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现状研究及建议

2018-07-13 16:49张永艳魏正发
炎黄地理 2018年4期
关键词:突发性经济损失流域

张永艳 魏正发

摘 要:本文通过对2017年青海省突發性地质灾害发灾特征及分布规律的研究,结合上年度及多年发灾、致灾的数据,分析发灾原因,认为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和崩塌为主,在时间上灾害集中在汛期,空间上灾害主要集中在青东及湟水河流域,通过对本年度突发性地质灾害现状的研究,针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灾特征,提出了符合我省实际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2017年;青海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现状;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建国以来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1227起,其中,1990~2016年,全省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685起,造成28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5961.36万元[1];通过研究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现状,提出预防措施及建议,对减轻我省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具有重大意义。

1 与上年度比较情况

发生起数较2016年(46起)减少15起,较多年平均(1990~2016年24.96起)增加6.04起;直接经济损失较2016年(2512.06万元)减少1623.56万元,较多年平均(2003.03万元)减少1114.53万元;死亡人数较2016年(6人)增加6人,较多年平均(5.95人)增加6人。其中滑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比2016年(1258.56万元)减少了376.06万元,比多年平均(291.87万元)增加了590.63万元。

综上,2017年地质灾害较2016年发生起数及经济损失有所减少,但滑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远大于多年平均,2017年泥石流及崩塌灾害发生起数较少。

2 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31起突发性地质灾害,滑坡22起,占70.96%;崩塌6起,占19.35%;泥石流2起,占6.45%;地面塌陷1起,占3.24%。

滑坡起数较上年度(31起)减少9起,较多年平均(14.39起)增加7.61起;死亡人数较上年度(4人)增加7人,较多年平均(3.14人)增加7.86人;直接经济损失较上年度(1258.56万元)减少376.06万元,较多年平均(291.87万元)增加590.63万元;按不同性质分类(表1)。

综上,2017年滑坡除从发生的起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比2016年有所降低,但较多年平均值无论从伤亡人数、发生起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来看均有大幅度增加。从滑坡划分主要集中于雨汛期,以小型土质及混合滑坡为主,灾情基本为小型。

崩塌起数较上年度(7起)减少1起,较多年平均(4.78起)增加1.22起;死亡人数较上年度(0人)增加1人,较多年平均(1.45人)减少0.45人;直接经济损失较上年度(1.5万元)减少0.5万元,较多年平均(272.86万元)减少271.86万元,按不同性质划分。

综上,2017年崩塌较多年平均相比发生起数、人员伤亡有所增加,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却大幅减少。从崩塌划分集中于雨汛期,规模、灾情均为小型。

泥石流起数较上年度(7起)减少5起;较多年平均(3.72起)减少1.72起。直接经济损失较上年度(1250万元)减少1245万元,较多年平均值(1438.22万元)减少1433.22万元,按其不同性质划分。

综上,2017年泥石流较上年度与多年平均值相比的发生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明显下降。

从泥石流划分看,集中于雨汛期,以小型沟谷型泥石流为主,灾情为小型。

3 地质灾害分布规律

3. 1 时间分布规律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在3月至10月之间,主要集中汛期(6~9月份)共19起,占61.29%;8月份发生起数最多,为11起。

3.2 空间分布规律

按流域分布,湟水流域18起,占58.07%,黄河流域10起,占32.26%,黑河流域2起,占6.45%,通天河流域1起,占3.22%。

按地理位置,青海东部地区[2]共发生23起,占84%;其它地区5起,占16%。

综上,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集中于雨汛期(6~9月)的东部及湟水流域;由此可见,雨汛期是我省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时期,青东地区及湟水流域两岸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也是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的区域。

4 2017年地质灾害成因

4.1. 地形地貌

据调查资料,28处崩塌、滑坡多发生在河谷平原区与低山丘陵区交接的山前斜坡地带;按坡度划分崩塌、滑坡多发生在30~60°的斜坡地段,占61%,当坡度大于50°时,更易发生崩塌,6处崩塌均发生在大于50°的斜坡地带,滑坡主要以小规模的滑塌方式为主。

4.2 地层岩性

青海东部地区的中低山及丘陵区,主要分布着新近系红色碎屑岩,该地层具有成岩程度低、力学强度差、裂隙发育、易风化、遇水易软化等不良工程地质性质,极易形成软弱结构面导致崩塌或滑坡发生;23起发生于青海东部地区的崩塌、滑坡中有4起发生于该类地层岩性中,占17.5%。

该地区又处于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大部分地区覆盖有黄土,黄土具有结构松散,湿陷性强,遇水易崩解,大孔隙发育的特点,为不良工程地质性质的特殊土体,15起崩塌、滑坡发生于该类地层岩性中,占65%。

另外该地区斜坡体上分布有第四系残坡积物及滑坡堆积物,该类岩性结构松散,力学强度低,孔隙发育,有利于水流的渗入,从而易形成崩塌、滑坡,有4起崩塌、滑坡发生于该类地层岩性中,占17.5%。

4.3 降水

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青藏高原作为我国气候变化敏感区,增温显著,近年来极端天气不断出现。2017年7~8月份降雨量较为集中,据省气象局资料,8份降水量:西宁站120.9mm,海东站59.9mm,海南站83.7mm,;海西站86.3mm,果洛站137mm。

2017年由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共发生了7起,占灾害总数的22.58%,8月份5起,占71.5%;较2016年有所减少,但因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造成7死亡,2人受伤,较去年同期及多年平均死亡人数有大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805万元,占总经济损失的90.60%。,2017年因降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较2016年相比有所减少,但与近几年相比还是明显增加

4.4 不规范的人类活动

2017年因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开挖坡脚、渠道渗漏及农田、绿化灌溉等)引发共20起,占64.52%,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3.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7起,直接经济损失却有所减少。

综上,2017年地质灾害的发生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降水及不规范的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且主要受这四种因素的控制和影响,而强降水天气及不规范的人类工程活动是导致地质灾害频发的主要原因。

5 结论及建议

5.1 结论

2017年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以人类工程活动及降雨引发的崩塌和滑坡为主,由于雨汛期降雨集中,青东地区地形地貌、岩土体工程性质及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原因,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集中于雨汛期(6~9月)的青海东部及湟水流域,符合地质灾害的区域性及人为因素的日趋显著性[3],发生起数及经济损失较2016年有所降低。

5.2 建议

我省地质灾害预防主要以崩塌及滑坡为主,雨汛期是我省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时期,青东地区及湟水流域两岸是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也是我省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的区域,重点防范村(居)民房前屋后陡崖、取土点及土窑,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村(居)民防灾减灾意识,严禁不合理的开挖、灌溉,减少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参考文献

[1] 张婷婷,等.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R].2016

[2] 张俐,等.青海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报告[R].2010

[3] 潘懋,等.地质灾害学[M].2016

[4] 吕文斌,等.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年度报告(2017年)[R].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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