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超文
摘要:当今时代是消费与审美二元并立的社会。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经济的日益繁荣,社会各领域之间的界限被打破,逐渐显示出越来越明显的去分化倾向。相应地,审美创造活动也在自觉或不自觉中遵循着消费社会的逻辑,艺术商品化日益成为消费与审美二元语境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现象,其背后的生成机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对该问题展开相应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加深对消费与审美内涵的理解,关注当前人类生存发展的社会土壤,建构新时代文艺学、美学的理论品格。
关键词:消费;审美;艺术商品化
一、时代场域:消费社会的产生与发展
在工业革命的浪潮之后,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高度解放,人类逐渐由生产占主导的社会步入以消费为主导的社会。与生产性社会相比,消费社会中的符号表征化趋势越来越强,事物的存在方式、地位以及意义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阐述了人与物二者之间关系的变化,认为消费社会中的物品不再以某项具体的使用价值而被需要,相反地,人们希冀拥有的是物品的符号意义所指。消费社会的诞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结构,它有自身存在的特点,全方位渗透并体现于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首先,生产力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根本物质推动力。西方通过两次工业革命,用大规模的工厂式生产取代了传统手工作坊的生产模式,以前所未有的姿态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当前第三次科技革命方兴未艾,得益于前两次生产领域变革奠定的坚实基础,科学技术再次迎来了爆炸式的突破发展,随后而来的是社会其他领域与之相应的转型与进阶。具体至精神生活领域,科技尤其是摄影、印刷技术的产生与进步,为文化的创造与传播提供了崭新的媒介,从而影响了审美概念的内涵嬗变。
其次,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全面推动了商业活动领域范围的扩大,消费意识潜移默化地浸润至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全社会自觉或不自觉遵循着的普遍“共谋”。
再次,受前两方面因素的影响,消费社会构成领域彼此之间的多元性泛化辐射增强。英国社会学家拉什将人类历史划分为“未开化社会”“现代化”与“后现代主义”三个阶段:“未开化社会”的特点是文化与社会尚未分化;“现代化”的特点是分化,各文化领域享受最充分的自洽性,拥有自主权;“后现代主义”的特点是消解分化、消除差异,各文化领域开始去除界限,原先对立的成分趋于交融。 (1)放眼当前的世界格局,社会的发展总体处于由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过渡阶段,且后现代主义的趋势愈发明显,与之相伴的去分化倾向也越来越强。生产力的飞速进步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物质需要,商品经济的繁荣使消费实现了对生活的全面干预。精神文化活动领域与日常商业活动领域之间,原本明确分离的界限遭到打破。休闲、购物等消费活动与艺术欣赏、审美感知等文化活动的区别逐渐淡化,消费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愈发表现出二重属性兼备的特点。譬如以购物为代表的商业活动,越来越注重商品的外在表征价值而非实际使用价值,“买椟还珠”不再被视作让人贻笑大方的愚蠢行为,消费社会对商品外在形象包装非比寻常的重视,使过去的异端举止在今日具有了天然合法性。对商品形象的关注,让消费披上了尊崇艺术的外衣,它似乎不再是经济范畴中的功利行为,而转化为了非功利的审美活动。消费社会中的商品,不再仅仅意指服务于人们衣食起居等日常生存繁衍活动、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更涵盖了一切曾用于满足精英知识分子阶层审美趣味的文化艺术。
二、概念嬗变:审美的解构与泛化
时至今日,与消费相对应,审美的概念发生了嬗变,特有的时代语境赋予其不同于以往的内涵与外延。
一方面,中国传统诗学范畴所强调的审美侧重于审美经验的感悟,它依托于诗歌、绘画、音乐、歌舞表演等外在活动形式,强调寄寓这些形式内部的情思志趣、审美理想,一般都具有丰富而深远的韵味,意图诉诸于人们的心灵想象。这种审美概念是外在形式与内在情感的有机统一整体。传统的审美主体具有特定范围,局限于精英知识分子阶层,笔墨丹青、花鸟奇石等艺术珍品只有贤达权贵才有资格观赏把玩。因此,彼时的大众与艺术文化之间存在着相当的审美距离,审美文化活动带有膜拜神圣的光环,参与其中需要专注凝神、静观沉思。回首西方文艺学、美学诞生之初,为形成并巩固其独立学科的地位,以鲍姆嘉通、康德、席勒等为代表的大多数先驱理论家们着重强调审美经验与日常经验的剥离,力图划清艺术审美与其他领域之间的界限。
另一方面,根植于消费社会的时代土壤,今日的审美打破了过去传统意义上自身固有的界限,不仅存在于艺术领域,并统摄了物质经济、科学技术、人际交往、伦理道德等领域,逐渐演变为一个泛化的概念。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们的物质生活更加富足,为审美创造提供了更多的灵感来源,与此同时,也降低了审美活动的参与成本,扩大了审美主体的范围。对审美的体验与感知不再是精英贵族体现政治意识形态的文化特权,民主权力呈现出下移的趋势。审美活动也褪去了以往带有膜拜性质的神圣光环。针对这种转变,理论话语建构中的审美文化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迈入新世纪之后,已逐渐显现出以大众文化研究、视觉文化研究、身体美学为代表的三大分化取向。消费社会中的审美重形象、重快感、重表征,在总体特点上呈现出对形式直观的推崇与内在情感意蕴的消解。伴随着生产力的解放发展与商品经济的兴旺繁荣,日常生活审美化、艺术商品化日益成为当前时代具有典型代表性的现象,其背后的生成机制符合消费社会文化展开、审美泛化的逻辑,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三、现象洪流:艺术商品化的突出表现
艺术审美作为人类表达对自身世界的思考、寄托思想情感的形式,是一种自古便已存在的社会文化现象。艺术具有的商业特性也并非消费社会独有的产物,在以往的社会形态之中,即使商品經济的发展处于不完善的萌芽阶段,艺术生产活动创造出的物质产品的价值,同样需要通过流通与交换来实现。但应注意的是,之前的艺术创造与商品化的结合程度并非像在当前的消费社会中这般紧密,总体还是呈现出相互分离与区别的态势,这是社会分工程度较低导致的。早期文明时代,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低下,精神创造活动还没有从人的实践中独立出来,审美几乎完全等同于日常生活。随着后期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分工的相对完善,不仅出现了专门从事艺术创造的社会群体,物质生产领域的专业性也越来越强,二者实现了分离,彼此间生成明确的界限。
然而,消费社会中各个领域的单一性遭到解构,正如前文的论述,商品意识潜移默化地成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循着的普遍“共谋”。卢卡契曾经解释道:“虽然在上古时代和中古时代也有过商品交换,但商品交换作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性质决定者,在历史上还是一种新的东西。” (2)在此种语境之下,艺术商品化的潮流愈发凸显,成为社会学者的重点言说对象。科技革新颠覆了艺术生产的方式,特别是摄影、印刷技术的进步,助力于大规模的机械式生产,为艺术品作为商品的快速周转流通提供了可能。波普艺术家安迪·沃霍尔无疑是受益于此的典型代表。沃霍尔以使用大批量丝网印刷、将影像进行不断重复的创作手法而闻名于世,他将自己的工作室称为“工厂”,在工业生产的流水线下对艺术进行复制量产。这种创作不讲究任何原创性,其目的就是用无数复制品的叠加取代原作,进而谋求最大化的商业利益。沃霍尔的代表作《玛丽莲·梦露》《金宝罐头汤》等等风靡全球,甚至现在也可以于很多家居装饰、潮流服装使用的元素中看到它们的身影。“安迪·沃霍爾制作”已经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商标与符号,成为所谓“流行时尚”的象征,这是消费社会审美概念解构、艺术商品化的一个微观缩影。霍克海默与阿多诺所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中,有对类似病态现象的阐释:“由于出现了大量的廉价的系列产品,再加上普遍进行欺诈,所以艺术本身更加具有商品性质了。艺术今天明确地承认自己完全具有商品的性质,这并不是什么新奇的事,但是艺术发誓否认自己的独立自主性,反以自己变为消费品而自豪,这却是令人惊奇的现象。” (3)
我们必须承认,艺术商品化作为一种新兴潮流,时至今日依然对社会的许多领域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冲击,比如娱乐的庸俗化倾向、概念的深度消解对人类固有审美理想造成的亵渎等等。但也应看到艺术商品化过程中的积极一面。其一,审美艺术活动的普及增进了大众对社会文化生活的参与程度,传统的精英贵族阶层在文化领域中的绝对性垄断特权丧失,这一转变带有民主意识的色彩。其二,该过程同样有利于人类知识的传播与民智的启蒙。对时尚潮流的追求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人们不甘于陈旧落后的心理,加速生产要素的流动更新,为人类社会增添生机与活力,使之呈现出色彩斑斓的多元面貌。
总而言之,科学技术的高速进步正以难以想象的速度从多方位角度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商品经济的繁荣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逻辑,艺术商品化的趋势不可阻挡。人们应当立足当下,把握现实,客观看待与研究这一现象。这是消费与审美二元并立的社会现状赋予人们的时代使命,也对文艺学、美学自身话语的建构与理论品格的彰显提出了考验,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学科未来发展的新方向。
注释:
(1)[美]拉什著,高飞乐译:《后现代主义:一种社会学的阐释》,《国外社会科学文摘》2000年第1期,第32-33页。
(2)《卢卡契文学论文集》第1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382页。
(3)[德]霍克海默著、阿多诺著,洪佩郁等译;《启蒙的辩证法》,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148页。
参考文献:
[1]姚文放.审美文化学导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2]姚文放.当代审美文化批判[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9.
[3][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刘成富、全志刚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美]迈克·费瑟斯通.消费文化与后现代主义[M].刘精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5][美]弗雷德里克·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M].唐小兵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6]李春青.在消费文化面前文艺学何为?[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