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养老”的独特价值

2018-07-12 08:15高丽
人民论坛 2018年16期
关键词:中国分类号养老服务社会化

高丽

【摘要】“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是社会养老产业转型的内在要求,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性引擎,有利于增强服务管理效率、解决服务人员短缺问题。拓宽养老服务社会化路径,应搭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互联网信息平台,明确政府角色,加快制度建设,号召社会力量实施推进“大智能设备圈”,为老龄化群体提供便捷的养老服务。

【关键词】“互联网+” 养老服务 社会化 【中国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当下,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过去的养老办法已经不能解决现实的老龄化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创新升级现有的养老办法,使其与“互联网+”相结合,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的重要方式。通过发达的信息平台以及不同类型的相关服务平台,运用合理的手段整合、处理相关信息,激发相关服务机构的能动性,能够使老龄化群体从先进的科学技术中获得真正的实惠。

“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运作

“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核心就是凭借互联网技术,结合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等处理方式,把互联网技术有效地融入到传统养老服务中,从而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全力服务老龄化群体,为老龄化群体提供更为多彩的、更为多样的养老产品和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需要,创造出全面的、系统的、联动的、有特色的养老服务新方法。在“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中,养老服务的步骤可以划分成三个:第一,养老需求方发出养老的意向,借助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终端发布到相应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上,相关平台对相关信息加以吸收、处理,并反馈给养老供给方。养老需求方指的是老龄化群体及其家人,养老供给方指的是养老服务的提供方,而互联网信息平台指的是相关的互联网企业。第二,养老供给方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宣传它们的产品。互联网信息平台不仅可以为养老需求方提供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也可以根据养老需求方的需要对所收集到的信息和服务进行分门别类梳理,从而提供个性化的信息及服务。第三,面对越来越多的大数据信息,互联网信息平台能够有针对性地为养息以及定向咨询,为养老供给方提供行业发展以及大数据方向咨询,无论是哪一方都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进行沟通。

“互联网+养老”拓宽养老服务的价值

第一,“互联网+养老”顺应社会养老产业转型的必然趋势。过去的养老产业主要包括相关的服务、产品以及产业链等三个方面,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闭塞的完整产业链条。社会养老产业在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力,然而在实践中其仍存有一些缺陷。比如,相关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服务的灵活性与个性化不足;产品的供应机制需要完善;缺少有效的产业资源整合办法等。改革和完善社会养老产业,是提高其服务水准与效率的必然选择。改革和完善社会养老产业需要借助多种网络途径,要打造相关的服务平台以及沟通途径,不断优化目前公共以及社会服务资源,从而迎合老龄化群体不断增长的各方面需求。同时,网络平台能够扩大老龄化群体的社交范围,使老龄化群体更好地融入到社交活动中。借助“物联网”以及“虚拟养老院”等的发展,能够促进养老行业内各种社会资源更加科学地组合。

第二,“互联网+养老”能够提高服务管理效率,解决服务人员短缺问题。养老服务管理质量越高,老龄化群体所获得的服务就越好,养老服务管理质量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区养老的发展趋势。在“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中,养老服务机构能够借助互联网系统科学地获得老龄化群体的资料,第一时间提供养老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常见的养老流程是,一旦老龄化群体提出服务需要,服务人员就主动地制定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养老服务机构的核心工作就是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测评,如果有比较专业或者是比较个性的服务要求,那么就需要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统一协调。这样能够避免过多的冗长环节,让服务管理变得更为科学。同时,信息处理时间过长也会降低管理的效率,而借助“互联网+”就可以有效地提高管理的效率,互联网的运用能够使养老服务机构更为快速地解决老年人所遇到的难题。

第三,“互联网+养老”能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创业、创新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不仅能够为老龄化群体提供全新的体验与服务,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市场空间,养老产业的发展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是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求的一个全新举措,能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高质量地发展。

“互联网+养老”拓宽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途径

第一,搭建完善的养老服务互联网信息平台。首先,要打造基础数据库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是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的重要前提。行政机关用资金换取养老服务项目,同时对补贴的款项与对象进行明示;养老服务机构确定提供服务位置、开展养老服务行为;养老产品的制造企业、经营单位调研产品类目、对服务群体进行测评、升级养老服务产品等,都要建立在拥有完善的数据库基础上。其次,基础数据库系统需要由国家统一管理,相关单位合力制定软件体系。基础数据库系统的建立应根据社区进行责任划分,号召志愿者、单位以及基层工作者通过入户调查等多种办法,获得养老需求方的资料,并将其输入系统,从而打造出属于养老需求方的最基本的数据库。基础数据库的打造无疑是一种耗时、耗力、耗资的庞大项目,所以最好是通过逐级、逐类的办法逐渐构建。

第二,明确政府定位,加快制度建设。“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形成,最重要的就是要划分好政府、企业以及社会的责任,明确每一方的定位及作用。在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过程中,政府需要扮演领导者以及监督者的角色,主动推进养老新业态的发展,改革那些不利于新业态发展的、僵化的准入机制与门槛,为“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秩序。同时,养老新业态的实施可能会给固有的养老管理制度带来冲击,这就需要政府有关单位制定实施合理的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促进制度的完善,防止出现规则制度相互掣肘的状况,让“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事半功倍。政府应在财税方面给予“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一定的优惠,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发展。应主动吸纳社会资本进入,适当运用公助民办、公私合作以及补助贴息等办法,为“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解决资金难题。

第三,号召社会力量实施推进“大智能设备圈”。应号召社会力量投资“大智能设备圈”,推动其发展与普及,促进智能设备的开发,为老龄化群体提供差异化的养老服务,挖掘老龄化群体的潜在需求以及消费方向。首先,開发针对居家老人、自理老年群体的可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在尊重老年群体生活习惯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无感”设备,让智能设备变成人体固有器官的得力助手。其次,制造拥有人性化元素的助餐、助浴、助行、助急等智能设备,填补目前智能设备在此领域的空白,帮助部分身体有缺陷的老龄化群体解决日常活动难题,使每一位老人都可以更加舒适地生活。

(作者为中共青海省委党校讲师)

【参考文献】

①刘允:《加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济研究导刊》,2016年第7期。

责编/孙渴 美编/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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