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玲,是某市中学高一学生,长相一般,学习成绩也不突出,可以说在她身上没有任何能让人记住的地方。在她6岁的时候,父母因性格不合而离婚。后来,她一直跟着妈妈生活。妈妈整天忙着做生意,忙着应酬,根本没有时间关心她。有时候小玲想和妈妈说说自己的同学,聊聊自己对未来的设想……可是,妈妈每次都显得不耐烦的样子,说不上两句话就忙着去接电话处理生意上的事了。放学后回到家,她的任务就是吃饭、做作业,然后睡觉。在学校里,晓玲也没有什么朋友,她觉得自己像一个“透明人”,好像没有人意识到她的存在。
2017年暑假,妈妈买了一部新手机送给她作为生日礼物,但只允许她做完作业之后用。后来,她通过微信上的“摇一摇”找到了一个微信名为“帅到没朋友”的人。她觉得这个微信好友和自己一样没有好朋友,顿时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两个人在微信上聊得很投机,很快就约定地点见面了。小玲原以为见到的人会是“网骗”或者“照骗”,但是这次不一样,这个人真的是帅到没朋友,有点像自己喜欢的偶像李易峰。交往以后,小玲觉得这个帅哥是上天赐给她的天使,因为他像邻家大哥哥一样关心她的学习,关心她的心情,给她买最喜欢吃的零食,这一切就像是梦一样,让她觉得“被爱”的感觉原来这么好。
可是有一天,“李易峰”说:“我想挣点钱花,你敢不敢和我一起?”小玲根本就没有问到底怎么挣钱,就一口答应了。为了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她什么都愿意做。当她坐在“李易峰”的摩托车上,当她迅速扯下路边一个女人的手提包的时候,当她看到那个女人抓住她的衣袖,当她的“李易峰”狠加油门,当她看见那个女人被拽倒在地的时候,她觉得人生原来也可以这么“拉风”啊。两个人一共抢到了30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手机,小玲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终于“扬眉吐气”了一回。
“辉煌”的背后,等待着晓玲的是“残酷的现实”:张晓玲的“李易峰”,其实不是“李易峰”,他的真实姓名叫“刘云刚”,一个已婚有两个孩子的男人,今年35周岁,有犯罪前科。这次,两人因为抢劫罪,锒铛入狱。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的话】
上述案例中,张晓玲就因为缺少父母的关爱,才盲目相信微信上的陌生人,最终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我们常把孩子比作“花朵”,这个花朵是娇嫩的,是需要“园丁”关护的,而最好的“园丁”就是爸爸妈妈,最好的“养料”就是父母的“爱”。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检察机关、学校和社会都是第二位的,希望每个家庭的父母都能在给予孩子物质保障的同时,拿出更多的时间来关爱孩子的情绪,了解孩子真正的内心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