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红树
2018年1月17日,南京,全国首例男方私自废弃冷冻胚胎案正在审理中。
单方面废弃胚胎,是否侵权?假如胚胎还在,离婚后,女方能否孕育?此案涉及的赔偿数额不大,但法律意义非凡。
2004正月初十,北京某大学大三学生徐丽从山东枣庄老家返校,没买到坐票,只能在火车过道里站着。男孩张平见她背着包,手上还拎着东西,便把随身带的折叠凳让给她坐。
两人一聊,惊讶地得知,他们不仅是老乡,还是校友。徐丽一下记住了张平,并留下了联系方式。
此后,互有好感的两人恋爱了。一谈就是五年,两人始终如热恋。
2009年,张平决定去美国留学。次年9月,张平回国和徐丽登记结婚。不久,徐丽便以陪读身份来到美国,照顾丈夫。男主外女主内,生活很安稳。2013年12月,夫妻俩还在南京玄武区买了房,投资和自住两用。
2014年下旬,张平见工作稳定,便和妻子商量生孩
子。可徐丽始终没怀上。医生说身体没大问题,只不过她33岁,即将错过最佳生育年龄,而怀孕的事,也有一些机缘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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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有些着急,若再等两年,妻子成为高龄产妇,不仅对孩子不好,妻子产后恢复也慢。为了更快地要上孩子,两人决定做试管婴儿。在美国当地一家州立医院,徐丽体内被取出13枚卵子,经人工授精,成功存活6枚胚胎,其中一个被移植到徐丽体内。为保证万无一失,剩余5枚胚胎,张平夫妇委托给医院保管,半年续一次费用。
徐丽处处小心,期待着孩子降临。可2015年年初,徐丽正散步,忽觉小腹不适,没一会,不适加剧。等张平把她送到医院,徐丽已经流产了。
徐丽整日以泪洗面,或沉默不语,始终觉得是自己的身体不好,才没能保住孩子。面对丈夫,她又内疚又恐慌。一开始,张平还算体贴。到后来,见妻子总提不起兴趣,他便把时间都用在了工作上,每天加班到很晚才回家。
徐丽深知,这样下去婚姻可能不保,便提出回国,“老家比较适合养身体。之后回来,咱们再做一次试管婴儿。”张平同意了。
2015年2月,徐丽在山东待了一段时间,便回了南京自己家。在国内,徐丽开朗了很多。她每天都和丈夫视频通话。可后来,她发现丈夫话语越来越少,有时好几天都不联系。
徐丽曾想过,是不是丈夫有了情人。可转念一想,两人感情深厚,除了孩子的事,也没其他大矛盾。她决定一边抓紧时间调理身体,一边多关心丈夫。没想到,她最怕的事还是来了。
春节将近,徐丽让丈夫回国。丈夫没同意:“最近事情多,春节国外又不放假。再说,身体的事不能急。你先待在国内,等我这边忙好再说。”
当晚,徐丽眼睛都哭肿了。为何出此变故?如果不是丈夫变了心,肯定就是因为孩子的事。若是为孩子,徐丽觉得婚姻还有救。
第二天一早,徐丽就发短信,劝说丈夫,没收到回复。等徐丽再提去美国,张平立刻说现在不适合见面,无法冷静的话,不容易看清未来的路,分开一段时间比较好。
这边,徐丽频繁地打去电话,那边,张平越来越厌倦,几乎每句话都会扯到离婚。说得多了,徐丽被激怒:“不给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不可能同意。”眼见无法沟通,2016年7月,张平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尊重体贴地分手,好过冷漠地决裂。
法庭上,张平声称和徐丽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矛盾重重,近几年感情不和,已无法共同生活。徐丽并不认同:“毕业之后,很多校园恋分开了,可我们没有。最初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每个月都会见面。恋爱五年,我们的感情亲友有目共睹。到了美国后,我不让他操一点心。而且真没有共同语言,我们会想要孩子吗?”最终,法院以“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有挽回余地”的理由,没有判决离婚。
但张平离意已决。回美国后,他不再跟妻子联系。徐丽气愤至极,也决定冷冷他,不再主动联系。两人就这样僵持着。
2017年3月,美国那家州立医院寄来胚胎冷冻的费用单,说如不续费,便作废弃处理。张平觉得法院没判离婚,很大原因在于他们冷冻了胚胎,暗示着两人还有情感联系,不如放弃胚胎……想到这,他既没告知徐丽这件事,也没缴纳保存费。
6月,张平再次提出离婚。庭审现场,他主动说出胚胎已销毁。听到这个消息,徐丽情绪激动,哭得不能自已,追着吵着要张平还胚胎。法院只能暂时休庭。
再次回到庭审现场,徐丽咬牙切齿地盯着张平,“财产我不较真,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但张平擅自销毁胚胎,这事得掰扯明白。不管有没有离婚,他都侵犯了我的权利。”
张平却觉得,冷冻胚胎时,是感情还没破裂的阶段。而自2015年至今,两人一直协商离婚的事,感情彻底破裂,不管胚胎是否存在,都没意义。再者说,他也有选择不生育的权利。
徐丽无法认同,因为“不是每个卵子都能受精,也不是每个受精卵都能发育成有活力的胚胎”。医生必须获得多个卵子,才能保证有可移植的胚胎,所以她服用了很多促排卵的药。副作用就是:卵巢反应低下,导致功能早衰,这也是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的因素之一。而且取卵针穿刺身体,提取成熟卵泡时,那种痛苦常人难以忍受。
此外,徐丽一直觉得,第一个孩子流产,是导致夫妻失和的主要原因。张平这时销毁胚胎,不仅加速了婚姻死亡,更逃避了自己的责任。加上女性在妊娠、分娩方面,承担了更多生理风险、心理压力,所以生育对她利益的影响大于张平。最终,徐丽要求张平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是全国首例男方私自废弃冷冻胚胎案,无例可循,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基于对婚姻法的理解,认为:张平单方废弃胚胎,构成了对徐丽身体权、健康权、生育知情权的侵害。
理由如下:第一、婚姻家庭法中,胚胎移植所生子女,视为夫妻双方的婚生子女。所有子女在出生后,取得相同的法律地位,在出生之前就应该得到同等对待。第二、男女双方协作,而使女方怀孕后,男方不得因为其不愿生育,而强迫女方堕胎,否则仍然侵犯女方的人身权。第三、由于男女生理差异,相较于取精,取卵过程伴有风险和痛苦,对身体有负面影响。徐丽付出巨大的代价,张平却违背合意,使她的目的落空。第四、譬如甲乙协议共同投资项目,甲以无形资产入股,乙以资金入股。乙投入重金后,甲半途退出,此时,甲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的理论,可以为本案的处理提供一些指引……
最后,根据伦理、一般的观念和司法政策,即使夫妻关系出现裂痕,男方对婚姻前途缺乏信心,也应尊重女方的付出,照顾她的感受。何况,感情是不断变化的,废弃行为可能不是一个冷静决定,有时,也不一定符合废弃方的利益。
法院认定张平构成侵权,需支付徐丽3万元。法官也提醒,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假如胚胎没废弃,离婚后,徐丽不得单方移植胚胎。
(为保护隐私,当事人资料做了适当处理,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