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景福镇农业服务中心,云南景东 676214)
山羊痘是由山羊痘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接触性传染病。临床特征是在病羊的皮肤和黏膜上发生特异性的痘疹。山羊痘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规定的A类传染病,也是我国规定的动物一类传染病。山羊痘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很高,在同群羊中,发病率可达100%,发病死亡率最高达70%,是对养羊业危害最严重的疫病之一。
山羊痘属痘病毒科,脊椎动物痘病毒亚科,羊痘病毒属,为双股DNA病毒型。电镜下观察,病毒粒子呈椭圆形或砖形,其大小为115~194nm。痘病毒主要存在于病畜的水疱、脓疱和痘痂中,其次为鼻黏膜的分泌物中。痘病毒耐干燥,在干燥痂皮中的病毒可存活3个月,空闲的羊舍可存活半年。对高温、直射阳光、碱及常用消毒药、含氯制剂较敏感。常用的消毒剂有3%石炭酸、1%~2%烧碱溶液、15%的石灰水、2%福尔马林、氯毒杀、30%草木灰水等。
病羊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根据调查,病原是由羊贩子贩羊而间接传入。由于贩运户贩羊活动频繁,走村串户购羊,加之贩运户没有贩运消毒(运具、自身等消毒)的习惯,使山羊痘病原传入。病羊、处于潜伏期或体表带毒的羊是主要传染源,病毒存在于上呼吸道、血液及痘疹内,随痘疱液、痘疱上皮、痂皮和口腔分泌物排出,污染环境而传染。
本病可通过接触传播,飞沫、尘埃、经呼吸道、消化道或受损伤的皮肤、黏膜传播,羊虱等体外寄生昆虫等传播。人员来往,不注意消毒,造成机械性带毒传播,养羊户在购羊、种公羊调换过程中又成为新的疫源。
2015年8月26日,景福镇岔河村乌龟坝养羊场的1户山羊饲养户,山羊存栏78只,发病45只,发病率为57.69%,其中周岁以下发病26只,占发病数的57.78%,1~3周岁发病11只,占发病数24.44%,3周岁以上发病8只,占发病数17.78%;死亡16只,致死率35.56%,其中周岁以下死亡9只,占60.00%,1~3周岁死亡4只,占26.67%,3周岁以上死亡3只,占18.75%。
2015年10月20日,景福镇回寺村委会1户山羊饲养户,饲养山羊65只,发病42只,发病率为64.62%,其中羔羊发病21只,占发病数50.00%,1~3周岁13只,占发病数30.95%,3周岁以上8只,占19.47%;死亡18只,致死率 42.86%,其中羔羊11只,占死亡数的61.11%,1~3周岁死亡6只,占死亡数的33.33%,3周岁以上1只,占死亡数的5.56%。发病是由购入山羊传入。
综上所述,本病可发生于任何季节,但流行于秋末、冬季和春初,气候严寒、雨雪、霜冻、枯草和饲养管理不良等因素,都可促进发病和加重病情;本病传播快,发病率高,发病不分年龄,但以羔羊的易感性最高,其次是3周岁以下的羊只;本病致死率高,以羔羊致死率最高,其次是3周岁以下的羊只,3周岁以上的致死率较低。
临床症状表现为病初体温升高至41℃~42℃,精神沉郁,放牧时离群,食欲减退或废绝,眼结膜潮红,鼻腔或眼角流出粘脓性分泌物,呼吸增数,有时伴发轻咳,特别是触摸气管环时,发生敏感性咳嗽,被毛粗乱。2~5d后,在无色素的皮肤上可见明显的局性小充血斑,然后全身或仅在腹股沟、腋下及眼的周围、唇、鼻、外生殖器、乳房、尾内侧和四肢内侧出现豌豆到蚕豆大、甚至有核桃大的硬肿块,病羊逐渐消瘦。肿块迅速发展,形成水疱,有些水疱中央凹陷,刺破水疱可见透明的浆液,水疱表面变为灰白色,以后水疱变为脓疱,脓疱内容物逐渐干涸,形成褐色痂皮,痂皮脱落后,遗留放射状瘢痕而痊愈。病程呈恶性经过,预后不良。
解剖病羊6只,尸体极度消瘦,均见到肺部卡他性炎症、肺部和瘤胃肌部有数量不等的灰色或淡红色的坏死结节,鼻腔、喉和气管黏膜充血,混有浆液性分泌物,有的呈卡他性、出血性炎症,黏膜上均见有灰色小结节,淋巴结肿大,心肌无力变软,有4只胆囊极度肿大。其他脏器无明显变化。
由于此两次发病病羊有明显的临床症状如体温升高、在皮肤和黏膜出现红斑、丘疹、水疱、脓疱疹,发病急、传播快、且发病率和死亡率均高;加之剖解病羊见咽、喉、气管黏膜、肺部、瘤胃肌部有痘疹的特征性病理变化,故做出初步诊断。
6.1.1 划定疫点
景福镇岔河村、回寺村2户养羊户山羊发病后,县镇兽医技术人员及时前往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经诊断后,迅速上报县、镇镇人民政府,立即采取措施,按照重大动物疫病的“早、快、严、小”的防治原则和“五强制,二强化”的措施,把岔河、回寺2村分别划定为疫区,其他与之相连的村划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疫区,隔离、消毒、扑杀病羊及同群羊、受威胁区强制免疫注射等措施,避免扩散病原,使疫病得到了控制。
6.1.2 紧急预防接种
对周边受威胁区,进行紧急预防接种。采取由安全区向受威胁区、受威胁区向疫区逐户逐只注射的方法,做到每户使用换一次针头,避免多户共用而引起交叉感染,发生疫源扩散蔓延。两次疫病共注射山羊痘疫苗2126只,注射密度达应免数的100%。
6.1.3 扑杀病羊及同群羊
对病羊和同群羊采取强制性扑杀措施。两次疫病共扑杀病羊和同群羊86只,并对羊尸体进行深埋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从而使病原得到彻底净化。
6.1.4 厩舍环境的处理
对扑杀病羊及同群羊后的羊舍和周围环境、道路,用15%的石灰水、30%的草木灰水、氯毒杀进行严格消毒,对清除的羊粪尿撒上石灰水后进行堆沤发酵。对全镇养羊户开展该病防治的宣传,提高养羊户在相互调换种公羊、购羊等过程中的防病意识。
6.1.5 封锁的解除
本着最后一只山羊扑杀后、通过山羊痘疫苗的免疫注射,并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处理后1个月未发现新的病山羊时,解除对疫区的封锁。
6.2.1 加强饲养管理
本病的发生与个体特点的差异,饲养管理条件、气候和季节等因素有很大关系,加强羊的饲养管理,注意饲养密度的合理性,尤其在冬季要适当补饲,保持羊的良好体况,以增强羊的抵抗力。
6.2.2 注意引种安全
全镇技术人员和养羊户对羊病疫情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认引种地没有羊痘病疫情方能引种和购羊。引入种羊和购入羊后,要做好隔离观察及环境消毒,确证无病之后,进行体表消毒方能混群。
6.2.3 加强市场监管
随着交通环境的改善快捷,交易市场的日趋活跃,给病原的快速传播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了市场监管,积极开展市场检疫,杜绝病羊或产品在市场流通,截断传染源。
6.2.4 注重预防接种
在曾经发生过羊痘的地区,以及受到羊痘威胁的羊群,定期用羊痘弱毒冻干苗预防接种。注射方法为在尾部或股内侧皮内接种0.5~1.0ml,免疫期一年,接种后的山羊未见发病。
(1)景福镇发生的2次山羊痘,因为历史上没有发生过,养羊户没有防治痘病的意识,也从未进行过山羊痘疫苗的免疫接种,而且该病发病急、传播快,致使给部分养羊户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但经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该病得到控制。因此,技术部门今后必须认真做好山羊痘的免疫工作,真正杜绝该病的传播流行。
(2)这2次山羊痘,临床症状上属丘疹期,而且是初次发病,病程呈恶性经过,发病致死率已达理论最高值。同时说明一点,景福镇有山羊痘的病原存在,许多地方均未发过该病,一旦在新的地点发病,必然给养羊户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对全镇养羊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构成潜在威胁。所以,今后必须加大羊病防治力度,提高广大养羊户的防病意识,把对山羊痘病的免疫接种列入全镇动物防疫工作的议事日程,实行强制免疫。从而减少养羊户的经济损失,确保全镇养羊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