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铜道合

2018-07-12 10:58王琰
北方文学 2018年10期
关键词:冷漠大风

王琰

冷漠子邀请我写电影剧本前,我闭门不出,只专注写小说。看到这段话,很多人误解了我小说家地位,以为写作会给我带来面包和咖啡。是的,我对物质要求不高,只求面包和咖啡。我远离人群,像一条人们眼中低级的、只用牙紧紧咬住泥巴不放的鳝鱼之类的生物,躲在偏僻角落,写我梦寐以求的不朽之作。我着重强调平静,因为我害怕人群。而我的害怕人群是在二十九岁那年,认识一个叫仇若香的女人才开始的。

认识仇若香以前,我脑子清醒口齿伶俐,这跟我报社记者的职业有关。那时我整天背一部破相机,穿梭人群中,追逐自以为是的伟大永恒的事业。直到某一天,一位头发花白的上访者闯入镜头——她的脸像一幅蚀刻版画,眼神孤独而倔强。她拦住我鞠躬作揖恨不能下跪,只求我多停留几分钟,听她把冤情讲完。她不是窦娥,六月的天空晴朗美好。为赶上她语速,我飞快笔记,写得满头是汗,最后,我用相机拍下了那张像蚀刻版画似的脸,也好像忽然明白整个人生是怎么回事;忽然看清以前忙忙碌碌的机械和无知;同时又像掉进一个更深的虚空——盲目而绝望地追逐从那混沌宇宙折射过来的一线光明。我决心打破原来的生活轨迹,寻找另一种理想和高度。

其实遇见仇若香之前几年真没什么好写的,我混迹纽约一帮流浪画家、艺术家和作家之间东躲西藏,给大画家老毕做过一段时间“生活助理”。老毕原名叫什么无人知道,他崇拜毕加索,不仅画风和生活做派上模仿,连名字也改。还好,他没把我们的群居地“西村”叫成“左岸”。

西村即纽约的格林尼治村,是叛逆、乖张、前卫的代名词。这里的街景经常出现在一些影视剧中,最著名的当属经典美剧《老友记》。我不看美剧。我习惯夜深人静时去米塔娜街散步。那里的街道上空,若有若无地飘浮一丝Blues特有的沧桑,天长日久,蓝调旋律也似成为我灵魂深处某部分颤音,在我走上这条街的某个拐弯处定时响起,一些属于时间和永恒的思想随之浮出水面。

那时,我、老毕、冷漠子还有大风四人合租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地下室。有句俗话叫“螺蛳壳里做道场”,地下室空间狭窄,但水卫齐全。我们四个大男人晚上一律打地铺,白天把被褥往墙角一卷就成老毕画室。

冷漠子和大风喜欢摄影。大风是我们四个中最年轻的,二十二三岁,对西村的一切充满好奇,整天拎着相机大街小巷穿梭。他把自认为高超的摄影投给报刊杂志,希望能在西村以此謀生。

冷漠子出国前做过一段时间小成本电影制片。据说刚进村时,急于想让大家知道他艺术家身份,经常混迹各种Party。又由于囊中羞涩,每次前往,必自带半杯用西瓜汁和樱桃汁调制的“葡萄酒”。他一手装模作样地端着酒杯,眼神高冷,不苟言笑。一旦开口,必以“我们当年拍片那会儿,那种艺术氛围啊——”作引子。那声意味深长的“啊”也的确引发一些好奇和追慕,到老毕处却不起作用。老毕打断他说:“别整那些没用的,你丫啊死了在这也是饿死鬼。”

老毕胡子拉碴,身上挂一破麻袋片,自封“西村老毕”,一言不合,即朝对方扔画笔。冷漠子和他也是不打不相识,冷漠子以前叽叽歪歪的碎嘴子毛病,就是被老毕突然飞过来的画笔吓唬掉的。我是这一幕最直接目击者,描写起来得心应手,不会添加“据说”等陈词滥调。老毕那天说完这些话,被簇拥当场作画。冷漠子和大风也跟过去看。我像所有小工助理,赶紧替老毕铺好作画工具。大家知道老毕作画不喜噪音,个个静心屏息垂手而立,准备一睹大师风采。

冷漠子刚来,不懂规矩,再加莫名其妙被老毕奚落,心里不痛快。他先看了会儿,发出两声冷笑,和大风交换一个眼神说:“我靠,就丫那水平还大屎(师)?”他故意把“师”字发音成“屎”,说完,自己先笑。老毕手中的画笔就在那时出其不意地飞了过去。冷漠子猝不及防,硬让飞过来的画笔在脸上画个大大的钩。老毕还不罢休,拎起半瓶墨汁,走到冷漠子身边,准备倒他头上。大风忙替冷漠子讨饶说:“大师,我们有眼不识泰山。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有人起哄说:“大师可不是随便叫的,想要将功赎罪?眼下只有一个办法可行,让老毕收你俩做徒弟。”

冷漠子和大风后来才知道这是个圈套。老毕一旦缺钱,就收徒弟,教他们一招半式“野兽派”,然后派去华盛顿广场摆摊贩卖。老毕的“徒弟们”专靠糊弄游客挣钱,他们通常两人组合,混迹街头艺人中一唱一和,吹嘘来自某美院、师从某某大师等。他们作画时动作粗狂,直接将颜料管里的颜料涂抹画纸。老毕只用四个字指导:“随意涂抹”。这些随意涂抹的画作色彩狂野浓烈,到冷漠子和大风组合即成“冷风派”。一天下来总有几个禁不住忽悠的附庸风雅者,乖乖掏出钱包,用绿花花美元换回一张“随意涂抹”。

冷漠子提起那段“学徒”经历咬牙切齿,但有一点,他说要感谢老毕,没有这段经历恐怕没有后来的《志铜道合》。《志铜道合》不是一幅画,是一部电影。冷漠子喜欢电影,用他话说:“电影这类玩意儿能让他全身心激动起来。”大风说:“那叫激情。”大风的激情在摄影上。两个有激情的人各怀梦想,当然不可能心甘情愿被老毕奴役。

“我想把我们在西村的经历拍成一部电影。”冷漠子坐在华盛顿广场,望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听街头艺人弹奏吉他,萌发了创作电影的一些灵感。当然,电影还不叫《志铜道合》,叫《西村之夜》,一个普通而宁静的名字,一如我们居住过的格林尼治村。他后来无数次跟我描述灵感突如其来的混乱和紧张:那是一种过去和现在、痛苦和欢乐产生奇妙碰撞后的火花,不经意间,发出“砰”一声响,让你脑门洞开。

冷漠子的电影灵感和老毕兴之所至脱衣服作画几乎同时发生。我说过老毕处处模仿毕加索。毕加索七次生死恋导致七次画风突变。他呢?一个自封的“西村老毕”,其实想谈场正儿八经的恋爱都难。老毕那年三十出头,大家以为他脱衣服画画是性压抑,他却说是“急于突破画风的率性而为”。

我和大风后来在厨房拌沙拉相互交换信息,大风一再描述冷漠子产生剧本灵感前他们共同看到的场景。他说冷漠子痴呆地凝望远处一座喷泉,夕阳下,喷泉嘴里发射的抛物线水状物此起彼伏,闪闪跳跃,看得人眼花缭乱。大风说,他觉得抛物线状像他童年跳过的一道道绳子。他一提童年激动了,推冷漠子,想跟他说跳绳的种种乐趣。冷漠子嘿嘿一笑,朝喷泉一指说:“看那女孩——”女孩正背朝他们,弯腰找一枚分币,束她腰间的绿色蓬蓬短裙被风一吹,像片荷叶似的张开了……

大风说到这里声音发抖,眼睛半是惊恐半是发亮地瞪着我,似极力寻找形容女孩臀部的黄色词汇,双手下意识搅拌沙拉,片刻把生菜连梗带叶放嘴里咀嚼。我没料事情过去这么久他仍如此激动,严肃拒绝他硬塞过来让我吃的半截生菜。

我不知道冷漠子萌生拍电影的灵感是否来自找分币女孩,也即在那一刻,老毕画风陡变,开始脱衣画画。他像中了邪,边脱边画,到最后只剩一条短裤——我以为不会再脱,他却弯下腰,像喷泉边女孩找分币似的弯下腰,不经意间就把最后的遮蔽物卸除了。

我叙述到此声音也明显激动。我和大风两个作风正派的人一致认为,老毕脱衣服和女孩蓬蓬裙被风吹开,两件发生不同地点的事,却在时间上精确吻合。我们无法控制地大笑起来。大风嘴里嚼碎的生菜叶子喷了我一脸。我说,这地方真他妈的没法待了。

《志铜道合》从构思到完稿,冷漠子断断续续用了十年时间。那十年也是我和老毕彻底决裂回归自我的十年。我搬出地下室,决定将老毕、冷漠子和大风等同类统统赶出我的思想。我没和他们道别就走了。我在冰箱上贴一纸条,上面龙飞凤舞五个大字加三个感叹号:十年后再见!!!

我随口定下十年之约,开始将自己的生活仅局限于我自己,或者换句神圣一点的诗句:局限于我和缪斯女神的一场密约。

我要写书了。

写书,其实是我做记者之前的愿望,但我对自己是否有天赋之类的东西持怀疑态度。我知道记者可以通过新闻学院培养,作家却很少有培养一说。所以我无限期地推迟着我的作家梦。我宁可给性倾向模糊的老毕做助理,也不愿惊扰缪斯女神,直到老毕像个精神病患者,赤条条了无牵挂地在我面前调颜料画画;直到大风为一个陌生女孩的蓬蓬裙喷我一脸生菜碎叶,我才发觉我活着的“现在”,确如尼采先生所痛心疾首指出的,正在陷进一种“危机”,和“一种人心不古的堕落”中。

我拿起笔,感觉唯一能证明自己不堕落的方式是写作。于是我躲开他们。我说躲开,仅隔条街,从一个地下室换到另一个地下室。我用积蓄租了间“鸽子笼”。我不想花太多笔墨描述我身处异乡捉襟见肘的生活窘境,只简单说一说“闭门造车”的心路历程。

地下室有间小小的天窗,我坐床脚下,长时间凝视窗外的几片绿叶和蓝天。当你把自己囚禁起来看蓝天和绿叶,是不会产生命运在变动之感的。喧哗隐没了,思想显得无限辽阔又无限深邃。我写下《上访者》三个字,似再次看到那对像动物般孤独而倔强的眼睛。那对眼睛便成了我“内在的目光”。小说情节纯属虚构,我在这双“内在目光”驱动下,某个瞬间或片段仿佛不经大脑思索,即通过所谓的“小说”呈现出来。

我经常想起《在路上》的作者凯鲁亚克,渴望像他那样拥有横跨整个美国大陆的经历作资本。当然,并不是每位作家都需要靠横跨美国大陆来获取灵感。“只要从自我欣赏中寻找乐趣,从他人的家庭生活或不幸挫折中寻找源泉,你便可以让思维活跃。”这是冷漠子创作时说的话。我们在安静的米塔娜街不期而遇,中间隔着模糊的黑夜,幽暗的灯火在一间间窗户闪烁。他手里端半杯咖啡,率先打破沉默,对我伸出手说:“好久不见。”

我注意到他蓄起胡须,这个形象似乎不再适合关注蓬蓬裙女孩。想起和大风的厨房议论,笑了起来。他问:“你笑什么?”我说:“也没什么。”他抿口咖啡,自语道:“有点冷了。”我知道他指咖啡,冷不住缩了一下脖子说:“又是秋天了,你忙什么?还和大风去华盛顿广场画画?”他听此惊讶道:“老兄,没去非洲吧?信息竟如此闭塞。画画?我和大风早不画了。并不就你一个人有梦想啊。”他扔给我意味深长的一瞥,也不道别,骤然转身而去。

冷漠子最后一句话打破了我固守的平静生活。事实证明,我当初选择离群索居,行为本身透着矫情。我走后不久,老毕带着多年的积蓄游山玩水去了。当我渴望像凯鲁亚克那样横跨整个美国大陆时,老毕已付诸行动。

老毕走后没多久,大风和冷漠子为筹拍电影,卷入废铜烂铁生意。这生意刚开始都被说成“捡破烂的”。我从不理解到后来的志愿加入成梦想合伙人,故事还得先从我遇见仇若香那一刻开始。

仇若香是个骨骼宽大、丰乳肥臀的女人。她性欲旺盛,我们在米塔娜街擦肩而过,她粗壮的胳膊差点把我撂倒。她身上的某种气息,和纯洁、优雅、柔美等女性形象统统无关,却唤醒我沉睡已久的原始冲动。

她离婚三年,拥有一定资产。我不会浪费笔墨用诸如“美”“销魂”之类的词形容我们的性关系。我和她之间除身体交流,语言几乎为零。在赤裸裸的仇若香面前,我觉得自己就是上帝。我不知怎会有如此不知天高地厚的想法。写到这里有点不好意思,前面说过,我出国前兢兢业业于新闻事业,对“食色性”——即“一个生活问题”和“一个性的问题”几乎不予考慮。仇若香教会我大胆和无耻的同时,也修正了我对人生的一些态度。那段时间是我吃软饭的黄金岁月。我不用为房租和面包去给像老毕之类的画家做助理,也不必忍受地下室的潮湿阴暗和拥挤之苦。我原本为写作离群索居,准备拒绝一切“低级娱乐”,却轻而易举地被仇若香的糖衣炮弹所击破。我躺在温柔帐里,心满意足地打着饱嗝,觉得生活应该是这个样子:有一间温暖的小屋,屋里住着一个长得不算丑的女人。她心甘情愿地为你洗衣做饭。你呢,什么都不用做,只需凭本能行事:饿了吃;累了睡;闲了手里夹根烟,吞云吐雾。

什么是真正的快乐?这就是!

我不再写作。有次为讨好仇若香,我撕掉写了三分之一的“警世巨著”。我把纸条一张张抛向空中,看它们像片片羽毛般飞舞。我相信那一刻我是轻松的。我想舞蹈。仇若香说了句至理名言,她说:“把梦想留给疯子去实现吧。”

我母亲对未来儿媳的唯一要求是“身材适中”。她老人家认为肥胖是贪婪和缺乏自控力最严重的标志。如果让她知道仇若香是这等重量级女神,我相信她会从中国追来纽约阻止。

仇若香是烹饪高手,曾经参加纽约“我是厨神”电视大赛,并成功晋级。她也正是在“厨神”大战中遇见后来我儿子“昆儿”的亲生父亲。这关系有点乱,事实上,我一直以为我是昆儿的父亲,仇若香也振振有词说是我儿子。仍记得孩子出生时模样:皮肤雪白,一头浅褐色卷发湿漉漉地耷拉在脑门上。他闭着眼睛,挥舞两只小拳头,哭声响亮,哭得全身雪白的皮肤变得通红。我让他躺在我宽厚的掌心,虽然对父亲称谓还很陌生,却被新生命的哭声调动起一切属于人类的情感。我在昆儿的额头印上纯洁的父爱之吻,发誓给他提供最好的物质条件。

昆儿三个月时,眼珠子越来越蓝。我感觉自己站在海边,海水正无声地涌过来,浸湿了我的双足。我抽身想退,那股凉已直入心肺,似要将我全身心吞噬。我怀着一次次被海水淹没的危险,凝视昆儿的眼睛。我问:“昆儿,是你吗?”昆儿朝我踢两脚。我再问:“昆儿,你是谁?”昆儿呀呀两声,用手拍了拍我胸口。我眼眶蓦地一热,两滴泪滑落下来。泪水滴在昆儿脸颊上,缓缓流淌进他张开的小嘴里,他竟有滋有味地咂起来。那一刻,曾经被我抛弃的灵感,再次选择了我。我一手抱昆儿,一手拿笔,我的笔在纸上唰唰行走。

如果不是在超市遇见冷漠子和大风,我想我会一直抱着昆儿,不去追问他到底来自哪里。我会把所有关于“一千个对和错”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我相信能做到不让生活嘲弄我的美梦。可偏偏遇见了大风和冷漠子。冷漠子已完成电影构思,正缺一个有点文学才能的人,把碎片式的句子写成剧本。当然,剧本还不是最重要的,投资,投资才是一部电影能够顺利拍摄的重中之重。

“阮宝导演你知道吗?”这是冷漠子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他两眼放光道:“我北漂时铁哥们儿,现在国内名导,已答应不计报酬来纽约导这部戏。只要找到投资。”说起投资,他放光的眼神黯淡了些:“我和大风刚去一家药厂——”大风听此抱怨说:“我看这次又白跑一趟。如果明天去的那家公司还这种态度,不跟你玩了,再玩我们喝西北风去。”冷漠子仿佛没听大风抱怨,邀请我加盟说:“来吧,给我做编剧。我相信这部电影一定能圆你的文学梦。”

编剧?我的文学梦里可没有“编剧”这个词。我对邀请抱以深不可测的微微一笑。冷漠子一眼看穿我的假清高,以不容置疑的口吻说:“你会来找我的。”我有些不快,心想,凭什么断言我会去找你?我难道要靠给你耍笔杆子谋生?我和冷漠子心理较量之际,大风盯着昆儿,若有所思地托住下巴问:“他——是你儿子?”

昆儿两只小手抓住奶瓶,正津津有味地吸奶。他歪斜着圆滚滚的大脑门,蓝眼睛毫不退缩地迎视大风。那天的阳光实在太好,昆儿的白皮肤被太阳一晒,白里透红,眼睛在太阳光的反射下蓝得令人目眩。冷漠子似乎压根没意识到昆儿的存在。他站在阳光里滔滔不绝谈他伟大的梦想和计划。昆儿终于在大风目不转睛的瞪视中恐慌起来,嘴巴咧开,对我求救般伸出双手。

大风,该死的大风,把生菜叶喷我一脸的大风,就知道他乌鸦嘴只会张开喷粪。他眼睛瞪着我问:“你确定那是你儿子?”他见我一脸孬种样,揪住我衣领说:“你他妈真丢脸,连这种绿帽子都戴?”“绿帽子”三个字唤醒了我体内沉睡的羞耻感,我好像突然被雷劈了,浑身哆嗦着向后倒退。

冷漠子只抓住“绿帽子”三个字,一拍手掌说:“好,这个情节好。”他命令我:“记住,把这个情节加上。”

我和仇若香发生了一场不温不火的争吵,争吵内容却足以毁灭十个家庭。我知道我再也恢复不到以前自我麻木的状态了。之前,我们做爱、吃饭、逗弄昆儿,一直相安无事。我们之间的同居模式,符合现代人节奏,也算顺从灵魂深处对“性”应声而起的反应。

我们两个素昧平生之人,因为性爱走到一起,之间很少交流。我们还没找到属于长久相处的交流模式,就被大风一言中的逼向悬崖。

我气势汹汹回家,问仇若香:“昆儿到底是谁的?”

仇若香正准备做草莓派蛋糕,她嘴里鼓鼓囊囊塞满草莓,几滴新鲜的汁液流在嘴角。她皮肤白嫩,眼睛乌黑溜圆。当初不小心把我撂倒,搀扶我起身时,我靠在她肥胖的臂弯处,整个身子好像陷进无限温柔的棉花堆里。认识我的人知道我来自生产棉花的故乡。我喜欢那些散发淡淡暖香的花朵。仇若香是我出国后第一个唤醒我故乡记忆的女人。我对她的依恋由此而生。

这以后,我们仿佛有了约定,总会在相同时间出现在米塔娜街。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接吻时浑身打颤牙关紧闭,她试了几次无法与我正常接吻,干脆直奔主题。我不想多花笔墨形容我的第一次,假如我多一些经验,应该一眼看穿她圈套:她故意把我撂倒,故意设计这顶绿帽子,目的正是为给肚里的孩子找个现成的爸。我越想越生气:“昆儿到底是谁的?”

仇若香吃掉最后一颗草莓,抹下嘴巴说:“我以为你早知道。”

“知道什么?”

“知道昆儿不是你儿子呀。”她轻描淡写地说。

我以为她会抵赖,会用无数个谎言掩盖真相。她没有,她早有准备,而且根本不怕我是否受伤。我想我是被她轻飘飘的语气激怒的,我一把摔了草莓派,眼里闪着怒火问:“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扑哧一声笑了,说:“你也没问啊。再说,是你的,不是你的,有区别吗?你第一眼看他的感觉才最重要。你爱他,他是谁的真有那么重要?你爱他就行了。”她再次轻描淡写地说。我气得肺都要爆炸,她仍不紧不慢地说话。

“他是谁的?”我固执发问。这应该是每个遭遇相同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也不例外。我迫切想知道那个男人是谁,而且,醋意泛滥。仇若香弯腰清理地上摔成泥状的草莓派,开始讲她和那个厨神之间的一夜情。

“真的就一夜,而且还是比赛前一晚他使出的美男计。”

根据叙述,我大致形成这样一个故事框架:大卫和仇若香是《我是厨神》节目组呼声最高的两个竞争对手。仇若香的厨艺,用她话说,PK这些美国人绰绰有余。之前已在皇后区、曼哈顿区连续夺冠,如能一举拿下纽约总冠军,将代表纽约出征在华盛顿举办的全美厨神大战。大卫是纽约赛区最强劲对手,比赛前一晚,大卫约她喝酒,之后,她无法说清怎么就和他睡了。大卫说对她慕名已久,她说他蓄谋已久。当然,酒后乱性并没在第二天比赛中给她带去任何不利。她也不会因此对大卫手下留情。她做的水晶玫瑰布丁,色泽鲜润,晶莹剔透,如朵朵玫瑰绽放盘中。评委还未品尝,已被这道甜品散发的梦幻气息所陶醉。

昆兒哭了,要我抱。仇若香的叙述在昆儿哭声中打个顿,像往常一样支使我说:“他饿了,快去给他喂奶粉。”假如她没叫我喂奶粉,我可能仍会通过诅咒怒骂嘲讽等方式,把窝着的火发泄掉,过后只要昆儿朝我怀里一扑,心里纠结的那团硬块将自动融化。仇若香貌似平淡的问话其实也是我深层次的模糊意识:“是你的,不是你的,有区别吗?你爱他。你爱他就行了。”

我怎么可能不爱这个孩子?本来我离群索居,是想用另一种方式,证明我对生活的畏惧或厌倦是有道理的,证明我的逃离只是为寻找更高层次的生活意义。是昆儿的降临揭开了生命那层神秘面纱,让我看到一个纯洁无瑕的开始。我从没想到一个生命可以如此完美,如此芳香。

当我知道这一切后,还觉得他完美?他芳香吗?我嗅了嗅,空气里甜腻的草莓味里,似乎夹杂着厨师大卫浑浊不堪的酒精气息。仇若香精雕细镂的水晶玫瑰布丁花型妖艳,每一片花瓣预示一句谎言。昆儿就是来自这么一个愚蠢、恶俗的玩笑。

昆儿,混血。我竟鬼使神差给他取名昆。这个字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昆指“子孙、后嗣”之意,我为什么选择这个词?希望子孙繁衍之意?还是终于完成传宗接代重任后的轻松?我已无法解释,只能说冥冥中对我的嘲弄,早在仇若香和大卫酒后乱性的那个夜晚就开始了。

我调奶粉的手抖了抖,昆儿因长久得不到奶粉,哭声中带着抗议。这哭声听来再也不像音乐,再也无法激荡我心底柔软的情愫。我脑中只回荡一句话:“他来自一个愚蠢、恶俗的玩笑。”我把奶瓶放桌上,径直穿过号哭不止的昆儿,开门离去。

是的,昆儿来自一个愚蠢的玩笑,我呢?遇见仇若香这两年,又何尝不是生活给我开的一个恶俗玩笑?我沉溺性爱美食,没写一篇像样文章。我回到原来租的地下室鸽子笼,房东给我送来一只纸箱,说大扫除时在我床底发现的。

满满一纸箱退稿,是为躲开老毕他们、为证明自己不堕落写下的文字。这些从心中创造出来的世界和人物,形象模糊,剧情荒诞。我一篇篇翻看,带着挑剔和苛刻的目光,进行毫不留情的批评。我惊讶地发觉,两年没写作,理论水平已提升到一个全新高度。心中蛰伏的创造力,并没被仇若香的美食和性欲摧毁,相反倒成为“先知取之不尽的油瓶”,带给我很多触类旁通的灵感。

那个下午,我仿佛又回到刚搬入状态,仰望窗外几片绿叶和绿叶缝隙处的蓝天。老毕曾不厌其烦地描述吸食大麻后的感觉:世界的一切静止了,平时的一片树叶,一缕微风全部放慢它们的脚步,好像蕴含着无穷的真理和变化,给你传递某种关乎生命的东西。

据说在意大利有一种会发光的矿石,它吸收阳光雨露,到了夜间,就尽情释放光芒。老毕说,每个艺术家都在寻找他的“矿石”,找到它,你就成了永恒生命的主人。

我重返地下室后的创作如山洪暴发,身躯和心脏几乎无法承受。我白天黑夜地写啊,情绪也时而崩溃时而愉悦。房东给我送一日三餐,发觉我只喝水不吃任何东西。他后来跟我说,几乎断定我疯了,正犹豫是否该报警,我又正常如初。我打开房门,狼吞虎咽一盘豆角猪肉馅水饺,吃完,我问他是不是该交房租。

写作真是最好的毒品和麻醉。一篇篇小说由此诞生,我把自己的爱和恨,全部转嫁到虚构的人物上。我看着他们纠结,痛不欲生,我成了轻松的旁观者。这实在是行之有效的疗伤法。我清晰地记得那个日子,我预付掉半年房租,走出地下室。我带着崭新的目光,看四周街景和人流。我不想用“重生”这类夸张词汇,只想说本来准备去米塔娜街,却突然掉头走上拍摄《老友记》那条街。那条该死的街到底叫什么名字,我依然不记得。我走走停停,东张西望,至今也无法准确描述这条街的主要标志建筑,可见我有多么地心不在焉。

心不在焉并不等于没有思想。我记得行走过程中,很痴迷地将目光从外部转向内部——那个最真实的内核。我到底是魔鬼还是信徒?我看着一个又一个不同的“自己”向我走来:遇见上访者时的“我”,登上开往纽约航班的“我”,给老毕做私人助理的“我”,被大风喷了一脸生菜叶的“我”,和仇若香同居的“我”,最后的“我”定格在给昆儿冲奶粉的瞬间。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我?我不知道。昆儿的哭声突然响了起来,响彻整条街道。

我猛然止步,从一辆辆迎面而过的婴儿推车中寻找。他们都不是昆儿。我怅然若失,心里模糊地计算着昆儿吃奶的时间。冷漠子头戴鸭舌帽、弯腰在垃圾箱东寻西找的身影就此闯入视线。虽然只小半个侧影,我一眼认出他,毫不犹豫地朝他过去。这一行动为我后来的命运埋下伏笔。人的命运只有回过头看,才理得清来龙去脉。我如果那天和冷漠子擦肩而过,现在会干什么呢?

“1987年,一艘名为MOBRO的轮船满载三千吨垃圾在大西洋沿岸游荡数月,没有找到一处人们愿意接受的卸货地点,这对美国各界震动很大,同时也意识到传统的垃圾填埋不再是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

冷漠子站在春风里,长发飘飘,一件白汗衫上满是油腻和灰尘,牛仔裤的膝盖处撕裂了,露出两个大洞。他对我惊讶的目光视而不见,侃侃而谈环境治理:“美国在环境保护和治理上是下了很大功夫的,我呢,从小事做起,帮着处理一些废旧品,废旧回收,这样既保护环境又挣了钱,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吗?”他逮着我讲大道理。我说:“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公民意识和道德感了?你他妈直截了当说想赚钱不完了吗?绕什么环境治理和保护?”冷漠子丝毫不理会我的冷嘲热讽,从蛇皮袋捧起一把锈迹斑斑的废铜,眼睛放光地问我:“看见了吗?这是什么?什么?”

我说:“难道是金子?”

他嘿嘿一笑,问:“你说呢?”那带着憧憬和梦幻的笑容,至今仍十分清晰地闪现脑海,但当时的我刚遭遇情感风暴,被囚禁在自己的真空地狱里透不过气。他即便捡到金子,又跟我何干?我点了点头,转身想走,被一把拽住。他朝我空荡荡的身后张望片刻,问:“你的小尾巴呢?”

我知道他指昆儿,心一阵紧缩。他盯我片刻,凑过来问:“真被大风说中了?”他眼里某种幸灾乐祸的神色把我激怒,我不假思索一拳过去:“去你妈的。”他后退两步,不依不饶地问:“真被大风说中了?”我说:“你他妈再说一个字,信不信我把这袋金子扔哈德逊河去?”这一招果然灵验,他立刻像贪婪的葛朗台搂住“金子”說:“别呀,跟钱治什么气?不过,你现在两袖清风,来得正好,我缺人手呢。大风那王八蛋跟我干了几个月,跑了,追女人去了。”说到这里,他声音再次激动,问:“还记得那个蓬蓬裙女孩吗?大风那天和我去收购站,突然从街对面看见那女孩了。你说,这个事我至今想不明白,当初在华盛顿广场,女孩背对我们弯腰捡分币,她根本没朝我们转身,大风凭哪一点认出她来?难道是……”

冷漠子露出一脸坏笑。接下来两个小时,他坚持邀请我去他公寓。他抓住我胳膊不放,絮絮叨叨反复叙述他的电影梦。他和大风为筹资金,几乎跑遍整个纽约,报纸上大大小小的华人公司、商铺、诊所全成目标,甚至不放过专治性病等妇科诊所。大风对一位妇科医生许诺:将在影片加一性病患者,以便植入诊所广告。妇科医生被吵得头昏眼花,为尽早把他们打发走,指着墙角一堆废弃电线说:“你们有这工夫,不如干点儿实事,剥掉这堆电线的塑料皮,送回收站,三美元一磅呢。”后来才知道,妇科医生的弟弟正在加拿大多伦多做这生意,而且规模宏大,已经拥有自己的回收公司。

冷漠子说当时他和大风真他妈气坏了,以为这是侮辱。他们是艺术家,是从小想做电影的艺术家,靠捡破铜烂铁挣钱?

冷漠子硬把我拽向他公寓,一路颠来倒去讲他和大风如何误打误撞步入废铜回收行业。“求人不如求己”,他和大风为投资四处求爷爷拜奶奶,磨破嘴唇皮。有段时间甘愿把自尊踩脚底下,那种为艺术献身,求人“包养”的愿望十分强烈。

冷漠子很严肃地说出“包养”两字,嘎嘎大笑,笑得浑身乱抖。我发觉他的碎嘴子毛病又上身了。他说他现在不要灵魂只要钱,只让金钱发号施令;他不要激情只要眼里有“货”。这个“货”从“铜弯头”到“黄铜”、“黄杂铜”、“黄铜屑”再到黄铜中铜含量的百分比等,他滔滔不绝如数家珍。

我一直自诩是“从事精神活动的人”,这些人以前还包括冷漠子、老毕、大风之流——成了我们。我们这群隐居西村的精神的宠儿,似乎除夸夸其谈、吹拉弹唱写写画画外,无需考虑什么叫“现实”,也不用从事某种社会“职业”。冷漠子为他的电影梦捡破烂,我以为他不过拿电影做幌子,也许他从没跟现实脱离,又可能是被残酷的现实彻底解体后的全新组合。他说,他被妇科医生一句话提醒,当天拎着电线和大风开车去多伦多找妇科医生弟弟——那個他们后来用崇拜口气频繁提及的邬总,拜师学捡“垃圾”了。

“这个生意只要不怕脏不怕苦,勤劳肯干,短期内便能掌握基本要诀。”冷漠子从一介书生变成“拆货达人”。因为美国还没有这类回收意识,做的人不多。这也成了他们的机会。他把居民丢弃的旧电视、电脑、微波炉、卡车轮毂、烧烤炉、缝纫机等搬回家拆除,收集邬总需要的含铜、铁、铝等零件。这些废弃品倒垃圾里不能消化,还污染环境。冷漠子说西村的环境将会因为他们这一善举得以净化。“刚开始连只变压器都不敢碰,分不清哪个是铜圈哪个是铜铝的,现在你看看我这两只手,指缝里指甲里的油腻已成皮肤一部分,怎么也洗不干净了。这就是代价。我现在连汽车都敢拆。特别想买一辆破车来拆,那可全身都是宝啊。可惜这里地儿窄,房东不让,买了来放哪呢?”他对我无奈地摊开两手说。

他还住地下室,大风睡的沙发仍然在,一条毛毯横搭扶手上,好像没走,只是出去散步,很快就回来的样子。房间除这张沙发和他自己睡的一张床位,到处是纸箱和蛇皮袋,里面装着他捡回来的龙头、门锁、废弃的水管、自行车零件、轮胎、烧烤炉、易拉罐等。我一进地下室,双腿被夹在纸箱和蛇皮袋之间无法动弹,又因为对这个生意一无所知,很容易觉得他脑子出了问题。这个也能换钱?对钱没什么概念的我,只有当吃了上顿没下顿,或者再加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才会有迫在眉睫之感。其实,人的兴趣都是可以培养的,不得不承认,在生存这个残酷的现实面前,你的所有自尊都是他妈的一个屁。

我用力嗅了嗅室内刺鼻的金属和油腻味,用嘲讽的口吻说:“看来你还真入行了啊。”他说:“什么叫看来?”我说:“不怕灵感被铜弯头套住出不来?”他凑近我,问:“你觉得我是那种人?”我说:“是不是那种人钱说了算吧?你现在有点儿见钱眼开。当心,别老拿神圣的名义做借口,到时只认钱,忘了当初为何想挣钱了。”他一摆手,不再跟我白费唇舌。事实证明,冷漠子具备成大事者的所有担当和远见。邬总当初领他入行时要他发扬的不怕脏、不怕苦、不怕难的“破辣”精神,他全具备。

他的电影梦磕磕绊绊,从酝酿到完成走了漫长的十年。中间,如果大风能别那么爱情至上不辞而别,我们的电影至少可以快两年与观众见面。我不得不说,大风的爱情幻想某种程度上破坏了我和冷漠子苦行僧式的生活。冷漠子就在那时遇见了卢银儿,而我和卢银儿之间又因为昆儿走近,让冷漠子很没安全感。那段时间,我们好像陷入了俗套的三角模式,当然,现在卢银儿还没出现,我先简单介绍一下大风的爱情故事。

冷漠子站在他那间堆满废铜烂铁的地下室,指着沙发上大风盖过的毛毯说:“大风追蓬蓬裙女孩去了纽约。”冷漠子说起大风为了女人头也不回地撇下他和事业,神情很是受伤的样子。妇科医生曾送给他们一句话:“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兄弟。妇科医生以为他们的终极目标是挣钱,挣大钱,一再告诫他们要“同心,同心”。

那个让大风失魂落魄的女孩叫米晓,学电影摄影,和大风也算志同道合。她的美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某个红极一时的好莱坞电影明星,这类女人的脸,应该算是人类进化的终极了。我常想,所有非同凡响的美一定带有某种神奇的穿透力,大风只看她背影就被丘比特的金箭穿心而过。大风追米晓追得非常辛苦,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事实。很长一段时间,米晓只能作为一个摇曳不定的梦,闪烁在城市的上空。大风的单相思又有了点梦想的味道,显得十分神圣。那会儿一谈起感情,他带着鄙视的目光说我不配谈爱情,说我和仇若香那叫“发情”,跟爱无关。我任由他奚落,一个带着别人杂种四处讨生活的中年男子,他是活该被奚落的。我没一点怒气。我由衷佩服大风神圣的爱情追求。说到这里我又想骂脏话,大风出国前谈过数任女朋友,每当爱情出现,他一头栽进去,搞得回肠荡气死去活来,是不折不扣情种一枚。我呢?我似乎更有理由渴望爱情不是吗?我还没认认真真谈过一场恋爱,还没学会怎么接吻,就被厨神仇若香掳去了贞操。

我严肃拒绝冷漠子的合伙邀请,他不急不躁,一副悠悠的笃定说:“你很快会来找我的。不光你,大风也快回来了。”他站在那堆破铜烂铁里,像个破坏性极强的预言家。我记得某位作家说:人有许多的灵魂,由无数个“我”构成。冷漠子就是由两个或无数个完全不同的“我”构成的活标本。你看他处理废铜时近乎专业的严谨态度,再看他构思电影剧本时的狂热,这两个“我”形象悬殊,南辕北辙,换作我能做到吗?不能。即使后来主动入伙,也是身心分离的。我至今说不清楚导致黄铜颜色深浅的具体原因:为什么有些呈红黄色,而有些又呈棕黄色?类似这些最粗浅的知识我一窍不通。我只做简单的识别和分类。

我记得拒绝他时用了一句高高在上的空话说:“我才不想让生命变成一桩买卖呢。”我掉头离开那间散发机油味的地下室,觉得回答很有骨气,符合一个文人应该有的风格。我再次渴望将自己身处世界之外。

我回到地下室,一气呵成一个短篇,正准备再接再厉构思第一部长篇时,仇若香来了。老毕说每个艺术家都在寻找他的“矿石”,找到它,你就成了永恒生命的主人。我眼看快找到我的“矿石”,仇若香带着昆儿找上门来了。

遇见仇若香之前我不相信命运也不相信缘分,我认为很多看似有特殊秩序的排列,不过生命元素的偶然碰撞。我们不必耗尽心力探索什么奥秘,也许它根本没有奥秘,不过一派杂乱无章的任意组合。

仇若香是佛教徒,每天早上五点钟准时起床念《金刚经》,即使和我同居也没中断朗诵。她的声音具有良好的催眠作用,我通常会陷入更深的二次睡眠。我之所以提及仇若香的宗教信仰,因为她送昆儿来时主动说起这一信仰。她说她在娘肚皮就把《金刚经》背得滚瓜烂熟了。她生下来会说的第一句话是“如是我闻”。她告诉我这些是要我相信她是值得信赖的。我突然想起仇若香那句有关“谁是昆儿父亲”的问话:“是你的,不是你的,有那么重要吗?”问得如此轻描淡写,我等俗人如何做到?仇若香的形象,那一刻被宗教赋予了某种金属般的光泽。

她要去华盛顿参加一年一度“厨神大赛”,带孩子不方便。“一个月,顶多一个月我就回来把昆儿接走。”她用清白的眼神看着我说。她离我很近,身上热烘烘的气息,依然散发着我内心渴望的故乡棉花的淡香味。昆儿在她腿边蹭来蹭去,一年不见,他像个小男子汉了。他抬头看我,差点把我吞噬的蓝色海洋此刻风平浪静。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我发觉他的眼睛没那么蓝,好像还带点褐色。我情不自禁地蹲下身子,他向后退縮一步,小手松开仇若香,身子却一阵摇晃。仇若香顺势将他轻轻一推说:“快叫爸爸呀。”昆儿扑进我怀里,嘴里“啊”一声,放出短暂的哭调,很快,仿佛从我身上嗅出熟悉气息,转过脸,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一会儿又含泪笑了。“爸爸。”他用两只肉鼓鼓的小手,拍我干瘦的脸颊,开心地在我怀里欢叫起来。

我搂住昆儿温热的身躯,有些晕眩,眼眶莫名其妙地湿润。我知道那一刻的形象在冷漠子和大风眼里孬种之极,我也知道这一个月将会影响我伟大小说的进程。如果仇若香独自前来,单凭她身上的棉花气息,将不足以改变现实。她不仅来了,还带了昆儿,还提醒我她的宗教信仰。再如果,我能像柬埔寨人从沉入杯底的咖啡渣读出预言,读出她所有貌似诚实后的谎言,我的生活也将完全不需要过得如此狼狈。当然,这种假设毫无意义。

昆儿实在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他按时吃饭睡觉,很少哭闹。地下室因为他的加入热闹许多。为防止他撕毁稿件,我把笔和纸藏床底下。一个月很快过去,仇若香没有出现,我平静愉快的心出现波动。我渴望创作了。和仇若香同居的吃软饭岁月,因为昆儿的再次介入,开始变成点点滴滴可供挖掘的素材,向我展示其背后隐藏的秘密。有过写作经验的朋友都知道,我们一旦投入创作,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生活。这世界很少有作家是在咖啡馆写出名的。

为防止昆儿摔倒,我把自己的手和他的手连在一起,并在他触手可及的范围放满水和食物,我以为这样可以自由地投入写作中去。我错了。首先,昆儿是人不是动物,即使一只小狗,关久了也会吠叫两声。昆儿吃完食物即哼唧哭闹。我狠下心肠,对哭声置之不理。他用另一只手试图打开连接我们手腕的绳扣,打不开用牙齿咬。现在回过头看,那段时间我冷酷得像石头人,我把感情都给了故事中人物。昆儿的哭闹离我十分遥远。偶尔,我写累了,会长久地盯着他那张被悲伤歪曲的小脸,惊讶于这个小小生命对自由所爆发的强烈渴望。我把这些感慨融入小说,废寝忘食地写,直到好管闲事的房东敲响房门,才把昆儿解救出来。他抱起昆儿,把他淤青的手腕送我眼皮底下,警告说:“你如果再这样带孩子,你会失去监护权。孩子会被人抱走的。”我说:“这孩子不是我的。”他说:“不是你的更要看护好,不然,等他母亲回来,你如何交代?”

我和房东都相信昆儿母亲会如期回来。但事情的发展其实很简单,仇若香这个打着宗教幌子的女人再次欺骗了我。她编一个谎言,轻轻松松地把昆儿这个包袱扔给了我。那年全国“厨师大赛”终极PK中没有她。大赛组委会负责人告诉我仇若香根本没有参赛。仇若香就此从西村绝迹。

我就此成了一个带着别人野种四处讨生活的笑话。

认识卢银儿纯属偶然。那天我牵着昆儿的小手走出地下室,我已拖欠三个月房租,如果房东不知道我被仇若香欺骗,会毫不犹豫地将我扫地出门。他说一看我就是个老实男人。是的,我很老实。我二十九岁才有第一次性生活。我能不老实吗?我还……算了,不发牢骚。我紧闭双唇。我深知命运这个东西,你越反抗就上了它圈套,会在跌倒的泥潭里陷得越深,最终难以自拔。

我已无法正常写作。为节省开支,我每天只吃泡面,把牛奶和面包省给昆儿。昆儿吵着要吃草莓蛋糕、苹果馅饼、培根煎蛋。他伸出小手对饭店招牌上的每一道美食叫嚷:“我要吃它。”我忘了他是两个厨神酒后乱性的意外,对美食有与生俱来的偏爱。都说美国是儿童的天堂,昆儿没有理由生活在饥饿的地狱。不得已,只好带他去饭店蹭饭。

我和昆儿身穿黑色西装,脖子上系条银色领带,开启了那段难以忘怀的蹭饭生涯。我的西服还是出国时父母专门请裁缝定做的,他们觉得去美国必须穿戴严肃,因为电视上出入华尔街的美国男人,个个西装革履,腋下夹一公文包,在他们眼里那才是男人成功的经典模式。假如他们知道这套西服竟成为我在纽约蹭饭吃的演出服,恐怕跳河的心都有吧?再来说说昆儿的小西装,是我花一美元从沃马特淘来的。这也是个奇迹。几乎没人相信,这么好的小西装削价处理只需一美元,翻开领口商标一看,当然又是Made in China。

我和昆儿靠这身西装,成功混入中餐馆举行的大小商会、喜宴、旅游等团餐。身边吃饭的人通常被昆儿吸引,争相问我:“他是混血儿吧?”我装聋作哑说:“他叫昆儿。”那些爱逗弄小孩的多血质妇女发出呼叫:“昆儿,昆儿。”好像叫她们自己的孩子一样。

我看着一张张陌生而又甜腻腻的笑脸,心想,人都是善变和客套的,当面说过的话转身就忘。好几次我差点告诉他们:我们只是来蹭饭的,我们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纯属萍水相逢。我想象他们得知真相后的反应,心情十分复杂。

我无意渲染这段经历,之所以提它,因为我在一家饭店门口遇见了卢银儿。她正对垃圾桶呕吐。我和昆儿混在一支从国内过来的旅游队伍,因为走得急,昆儿脚步错乱差点摔倒。我抱起他,这样我们掉队了,落在队伍末尾。卢银儿直起腰,喘息着对我说:“能不能麻烦你进去给我要杯水喝?”我当时饥肠辘辘,想她定是吃太多被撑的,有点幸灾乐祸地避开她期待的眼神。她是非常耐看的女孩。我应该有所反应,至少表现出男人应有的气度。可那该死的饥饿,再加昆儿一闻到美食的跃跃欲试,唉,怎么说呢,我留给卢银儿的第一印象就这么窝囊和不可理喻。

我学着美国人的样子耸了耸肩,转身追旅游队伍。若卢银儿没坚持要我拿水,我蹭饭吃的日子还不会这么快结束。她后来告诉我说那天吐后浑身乏力,实在口干。我和昆儿的父子画面很温馨。我朝她耸肩时,她以为我是出生在美国的亚裔不懂中文,又改用英文坚持请我帮忙。我再怎么混蛋,也不可能装聋作哑。

喝完一杯热水的卢银儿对我流露感激,继而得寸进尺让我好人做到底,送她去回收站。她身边一辆二手自行车,车架上横搭一只蛇皮袋,里面鼓鼓囊囊装着易拉罐等物。她刚入行,两手锈迹斑斑,已被累垮了。更要命的,她还是一个路盲。她又累又饿又迷茫,走到饭店门口,被饭店食物香味一刺激,把隔夜的酸汤辣水全倒了出来。

“知道这家回收站怎么走吗?”她给我看地址。我隐隐感觉似乎和冷漠子有关。

我的预感没错。我带昆儿心力交瘁几个月,冷漠子的废铜事业以异乎寻常的好运崛起。他用挣来的第一笔资金租了间小仓库,手把手教几个中国学生寻找貨源,他则频繁奔跑美、加两地,把收到的货再卖给邬总。大风很快被召回来。那段时间也是大风情感的低谷期,他为蓬蓬裙女孩米晓追到曼哈顿,给旅行社当导游。米晓在曼哈顿一所昂贵的私立大学学摄影,课余给一家摄影杂志兼做模特。她对纠缠不休的大风说:“给我十万现金我就答应你。”大风当然知道十万不是个小数字,他说:“你给我一个Kiss,让我体验一下这个Kiss值不值十万。”米晓觉得他很有意思,看他两秒钟,主动向他靠拢。后来米晓告诉他,她向他靠拢时已经爱上他了,不然怎么可能让他亲个没完?大风以前谈过好几任女友,爱的欲火全部在女孩张开嘴的刹那灰飞烟灭。他很在乎两人接吻时的感觉,并且以此判断是否该进一步交往。米晓的吻有让他灵魂出窍的欲罢不能。他恋恋不舍地吻着她说:“等我,你一定要等我。”

大风捧出做导游的积蓄正式加盟回收站。开张那天,两人同时想起我。冷漠子骂我不识抬举,说我是他这辈子第一个拒绝他的人。大风则很怀念和我一起谈论蓬蓬裙的岁月。他迫切希望看到我,迫切渴望找到一个能和他谈米晓的人。

我带卢银儿找上门时,两个光棍正极度无聊,又拿我和杂种儿子开涮。他们正讲得起劲,冷漠子率先看见我们,并一眼识透卢银儿身上的某种特殊魅力,很快沦陷了。

冷漠子雇我坐镇小店看门兼记账。这样一来,他和大风可以毫无顾虑地在外面跑客户,拉货谈生意。卢银儿每星期三下午四点准时出现。她背着吉他,吃力地踩一车废铜烂铁。我老远就能听到她的喘息声和废旧品在蛇皮袋里发出的碰撞声,心里会涌上一阵酸楚。似乎有点怜惜这个天赋音乐特质的女孩,又好像可怜我自己,可怜许多像我,像冷漠子一样身不由己,为生存或为梦想奔走的生灵。

为何每次来都背吉他?

这是我一直好奇的问题。答案其实很明显,也许为让自己不忘初心,也许为讨我们欢心。银儿背上的吉他,和她自行车后座的蛇皮袋一起,成了那几年西村一道特殊的风景。

卢银儿称自己出国前曾是某报刊记者,这点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除此,还做过酒吧歌手、网络主持,写过意识流小说等。这些经历和她清纯的形象有天壤之别。说她清纯,因为一头乌黑飘逸的长发。她其实是一个八面玲珑的女孩,知识面极广,会和不同的人谈不同的话题。她和我谈文学,和冷漠子谈电影,和大风谈摄影。她的声音也很特别,带着摇滚女歌手特有的沧桑和穿透力。她声乐专业,终极理想当然还是音乐。喜欢作词作曲的她渴望有一天出一张真正属于自己的专辑。冷漠子钦点她给我们梦想中的电影作词作曲。

大风有段时间也差点喜欢上银儿,我说过她是一个能讨所有男人欢心的女孩。每次听她唱歌,我们装作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以此掩饰心灵中涌起的莫名感伤。冷漠子鼓足勇气单独约她出去吃饭,我正寻思是否该有所行动。冷漠子捷足先登,比我早下半个钟头决心。冷漠子在银儿之前的感情一直是个谜。他嘴巴再碎,碰到感情问题一概面无表情装聋作哑。大风说他要么一张白纸,要么曾经沧海。有次大风偷看冷漠子名言警句语录,这是冷漠子另一爱好,喜欢摘录名言警句,并不时加以背诵。“当我全部的存在在实和虚之间颤抖,当往昔像闪电一样照亮了未来的黑暗深渊……”大风高声朗读,故意在“往昔”、“未来”、“实”和“虚”等词加重语气,示意冷漠子的过往一定不简单。

那天,冷漠子和银儿确定恋情后手拉着手回来了。银儿脸颊喷红,冷漠子站我面前傻笑,苍白的嘴唇沾染粉色唇膏。我知道他傻笑后面的台词是要我赶快滚。我朝他们点了点头,抱起昆儿。昆儿对冷漠子说:“叔叔吃草莓。”他以为冷漠子嘴唇的红色是草莓染上的。也难怪,这孩子对草莓拥有特殊记忆。仇若香经常做草莓蛋糕给他吃。他闻到草莓味,记忆中的母爱全部复苏了。

我硬把昆儿抱走,他哭得非常伤心。他的眼泪也惹出我的伤痛。和仇若香旋风般的感情,以草率开始又以骗局收尾,这使我对待爱情的态度有点像看待股票一样,觉得完全凭运气:运气好一切皆大欢喜,反之则死无葬身之地。我开始把爱情看作一件十分遥远的东西,对它不再抱有任何幻想和企望。并且相信,久而久之,“肉体的情欲”也将弃我而去。那么我将成为我整个身体和灵魂的主宰。我除写作,可以尽情享受天地的阳光、雨露、朝霞等万事万物;我可以花整整一天乃至一个月的时间看一朵花开,看蚂蚁搬家、燕子筑巢等工程。总之,撇弃肉体情欲后的生灵,在我看来才是天地间最自由、最轻松、最愉快的生灵。想想轻松啊:不用费神猜测情侣的一个眼神或一句暗示;也无需为逗对方开心而绞尽脑汁,尤其重要一点,再也不会为虚无缥缈的感情受伤。

猜你喜欢
冷漠大风
突然之间
东霞
勇立潮头唱大风
看不见的大风(外一首)
大风吹(二)
大风吹(一)
大风
人小鬼大狄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