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中的大众观念

2018-07-16 11:39杨璐佳
北方文学 2018年9期
关键词:和谐统一

杨璐佳

摘要:晚清公案侠义小说由侠义小说和公案小说合流而成,在清代发展并繁荣,形成了清官破案、侠客相助的小说叙述模式。作为一种市井消闲的大众化文学,晚清公案侠义小说寄托了平民大众对社会公平国家清明的期望,有着广大的接受群。《三侠五义》作为晚清公案侠义小说的重要代表作,作为中国最早出现的具有真正意义的武侠小说影响深远。晚清公案侠义小说在当时和后世的流传中如此受欢迎,在于它的内容不断丰富着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本文试以《三侠五义》为例,分析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中蕴含的大众观念,为晚清公案侠义小说的繁荣提供一些佐证。

关键词: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三侠五义;大众观念;崇侠尚武;和谐统一;理想抒发

文学是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现实的反映,任何一种文学形式或题材的产生和发展、任何一篇小说的流行和繁荣都不是偶然的、孤单的文学现象,它关系到社会环境的变化、思想观念的更迭、作家的价值取向、大众读者的审美情趣等诸多社会文化因素。以《三侠五义》为代表的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也是如此。它之所以能够发展繁荣且能影响后世,是因为小说反映了大众的基本观念,作为下层民众的理想承载,寄寓了大众作为接受群体的阅读期待。

一、崇侠尚武的民族观念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存在着英雄崇拜心理。上古时期的先民们不仅要以单薄的生命力与大自然抗争,还要与其他部落争夺食物土地才能繁衍生存,这种对生存的渴望形成了人们对武力的顶礼膜拜,于是人们创造了远古神话中的女娲补天、后羿射日、精卫填海等一系列英雄故事来寄托理想,实现超自然的力量。而在公案侠义小说发展的晚清,社会风气日益下降,国家内外交困、恶人频出,清官和侠客便脱颖而出,成为大众幻想战胜社会邪恶力量的英雄化身,担负起行侠仗义、替弱小者伸张正义的责任。此外中国古代文人作家也多具有侠客情结,自春秋战国时,文学作品中就出现了侠客的形象,《史记》中有游侠列传,至魏晋时期有曹植《侠客行》的传世名篇,唐代李白也曾感叹“儒生不及游侠人,白首下帏复何益”,《水浒传》中写了绿林好汉。于是侠客英雄逐渐演化成了具有独特气质和理想人格的英雄形象,这种精神和期待就源自根植于大众心中的崇武尚侠的民族观念。

崇侠尚武的民族观念在《三侠五义》中体现为塑造了刚正不阿的清官包公和一群扶弱济贫、惩奸除恶的侠客形象。包公讲诚信、明事理、不畏权贵、刚正不阿,是能为百姓伸冤做主的父母官;“御猫”展昭金龙寺除恶救难、艺高服五鼠、暗箭擒项福、丞相府斩杀妖道,为御前四品带刀护卫;五义性格迥异,钻天鼠卢方忠厚仗义,彻地鼠韩彰耿直持重、小心谨慎,穿山鼠徐庆憨厚直率、莽撞冲动,翻江鼠蒋平足智多谋,锦毛鼠白玉堂文武兼备、恃才逞能、立身扬名;“北侠”欧阳春捉花冲,拿马强,锄奸铲恶,义服钟雄,平襄阳王。这些侠客虽然性格各有不同,但都被作者塑造成了行侠仗义、济困扶危的形象。茅盾说:“侠客是英雄,这就暗示着小市民要解除痛苦,还须仰仗不出世的英雄,而不是他们自己的力量。” (1)当平民大众淹没在社会中,自古以来的崇侠尚武的民族观念就演变为小说中油然而生的英雄崇拜心理。

二、追求大众愿望与君主意志和谐统一的审美理想

中华民族讲究“和为贵”,即把和谐作为最高的审美理想,希望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这种和谐在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中体现为大众愿望与君主意志的统一。

(一)仁君形象的树立

《三侠五义》中塑造了一个仁君形象。在封建专制的古代社会,皇权毫无疑问是最高权威,“朕即国家”,君主就是国家的主宰,君主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在作为社会文化主流与价值体系核心的儒家学说影响下,基于对皇权的绝对认同,平民阶层普遍坚信,君明才能臣贤,只要在开明君主的支持和鼓励下,清官就能够惩奸除恶,弘扬正义,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不断发展繁荣的清代中后期,政治局面已经混乱不堪,统治阶级也已是腐朽衰败,上层官僚贪赃枉法,欺压普通百姓,社会矛盾突出,危机四伏,百姓苦不堪言。在现实中,下层人民无法得到明君恩泽,于是在文艺作品中,就出现了很多仁义圣明、爱护忠良、以民为本的仁君的形象,寄托着大众对理想君主和社会安定环境的期待。于是《三侠五义》中出现了一个爱护忠良、为国家发展,求贤若渴,任人唯贤、仁爱百姓,恤民爱民的宋仁宗的形象。仁宗不是一意孤行的昏君,他深知包公的一心为国,于是忠言逆耳,赐给包公御札三道命他前去查赈。在第二十七回,包公用虎头铡斩杀掉为非作歹的葛登云,“仁宗天子看了摺子,甚是欢喜,深嘉包公秉正除奸,凡是包公所奏的,圣上无有不依从,真是君正臣良,太平景象。” (2)仁宗还给各侠客加封官职,为侠客们报效国家出人头地提供稳妥的政治途径,为其功成名就创造了来之不易的机会。经包公举荐,仁宗封展昭为御前带刀侍卫,补授白玉堂四品护卫之衔。仁宗爱惜贤才,对白玉堂私闖皇宫之罪,他不予追究,第四十九回,仁宗想要试试蒋平的身手,又担心他丧身水中,“不好!朕看他懦弱身躯,如何禁的住在水中许久!别是他捉不住金蟾,畏罪自溺死了罢?这是怎么说!朕为一蟾要人一命,岂是为君的道理” (3)。

君主、清官、侠客是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中三类常见的人物,魏琼指出:“在中国古代皇权是一切权力之源,清官权力的行使,也必须获得皇权的支持,否则就不可能成就其辉煌的事业。” (4)虽然表面上看来,公案侠义小说更突出清官的慧眼识人、凝聚侠客的作用,但是实际上,君主才是制约他们的最终力量。可以说,清官与侠客能联手惩恶除奸,维护社会公平公正,首要条件就是君主的开明及支持。其仁君形象的树立反映了民间形成的仁君期盼,是大众意志自觉向君主意志靠拢的体现。

(二)侠义精神新定义——侠客的回归

侠义精神可追溯到战国末期,韩非子曾对侠义精神作出三点归纳:一是弃官宠交,二是肆意陈欲,三是以武犯禁。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在《史记·游侠列传》中也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 (5)可以看到,以往侠客往往与官对立,背离朝廷,与社会格格不入。侠客以武犯禁,而官的职责是要维护侠所犯的禁,这就必然会造成侠和官二者之间的矛盾。尽管清官所代表的朝廷和侠客所担当的社会角色有一定的对立,但在《三侠五义》等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中,这种侠义精神有了新的内涵——侠客不仅与清官相结合,而且封妻荫子,回归社会,这也是大众观念的驱使。

首先在《三侠五义》中体现为侠客与清官的结合。《三侠五义》主要写包公和众多侠客合作办案、为民除害的故事,鲁迅曾评价“凡此流著作,虽意在叙勇侠之士,游行村市,安良除暴,为国立功,而必以一名臣大吏为中枢,以总领一切豪俊。” (6)晚清国家交困社会矛盾尖锐,大众百姓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遇害不能自救,遇冤无人维持正义,社会上民心不定。而侠客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清官能维护朝廷惩处邪恶,他们虽然方式各异,但都有除暴安良、惩恶扬善的共同目标和理想抱负。于是在社会内忧外患日益严重的局势下,侠客与清官的结合正是大众所渴求的黄金组合。

其次,《三侠五义》中的侠客们大都投身官府,谋得一官半职。南侠展昭经包公举荐成为御前带刀侍卫,王朝、马汉、张龙、赵虎也都曾是山贼草寇,混迹于山林间,而得到“招安”后,立即“将山上喽粮食金银俱各分散,只带了得用伴当五六人,前来开封府投效,以全其行。” (7)五鼠也均被招安,成为和包公统一战线、以武“助禁”的得力助手。侠客由纵情山水的人格独立转向面向朝廷的人身依附,由个体自由转向受官府的命令派遣的变化,也反映出普通大众期待侠客精神与君主意志和谐统一的观念。传统的功名思想和皇权思想在大众心里已经根深蒂固,反映在《三侠五义》中就是侠客背离江湖皈依朝廷,抛弃游侠生活、走上回归之路的可能。而传统儒家忠孝节义的价值观,终于使放荡不羁纵情山水的侠客们最终走上回归之路,侠客不仅重侠名,也重功名,他们更需要清官和朝廷来为他们“正名”,且封妻荫子才是功德圆满。所以侠客们观念的这种转变就是大众期望积极入世,实现自己心中理想,功成名就的愿望在小说中的寄托。

经过仁君的树立和侠客的回归,大众的愿望与君王的意志终于能够统一起来,君与民的矛盾通过仁君指导侠客行为的合理性而消除,获得了圆满的和谐,这正是大众期待的审美理想。

三、女性衬托男性支配的理想抒发

在《三侠五义》中,男性显然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女性只是为了衬托男性地位而被描写。《三侠五义》中描绘了不少性格各异的女侠形象,有与展昭比剑定亲武艺精湛的丁月华;有“虎姐妹”秋葵、凤仙,路遇山贼行侠仗义;还有烈女朱绛贞,虽不能武却机智勇敢,舍生救人,堪称侠女,第七十四回,朱绛贞为救自己的父亲,设法搭救了太守和锦娘,她自言道:“哎,人生百岁,终须一死。何况我爹爹冤枉已有太守搭救,心愿已完,莫若自尽了,省得担惊受怕。但死于何地才好呢?有了,我索性缢死在地牢。他们以为是锦娘悬梁,及至细瞧,却晓得是我,也叫他们知道是我放的锦娘,由锦娘又可以知道那主仆也是我放的。我这一死,也就有了名了。” (8)这些女侠以带有女性特点的侠义之气展现了光彩夺目的高尚情操和崇尚武侠的观念。

然而结合全书,《三侠五义》中的女侠形象仍在以男性为主导的武侠世界中被弱化,在她们身上体现了强烈的男性支配意识。作为女侠她们武功高强,实际却是为衬托男性形象而写的。《三侠五义》中,在“比武招亲”母题模式下,展昭虽当众向丁月华认输,但后来丁月华发现其实是剑术高超的她败给了男侠,最后还嫁给展昭,成为“四品带刀护卫”夫人,通过比试,展昭不仅仅做到了以武服人,还抱得美人归,在小说里他作为男性的尊严和支配的欲望得到充分抒发。还有朱绛贞最终嫁给了倪太守,沙凤仙也许配给小侠艾虎,甚至虎姐妹也变的“娇嗔”了。在这些叙述中,女性完全被淹没在男性形象的光辉之下,侠女们的理想归宿就是寻觅良婿,回归家庭,相夫教子。在男性主导的世界中,女性即使成为侠女,也不可能改变她们的从属地位。

随着儒家思想的思想统治地位和君主集权政治的不断发展,男尊女卑、夫为妇纲等女性观念在历史进程中,越来越渗透到大众的社会生活里,规范着大众的生活行为和道德观念。又是在危机四伏的社会背景下,在需要为国为民排忧解难的大丈夫时代,大众对于侠客扶危济困的期待更是让男性侠客成为承担重任效忠朝廷的主角,于是女性侠客形象在男性主导的语境中被弱化,从普通民众的期待视野中淡化。以《三侠五义》为代表的晚清公案小说就成为了女性衬托男性支配的理想抒发之作。

四、结论

公案侠义小说作为一种大众文学,必然要反映一定的社会生活,必然要传达大众普遍的理想和观念,才能产生广泛的受众。鲁迅说:“是侠义小说在清,正接宋人话本正脉,固平民文学之历七百余年而再兴者也。” (9)俗话说“千古文人侠客梦”。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崇侠尚武的民族观念构成了侠客梦的主体;追求大众愿望与君主意志和谐统一的审美理想成为侠义精神的新定义;女性衬托男性支配地位成为公案侠义小说的理想抒发,总之,专制社会下平民百姓对正义安定的强烈期望是晚清公案侠义小说繁荣发展的不竭动力和生命力源泉。

以《三侠五义》为代表的晚清公案侠义小说作为大众理想的承载,受众面广泛,反映着百姓的道德价值取向,迎合了底层民众的审美心理,体现了大众观念。探讨这种大众观念或许能够为今后更广泛理解这类小说给出一个可供探讨的角度。

注释:

(1)沈雁冰.封建的小市民文艺[G]//魏绍昌.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上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

(2)石玉昆(清).三侠五义[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5:159-160.

(3)石玉昆(清).三俠五义[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5:177-178.

(4)魏琼.清官论考[J].中国法学,2008(6).

(5)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6)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7)石玉昆(清).三侠五义[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5:50-51.

(8)石玉昆(清).三侠五义[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5:419-420.

(9)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参考文献:

[1]石玉昆(清).三侠五义[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5:159-160.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3]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4]魏琼.清官论考[J].中国法学,2008.

[5]沈雁冰.封建的小市民文艺[G]魏绍昌.鸳鸯蝴蝶派研究资料:上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9.

[6]冯利华.清代公案侠义小说仁君形象的社会文化内涵探析[J].内江师范学院报.2011,第26卷第7期.

[7]蒋敏.论《三侠五义》中的女侠形象的弱化[J].南方论刊.2008,第6期.

[8]李建明.侠义精神在《三侠五义》中的修正[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7,第44卷第4期.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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