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全
去年底,教育部等部門联合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并明确指出:“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可见,防止校园欺凌的重担落在了学校头上。笔者认为,如果校园欺凌防治任务由学校一力承担,根据以往情况来看,学校可能因性质的特殊和权力的局限,校园欺凌防治会以教育为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两个巴掌才拍得响”,要想有效防治校园欺凌,需要多个“巴掌”一起拍。
防治校园欺凌事关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责任重大,应由校长、教师、家长、社区居民、心理人士以及消防、医疗、公安、法院等各方面的代表共同组成,以便客观、公正地调查,认定校园欺凌行为,为后续治理提供确凿证据或可靠依据。在治理上,应该根据校园欺凌的性质和情节采用相应的治理措施:针对情节轻微的,以学校教育和家长管教为主,辅以纪律处分并将个人表现与综合素质评价及升学挂钩;对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训诫或治安处罚;对情节恶劣,危害巨大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应将防治校园欺凌与工作业绩挂钩,防止将校园欺凌防治当儿戏,相互推诿,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校园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该曝光的要曝光,该通报的要通报。要发挥好“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区县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积极作用,全员参与、共同参与,多个“巴掌”一起拍,从而建立校园欺凌防治的长效机制,真正根除校园欺凌现象。
编辑:马德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