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动画中的“MG”是Motion Graphics的缩写,直译为“动态图形”。维基百科对Motion Graphics的定义为“结合视听语言和平面设计的一小段多媒体视频”。MG动画在上世纪60年代已诞生,但一直仅用于影视包装,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数字影像技术革命性的发展和数字媒体的广泛使用,MG动画以其信息量大、短小精悍、节奏感强、画面简约直接等特点而得到关注,在21世纪的信息传达领域作为能够高效传播信息的动态手段而大放异彩,成为数字媒体时代的最佳信息传播手段之一。笔者试图从视觉效果、信息传播量和信息传播效果三个方面对MG动画的优势予以解读:
MG动画中动态化的符号和元素具有强烈的视觉吸引力,会引起人们的无意识注意和观察,主导着视线的流程,将信息以“动”的形态表达由于加入时间的第四维度,在传递原始信息的同时能包含更加丰富的内容、激发人的联想和想象,也比静态图和文字更能让人感受到视觉美感和冲击力。MG动画通过图像、文字综合的动态化设计和特殊效果,结合影视动画语言,再加上利用数字媒体技术给图像增加形状、色彩、大小等程序直接生成的变化,可以很好地给大众带来富有节奏感和动感的视觉化体验,感受到由动态化带来的审美体验和情感交流,吸引受众的注意力。
在MG动画中,动态化的信息可视化设计是由多个画面和多种要素构成的多媒体化的信息排列组合,相对于一般的静态平面中的信息的传播,在信息承载量上具有很大的优势。由于人的注意力所能集中的时间总有限度,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受众的接受度也是有限的,MG动画图、文、声、动态等若干信息载体同时出现,互相衬托、互相补足,最大程度地扩大了单位时间内的信息承载量。在以信息传播为目的的MG动画中普遍没有静止画面,镜头变化频繁,且镜头移动的速度也非常快,在屏幕上每秒钟就会出现1~2次图像或文字的变化,流畅之余信息传播量大大提高,相同时间内受众所能接受到的信息远比通过文字或静态图像所接受到的信息要多得多。3分钟左右的MG动画宣传片或广告片中所能传达的信息量,若换以静态文字+图片的形式进行传播,如网页,即便通过数据信息图表、信息层次结构和用户界面的精心设计,仍然需要受众付出多得多的时间才能接收到,且效果未必有MG动画这种动态传播形式那般令受众印象深刻。
MG动画通过信息传达视觉效果的优化很好地抓住了受众的注意力,又增加了单位时间内的信息传播量,所带来的第三个优点就是信息传播效果的提升。在MG动画中,符号化、扁平化的简洁视觉设计能轻易博得受众的好感,伴随着信息元素的运动路线、运动过程和其中生动有趣的变化,受众的视线和注意力会被吸引,使人们更好地融入到信息的传递过程,唤起人们的心理反应和情感上的交流,这种动态过程比静态的任何表达都具有更强的表现力、传达力、说服力、吸引力以及为受众带来更好的沉浸,又通过内容上的娱乐化让受众能够在最轻松的状态下接受信息,这样受众的接受和注意也会带来对信息的理解和记忆的深刻性。
MG动画是数字媒体环境下的动态化的信息可视化设计,要满足数字媒体环境下的受众对知识、数据、思维等信息进行视觉化接受和艺术审美的需求。MG动画综合了多种传播形式,其信息可视化语言形式不仅包括了一般的静态信息可视化设计所具有的特性,同时还将动态设计这一特殊的表现形式发挥到了极致,继承了传统媒体中信息可视化设计的优点,又与数字媒体的特性相结合,创造出了一种独特的视觉设计语言。
MG动画通过图像、文字、动画效果、影视语言、配音配乐等多种信息载体和艺术形式综合进行信息传播,且借助大数据时代不断进步的数据分析科学、数字动画和数字媒体技术,使MG动画降低了制作难度、缩短了制作周期,在网络媒体中或是移动媒体中有着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信息传播效果好、紧跟时尚热点、适合数字设备小尺寸屏幕等等众多优势,适合在数字媒体环境中传播信息。所以说,MG动画是最适合于数字媒体时代的一种信息可视化设计形式,在广告宣传、新闻传播、数据发布、交互设计、游戏设计等领域将得到愈来愈广泛的应用。
除此之外,MG动画在数字媒体领域中已经形成一种有强大表现力的、独具特色的新型信息可视化设计艺术形式,其发布与传播过程快速高效,可达到轻量、制作便利与跨平台传播的目的。若将其与交互编程技术结合,还能够制作具有交互功能的产品,如数字向导、交互式宣传广告、动态化的数字出版物、科普宣传小游戏等等,完全具备通过交互技术进一步开发成防震科普小游戏的潜力:而MG动画与交互地图的结合已经悄然出现,特别是一些景区或者游乐园的地图,借助MG动画的各种信息可视化优势和幽默性,使地图信息变得平易近人而具有娱乐性,再加入交互技术,供数字媒体终端设备使用,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应用方向将会成为未来的流行。
[1]覃钰斐.广告设计创意新语言——Motion Graphics[J].美术教育研究,2013(13):83-84.
[2]童江涛.确定的实践和不确定的解读——“Motion Graphics”概念解析[J].艺术百家,2012(2):240-241.
[3](美)鲁道夫·阿恩海姆,朱疆源 译.艺术与视知觉[M].四川: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508.
[4]Mark Smiciklas,项婷婷,张东宁 译.视不可当——信息图与可视化传播[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3.12.
[5]文湘霖.Motion graphics 的视觉语言解析 [J].艺术空间,2014,(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