至2018年4月下旬,共开展常规督查督办7次,做到了每季度至少督查一次,发出督办函21份,督促解决问题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