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乡村振兴怎么搞

2018-07-24 02:14/海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8年27期
关键词:一村新村运动

文 /海 若

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过程中,不少国家曾遇到过乡村发展停滞的情况,而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各国也逐渐探索出独具特色的乡村发展道路,如日本“一村一品”、韩国“新村运动”、德国“村庄更新”、荷兰“农地整理”等。本期系统梳理各国乡村发展的有益经验,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参考借鉴。

法国 “领土整治”推动乡村发展

纵观法国乡村发展史,农业大发展的时间并不长。1945年以前,法国还是一个农业人口占人口总数将近一半的国家,主要农产品依靠从殖民地进口。自二战结束到上世纪70年代末,法国仅用了20年时间就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一跃成为世界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

概括来说,法国以满足农村现代化需求为核心,通过农村建设的集中化、专业化、大型化,推动了乡村综合发展。法国的农村改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发展“一体化农业”,另一方面是开展“领土整治”。

“一体化农业”即在生产专业化和协调化的基础上,工商业资本家与农场主通过控股或缔结合同,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企业管理方式,将农业与同农业相关的工业、商业、运输、信贷等部门结合起来,组成利益共同体。继而通过其他部门和机构提供的资金和技术指导,带动农业建设,实现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

“领土整治”则是通过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发展,实现农村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旨在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也包括山地、河流和海岸的治理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特别是随着经济和城市化的高度发展,法国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愿望变得空前强烈。该国将农村的空间环境和生态环境作为重点,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目的在于保护城市与乡村居住环境的多样化。

在实施“领土整治”的过程中,法国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来指导城乡土地利用,优先保证各类绿地、开放空间、农场牧场、村庄建设规模,以及农房高度边界和绿色边界,保持乡村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原始延续。规划旨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增强乡村承载力和吸引力,从根本上防止对农村土地的蚕食,最大限度地避免城市过度膨胀所带来的“城市病”。同时,法国政府大量建设各类保护区,特别是分布在各地的大区级自然保护区,在保护自然遗产的同时,重点保护作为文化遗产的村落,并在保护中发展村镇经济,避免城市化引起的乡村衰落。

不仅如此,法国政府强调应用财政扶持、技术保障以及教育培训等综合方式来支持乡村建设,助推乡村社会的善治。这些措施加快了乡村地区的发展,使得城乡发展速度、经济水平和预期目标趋于平衡。

韩国 “新村运动”夯实基础设施

韩国自1962年开始实施“经济开发5年计划”,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无数年轻人涌向城市,城乡发展差距随之扩大。农村人口大量无序迁移,带来了诸多城市问题和社会难题。为此,韩国政府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实施“新村运动”。

在发展初期,“新村运动”主要采用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政府投资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实施新村开发项目和工程建设,完善新村教育等公共基础设施,消化过剩产能,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比如,政府向全国3.3万个行政村和居民区无偿提供水泥、钢筋等物资,用于房屋、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一过程中,韩国还建立了全国性组织——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全国性网络,同时建立新村运动中央研修院,培养大批新村指导员。

“新村运动”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改变了农村的落后面貌,让农民尝到了甜头。随后,“新村运动”迅速向城镇扩张,成为全国性的现代化建设活动。新村建设的重点,从初始阶段的改善农民居住生活条件,发展为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修建了村民会馆,完善了自来水和生产公共设施,新建房屋发展多种经营等。

在发展中期,“新村运动”采取政府培育、社会跟进的发展模式。随着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韩国政府把“新村运动”工作重点转移到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特色农业、农村保险业以及农协组织的建设上来,逐步培育社会发展实体,为后来逐渐演变为农民自发的运动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阶段,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农业实现了连年丰收。

随着“新村运动”的逐渐深入,韩国政府调整了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全国性“新村运动”的民间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改由民间组织来承担。政府负责通过制定规划、协调、服务,以及提供一些财政、物质、技术支持和服务等,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业、流通业,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和文化环境,持续提高农民收入等。

在发展后期,“新村运动”逐步转入国民主导发展模式,农业科技推广、农村教育机构、农村经济研究等组织机构在“新村运动”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则只为国民的自我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德国 “村庄更新”强化乡村治理

农业现代化对劳动力数量的排斥、农村人口流失、人口老龄化等问题,让德国政府很早就开始重视农村发展。乡村拥有优美的自然景观,但在服务设施和增强经济动力方面,相较于城市往往处于弱势。为此,德国通过区域规划来保证城乡之间的平衡,并将“村庄更新”作为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的主要方式之一。

德国的乡村治理起步于上世纪初期,政府通过制度层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农村改革,逐渐将乡村推向发展与繁荣。1954年,“村庄更新”的概念被正式提出,《土地整理法》将乡村建设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完善作为村庄更新的重要任务。此后,巴登威滕堡州、巴伐利亚州陆续出台了村庄更新的发展计划。1976年,德国首次将“村庄更新”写入《土地整理法》,并试图保留村庄的地方特色和传统优势。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德国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后,村镇建设倾向于内向式发展。也就是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扩张,在现有建设范围内寻找发展更新的潜力,同时也更注重生态保护。这时的“村庄更新”也融入了更多的科学生态发展元素,乡村的文化价值、休闲价值和生态价值被提升到和经济价值同等重要的地位。乡村规划更多考虑的是,通过局部持续的改良,辅以适当的扩张。

比如,当一个市镇需要新增建设用地时,首先会尝试在已建设区域寻找潜在建设用地或应拆除改建的区域,从而完成市镇发展的需要,并试图与周围环境相融合。同时,会考虑各种生态因素和环境质量,如果造成了较大的生态损失,则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总体来看,德国的“村庄更新”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变化而采取的适应性调整。一方面,为适应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德国改变了失去功能的农业经济房屋的用途,同时重新调整了剩余建筑物的形状、规模、开发状态和建筑物现状。另一方面,为适应农村社会和人口发展状况,德国对农村基础设施作出相应调整,减少没有经济收益的土地利用,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

德国的“村庄更新”发展至今,在重视产业、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住宅开发等现代化要求的同时,也重视维护传统的历史风貌和生活方式。村镇更新的规划方案要反复与公众讨论多次,吸收公众的建议反馈,最后由专职人员对意见进行归类和评判,融入建设方案。

荷兰 “农地整理”重塑乡村景观

荷兰的国土面积仅有4万多平方公里,却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农业出口国,这与其大力推行农地整理密切相关。该国通过整合现有农村资源,充分发挥地区优势,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早在1924年和1938年,荷兰政府就相继颁布了两版《土地整理法》,通过土地置换、规整划一等实现土地相对集中,改善农地利用,促进农业发展。这一时期,荷兰将农业利益置于首位,土地整理法案的内容包括改善水资源管理、优化土地划分和建设道路基础设施等。尽管这一时期的土地整理成功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但由于实施目标的单一性,导致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乡村的传统景观。

1954年,荷兰颁布的第3个《土地整理法》,在解决粮食短缺问题的基础上,允许预留部分土地服务于农业生产之外的自然保护、休闲娱乐、村庄改造等,同时明确了景观规划必须作为土地整理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自此,乡村景观规划在荷兰获得合法地位。这一时期乡村景观规划的主要目标仍然是区分土地的使用类型,但开始涉及户外休闲、景观管理以及自然保育等方面的利益。

1970年以后,荷兰政府转变了只强调农业发展的单一路径,而转向多目标体系的乡村建设,如推进可持续发展农业,提高自然环境景观质量;合法规划农地利用,推进乡村旅游和服务业发展;提高乡村生活质量,满足地方需求等。而且,通过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荷兰避免和减少了农地利用的碎片化现象,实现农地经营的规模化和完整性。

1985年,荷兰政府颁布了《土地使用法案》,要求拓展乡村发展目标,协调与其他物质规划的关系,允许购买土地用于非农目标。相比以往农业优先的规划,娱乐、自然和历史景观保护被置于与农业生产同等重要的地位。

近年来,荷兰乡村建设的目标随着社会发展变得更加广泛,乡村整治任务变得越来越全面和综合。政府作为乡村重建背后的推力角色已经大大弱化,2007年版的《土地使用法案》也更加注重解决私人与政府合作开发土地过程中涉及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因此,乡村景观规划也更加注重农民、政府、社会团体等各方利益的均衡。

通过农地整理,荷兰的乡村不仅环境良好、景观美丽,且农业经济发达,农民生活条件优越。在农村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形下,荷兰通过对乡村精耕细作、多重精简利用的方式,达到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经济社会效益。

日本 “一村一品”振兴乡村经济

“一村一品”运动是日本大分县前知事平松守彦于1979年倡导发起的。当时的日本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的过程中,大分县地处日本东南,林地和山地占全县总面积的70%,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农村一度陷入人才外流、农业萎缩的凋敝状态。为摆脱困境,平松守彦发起了“一村一品”运动。

所谓“一村一品”,就是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主导产品和产业,进而形成产业集群,最大限度地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建设新农村。在“一村一品”的带动下,仅有120多万人口的大分县,在随后的20年中完成了产值高达数十亿美元的飞跃,从落后的贫困县发展成环境优美、经济领先的全球闻名城市。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连续多年位于日本九州地区第一位,居全国前列。

推广“一村一品”运动期间,大分县立足本地资源优势,注重以市场为导向,瞄准国内和国际市场,大力发展主导产业。比如:位于大分县南部的津久见市,气候温暖,盛产橘子,但当地橘子质量差,没有销路,于是该市开发了柑橘新品种“山魁”。这一品种果汁多,味道酸甜,被喻为“太阳女神”,进入市场后非常畅销。再如:该县旧大山町位于偏远山区,既没有栽培稻米的平坦耕地,也没有发展畜牧业的大草原。因此,当地政府没有按照国家的政策发展稻米和畜牧业,而是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梅子和栗子种植,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一村一品”运动中,该县的主导产品数量从最初的143种增加到了20年后的336种。特别是香菇和麦烧酒风靡整个日本,远销亚洲和欧美国家。在特色产品的生产、开发和销售方面,大分县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如成立县农业技术中心、温泉热花卉研究指导中心、香菇研究指导中心等各种科学研究机构;在全国各地举办产品展示会,在东京开设大分产品专卖店,在海外开设试销点等。

不仅如此,大分县将农产品略做加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并通过产品的差异化、多样化来适应创新需求。这种做法恰好迎合了日本消费者的需求,不少产品很快占领了市场。比如,旧大山町的“梅子蜜”等农产加工品多达20多个品种,销售额达数亿日元。

为了破解农村优秀人才匮乏的问题,大分县把培养人才作为“一村一品”运动的最终目标。该县依托政府农业改良普及机构和各级农协,开办了各个领域、各种类型的人才培训讲习班,从1983年到2005年讲习班共培养了2000多名优秀人才,作为“一村一品”运动的带头人活跃在县内各个地区。

如今,随着“一村一品”运动的深入开展,其基本理念已逐步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认识和接受,成为振兴地方经济、消除贫困和城乡差距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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