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渝
摘要:本篇旨在通过元杂剧《赵氏孤儿》与电影版《赵氏孤儿》在人物塑造以及情节设计的不同,进而分析两者体现的不同悲剧意蕴和时代文化内涵,在对经典的继承方面,仅追求与时代接轨而偏离原作内涵是对原作的无谓阐释,因而提醒我们改编经典应尊重原著的价值史观和精神内涵。
关键词:赵氏孤儿;悲剧;人物塑造;情节;意蕴
纪君祥的元杂剧《赵氏孤儿》,又名《赵氏孤儿大报仇》,是赵氏孤儿故事历代流传改编作品中人们熟知程度最深的一篇。其本事在史学上称为“下宫之难”,而关于这一史实的最早记载,起于《春秋》。“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皋”“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其记载尤为简略,“弑”“杀”却将作者褒贬态度展现淋漓。
《赵氏孤儿》作为中国古典四大悲剧之一,不仅是一部绝伦的历史剧作品,还多次搬到中国传统戏剧舞台和荧幕上重新演绎,其故事中的悲剧意蕴深刻,王国维曾评价《赵氏孤儿》“即列之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
陈凯歌导演于2010年以其独有视角将赵氏孤儿搬上荧幕,影片在保留故事大致雏形下,集中体现了个体悲剧及一般俗人的心理状貌,剧情改编几乎颠覆了纪氏元杂剧的内涵,且原本内容所蕴含的深意也大有不同。这与元杂剧版展现出来的群体忠义英雄壮烈牺牲下的大无畏精神相去甚远,因此影片上映后的评价褒贬不一,觀众对此的定调多是“半本好戏半本争议”。
在人物的塑造上,尤以屠岸贾为例,元杂剧中屠岸贾的残暴形象呼之欲出,为其私恨,不择手段除掉赵盾,为斩草除根,不惜杀掉全城幼婴。反之,影片中屠岸贾的反面性极度削弱,其暴性极大被淡化。从最开始屠岸贾对赵氏嚣张跋扈的隐忍,赵盾及其子赵朔对他嘲讽的刻画,使得屠岸贾灭其满门的行为于情理之中带有了一丝罪有应得的意味。在影片后部分,当屠岸贾知道赵孤身份后,仍凭“干爹,救我”这句话,只身毅然冲入敌群。这样的屠岸贾具有了人情味,人物形象看似更丰满,符合人性的真实,殊不知失去了元杂剧中单一凶残的暴性,由此大大消解了其中的悲剧性力量。
同时,人物塑造的不同则会对作品内涵解读会带来相应影响。元杂剧《赵氏孤儿》中奸恶与大忠大义的人物形象塑造过于极端和妖魔化,体现在屠岸贾的步步紧逼与多位忠仁义士相继牺牲形成的强烈对抗上,进而突出了群体英雄形象及描绘的大忠大义局面,侧重的是悲剧戏剧冲突,以子取义,以义灭亲,似乎聚集着历史中一贯被灌输的强烈的情感绑架力量,与普遍理解的人性有所差距,但却反而增强了其中的悲剧效果,具有浓郁的悲剧色彩。相反,电影集中刻画程婴,讲述其救孤和养孤过程,到后来视赵孤为妻儿报仇的工具,剖析他内心的矛盾痛苦,影片中程婴这一角色不再是传统戏曲中的忠义英雄,演绎的只是琐碎之事和庸人命运,彻底瓦解了程婴这一人物的无所畏惧的英雄精神及忠义气节。至此,元杂剧中的“忠义”“舍生取义”“临危受命”“生死相依”等牺牲精神内涵被消散殆尽,仅仅侧重于个体的悲剧命运,其深刻的思想意蕴已然无存。
电影前部分的情节中,以主人公程婴救赵孤这一情节说明。程婴本是给庄姬夫人诊脉,却意外卷入赵家灭门惨案,面对庄姬的托孤,本是拒绝,却因庄姬以死相托,不得已将赵孤带回家中,却因状况频发害死妻儿,最后与赵孤相依为命。可以看出这一情节是一系列偶然突发状况所造成的,并没有较大忠义因素包含其中。与传统戏剧相比,影片在这一部分改编较多,托孤与救孤等情节的设计,淡化了对忠诚仁义的崇拜,更加注重个体思想和情感变更,以达到符合现代人逻辑和愚忠谬义心理的目的。电影后部分情节以复仇为核心,在赵孤得知了自己真实身份后,其报仇目的不是自身所背负的家族深仇,而是仅为程婴死去的妻儿,这与程婴前期将赵孤单纯视作报仇工具而言,两者动机的不同形成鲜明对比,有一定的现实嘲讽意义。
中国戏曲主要受当时时代的官方主流文化及宗教观念影响,元杂剧《赵氏孤儿》作为中国古代戏曲悲剧代表作,其蕴含的内涵与儒家的忠、孝、仁、义,佛教的因果报应等思想相互作用,是纪君祥国破家亡之恨之哀叹的表露,同时通过对奸臣的着力强调和君主王权正义性的弱化这一对比成为赵孤故事忠奸斗争的突出特点,融入了家国沦亡之伤,呈现出大悲局面,达到了激昂状态。经典谓之经典,在于其所传达出的崇高精神和展现的人性光辉。但是,在这部电影中完全弱化故事原型所体现的“忠义”传统思想,仅保留故事大致框架,思想内涵几乎偏离原著,消减了原本的悲剧阐释,力图与时代接轨,因此也就无所谓的传统文化之于当代阐释。
参考文献:
[1][元]纪君祥等撰.赵氏孤儿[M].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2]许建中.“赵氏孤儿”故事在宋代独特的意义[J].文学遗产,2000.
[3]吴保和.《赵氏孤儿》:古典悲剧的当代改写[J].当代电影,2011.
(作者单位:四川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