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资本化”乱象丛生

2018-07-13 07:32
文萃报·周二版 2018年36期
关键词:陈坤黄晓明影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近日就备受关注的“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一案作出回应:黃晓明未被列为违法行为当事人。这一回应令演员黄晓明“卷入18亿元股票操纵案”的风波归于平淡。不过,公众对于演艺圈“资本游戏”的关注却并未就此烟消云散。导演当老板、演员成富豪,演艺界人士华丽转身成为成功商人,成就了娱乐圈和商界的一段段佳话。然而,在愈演愈烈的“明星资本化”热潮之下,隐藏的乱象令人忧虑。

明星涉案并非个例

资本市场上明星涉案早有先例。2017年4月,美锦能源公告称,拟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与北京恩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艺人陈坤共同发起设立“嘉兴中顾嘉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基金整体规模为10.01亿元,其中陈坤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5亿元。

当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此展开问询,称未发现陈坤有专业投资机构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要求公司说明本次与陈坤合作设立基金考虑的主要因素和目的,并要求公司及陈坤结合自身财务状况补充说明发起设立基金的资金来源。在监管机构的问询之下,这个基金最终不了了之。

明星与资本越走越近

无论是前不久尘埃落定的龙薇传媒案,还是近日虚惊一场的“黄晓明事件”,都折射出明星和资本正走得越来越近。近几年,在经济增速整体回落、消费升级态势明显的背景下,大量资本涌入影视娱乐行业。资本泡沫不仅催生了“天价片酬”,也让众多演艺界人士摇身一变成为老板和富豪。

2009年10月30日,华谊兄弟成为见证创业板开板的首批28家上市公司之一。堪称豪华的股东阵容中,除了创始人王中军、王中磊两兄弟,以及马云、江南春等商界名人外,知名导演冯小刚、张纪中,演员黄晓明、罗海琼、李冰冰、任泉、张涵予、胡可等赫然在列。其中,黄晓明以180万股成为当时持股数量最多的演员。

此后上市的不少影视行业上市公司也照搬华谊兄弟的模式,比如唐德影视与赵薇、范冰冰。影视行业上市公司缘何不约而同地青睐“明星加持”?证券业内人士认为,在“流量为王”的时代,明星拥有的广泛人脉以及庞大的粉丝群体,对于影视公司而言意味着票房或收视率,在股市上则体现为股价攀升、估值高企。明星们乐为影视公司“站台”,答案更是不言而喻。唐德影视一季报显示,范冰冰和赵薇分别以644.96万股和584.99万股的持股数量,在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中列第六位和第九位。若按23.05元/股的年内股价高点计算,两位演员所持市值均已过亿。

这似乎还只是“冰山一角”。“黄晓明事件”引发关注之初,有媒体通过天眼查搜索出其名下拥有50多家公司(部分已注销),其中直接控股28家。除了参控影视、科技、医疗、互联网等领域多家企业外,黄晓明还是两家基金的合伙人。

“明星”是光环更是约束

过去几年间,演艺界名人们长袖善舞的资本运作,曾屡屡引发公众和业界的质疑。

一是巨额资金来源是否合法?不少演员凭借持有大量公司股权身价暴涨,但巨额资金来源扑朔迷离,其收入合法性更引起公众质疑。

二是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015年9月,知名导演冯小刚成立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个人持股99%。但仅仅两个月后,东阳美拉70%股权被华谊兄弟斥资10.5亿元收购。这意味着这家实际资产1.36万元、负债1.91万元的公司估值高达15亿元。

三是是否隐藏“洗钱”暗流?过去几年间,文化产业政策的扶持和文化消费需求的引领,令影视产业迅速成为“风口”。但投入巨资拍摄的影片中,不少粗制滥造、票房惨淡,有的干脆销声匿迹。电视剧行业更被指“99%的公司不赚钱”。

面临亏损风险,资本为何仍对影视行业趋之若鹜?有业内人士质疑,“天价片酬”、烂片泛滥的背后,极有可能是非法资金借投资影视作品之名,行“洗钱”之实。

“对方直接说,你随便花一两百万元拍部电影,然后帮我走1000万元的账。剩下的钱要以票房或利润的名义返还给我。”导演李克龙说,这就是电影洗钱的一种方式,是在和法律“玩猫腻”。

身为公众人物的影视文化从业者,承担着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的使命,也应时时检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国法行规。若漠视甚至公然挑战法律底线,则难免成为影视文化行业和资本市场的负面典型。从这个角度而言,“明星”是光环,更应当是约束。

(摘自《经济参考报》8.27 潘清 桑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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