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美的水环境、灵动的河湖,是理想宜居城市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更是体现国际化大都市“精气神”的“神来之笔”。上海,濒江临海,十里一横塘,五里一纵浦,依水而居,因水而兴,水塑造了上海独特的城市形象和城市品格。
在迈向“卓越的全球城市”进程中,上海市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保护和河湖管护工作,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契机,迅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坚持“工作目标全覆盖”和“市区联手、水岸联动”,全面摸清河湖本底,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责任,全市水环境持续改善,城乡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河湖水面率止跌回升,中小河道测评公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2016年10月11日,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上海迅速响应:11月15日,上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11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11月25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2017年1月20日,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方案》。
市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后,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制定印发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设定工作目标,细化、实化各项任务。2017年6月底前,16个区全部印发实施方案,8月底前,202个街镇全部印发实施方案。
全面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组织体系,设立三级总河长,所有河湖、小微水体都有了河长。分四批落实并公布了各级总河长和河长名单,部分区镇探索设立了民间河长、河道监督员。各级党政领导积极履职,以河长身份巡河成为常态。成立三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从事河长办工作,办公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建立市、区二级督导检查机制,市河长办组织开展督查行动,2017年对发现的442项问题全部落实整改。河长制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河长治水成效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
针对水环境治理的难点和痛点,上海市长、市总河长应勇发出号召:“河长制的首场战役就是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将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作为检验各级河长责任落实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
各级河长按照“全覆盖、水岸联动”的治水思路,对1864条段1756 km中小河道开展整治,协调住建、环保、农委、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岸上污染源治理。
建立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对沿河违法排污、危害水环境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责任追究与行刑衔接、同步,将20余件涉嫌水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上海市长、总河长应勇调研苏州河水环境
开展河湖数据调查复核,摸清全市河湖本底数据,深入推进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出台了河湖水面率管控方案、整治与长效管理导则、规划设计导则、河道命名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小微水体管理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根据2017年底水质监测数据和卫片解译,全市河湖水质改善明显,河湖水面率止跌回升。
嘉定环城河
金山区“护水先锋行动”组织万名党员、志愿者参与中小河道综合整治
闵行区七宝镇河长办向镇人大代表发放聘书
民间志愿者巡河
出台《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总河长、河长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湖水面率控制、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等工作,治水管水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应尽的责任。将全面建立河长制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纳入2017年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2017年重点督查事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等多次对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滞后的区进行督办。市河长办编发《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简报》,对各区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及开展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进展进行排名,对进度滞后的区点名通报。
抓住“控源截污”这一关键点,确立了“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在编制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一河一策”过程中,将河道周边“五违”整治、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完善、直排工业企业整治、市政雨水泵站治理、郊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船舶污染治理等岸上截污治污工作纳入其中,从根子上消除污染源。建立市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副总河长、分管副秘书长每月召开推进会、专题会,水务、环保、住建、交通、农业等多个承担治理任务的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跨地区、跨部门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
2017年上海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任务量是往年的4~5倍。上海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大河道整治市级补贴力度,新增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补贴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市级专项支持政策、断头河水系沟通工程配套政策等,为各项任务全面推进做好保障。发挥政策激励效应,开展“打好河道整治攻坚战,全面提升上海城乡水环境”劳动竞赛和上海市优秀河长、中小河道整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励引导各级河长、一线工作者勇当河湖管护的“先行者”“排头兵”,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坚持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公众满意度测评,把市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市民群众对河长治水成绩具有“一票否决权”。积极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工作机制,开展“市民看河道”“千名志愿者巡河”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关注身边的水环境,全过程参与黑臭河道的筛查、治理和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小河道水质监测结果,通过社会媒体、河道监督员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水美上海·河道蜕变”等活动,邀请市民从15条已完成整治的河道中选出6条最美河道,近140万人参与投票,全社会“爱水、节水、护水”氛围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