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志坚 / 文
按照标准的规定,玩具是设计或预定供 14 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和材料。玩具一般可分为电动玩具、塑胶玩具、娃娃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毛绒玩具、竹木制玩具、其他类玩具 8 大类。儿童对周围事物以及产品安全的认知度有限,且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受到伤害机会较大,而绝大多数家长也不具备判断产品是否安全和卫生的能力。玩具作为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消费品,其存在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国每年因玩具的质量问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儿童伤害事故高达数万起。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上海市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及网购玩具产品的监督抽查公告。本次共计抽查玩具产品90批次,经检测,不合格产品为16批次(见下表),抽样总体合格率为82.2%。
本次抽查涉及的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批次数有:1批次18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绳索和弹性绳、1批次塑料袋或塑料薄膜、2批次刚性材料上的圆孔、2批次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小零件、1批次可预见的合理滥用蓄能弹射玩具、1批次小球、3批次可预见合理滥用后的突出部件、1批次可触及的锐利尖端、1批次非蓄能弹射玩具、1批次安全警示及4批次增塑剂。
规定要求,玩具上含有或系有的绳索/弹性绳可能会缠绕幼儿,形
成活套或固定环,因此配置(25±2)N的拉力测量绳索/弹性绳时,其自由长度应小于220mm,否则会有勒伤儿童脖子的危险,从而造成窒息危害;玩具上的绳索/弹性绳的厚度应≥1.5mm,否则会有勒伤儿童手指的危险。本次抽查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2018年上海市儿童玩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表
规定要求:用于玩具中的无衬里的软塑料薄膜或软塑料袋,如果其外形最小尺寸大于100mm,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条:(1)平均厚度大于0.038mm,且最薄厚度应≥0.032mm;(2)应有界限清晰的孔(孔中的物质已被去掉),且在任意最大为30mm×30mm的面积上,孔的总面积至少占1%。儿童在玩耍时一旦将过薄的塑料袋套在头上,极易造成窒息危险。本次抽查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规定要求,供60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的任何厚度小于1.58mm的刚性材料上的可触及的圆孔,如果可插入Φ6mm的圆杆,且插入深度≥10mm,也应可插入Φ12mm的圆杆。儿童在玩耍时如不小心将手指插入此类圆孔,易产生夹住手指、切断血液循环的危险。本次抽查有2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小零件不合格是玩具产品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按照规定要求,供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部件,按小零件测试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见图1)。因为此类玩具部件易被儿童吞食,从而产生窒息的危险。本次抽查有2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玩具在测试过程中产生的小零件,不能作为弹射物被发射出去。一方面容易击中眼睛造成严重伤害,另一方面弹射物被误射或误吞咽,容易导致窒息。本次抽查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供37~96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如果是小球或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或经5.24(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测试后脱出的小球,应设警示说明(见图2)。因为小球如果被儿童吞咽,有窒息甚至死亡的风险。本次抽查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保护件或帽,经拉力测试后不应脱落,否则儿童踩上或者跌落在突出物上,易产生刺伤危险。本次抽查有3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供9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上的可触及尖端,不应是危险锐利尖端,否则易产生刺伤危害。本次抽查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含有弹射物的玩具,应附有使用说明,以提醒使用者注意“瞄准眼或脸部”及“使用非生产者提供或推荐的弹射物”产生的危害。本次抽查有1批次该项目不合格。
对需要有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的玩具应予以标明。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因未设非蓄能弹射玩具对非正常使用的潜在危害的警示说明而不合格。
图1 拉力测试后,玩具皮带上的皮革饰件脱落,可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图2 有小球,未设警示说明
增塑剂可以经口、呼吸道、静脉输液、皮肤吸收等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对机体多个系统均有毒害作用。本次抽查有4批次该项目不合格。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执行的GB 6675玩具2014新版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的要求。所有产品包括可放入口中的产品中的DBP、BBP、DEHP这三种增塑剂总量≤0.1%,可放入口中的产品中的DNOP、DINP、DIDP这三种增塑剂总量≤0.1%。
消费者在选购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先要看清玩具包装盒(或袋)上的使用年龄范围,根据自己孩子的年龄挑选适合年龄段的玩具。玩具年龄段的划分是根据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平均能力和兴趣及玩具本身的安全情况而定的,正确选择可以相对确保玩具在儿童身体和智力的不同阶段是合适及安全的。
2.一般来说,36个月及以下的儿童因年龄小,自我保护意识差,对事物的认识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可以为他们选购一些软体的、质量轻、结构简单而颜色鲜艳的玩具,如挤压摇铃玩具、毛绒填充动物、布制娃娃、学前拼图玩具等。首先,玩具的体积不应太小或有容易被扯掉的小配件(小零件),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儿童经常会将玩具塞进嘴里,容易造成噎塞和窒息危险。其次,观察挑选的玩具是否清洁干净,特别是填充玩具可以用手捏一捏,感觉一下玩具内的填充物是否柔软,有无硬块、杂质;用鼻闻一闻,有无异味。然后,用手在玩具表面摸一遍,感觉一下是否有锐利的毛刺及尖端,以免孩子玩耍时刺伤皮肤。发出声响的玩具的声音不应过于聒噪。有绳索或弹性的玩具,正常拉扯后其长度不能超过220mm,这样可防止儿童可能把绳索绕成活套或固定环套在脖子上形成危险。
3.至于3~6岁年龄段的儿童,对周围的事物已有一定程度的认知,正处于智力开发的大好时期,最好给他多买一些开发智力的玩具,如拼插玩具、积木等。当然,家长也可以根据孩子的爱好选购其他的玩具,如男孩子喜欢汽车玩具、弹射玩具等。所选购的玩具如带有驱动装置时(如齿轮箱、链轮等),应注意其驱动装置是否封闭,使儿童的手指不能伸入,以免转动时夹住手指。弹射类的玩具,最好选择软质弹射物及弹射动能较小的玩具,而且弹射装置应相对复杂,避免在未经改装的情况下能发射其他可能有潜在危险的弹射物(如铅笔、钉子等)。如果选择儿童可进入的封闭式玩具(如玩具箱、帐篷等),玩具应有足够的通风孔,并且儿童能在无人帮助的情况下,自由出入。购买电动童车,速度不应大于家长正常跑步的速度(8km/h),这样可以确保监护人的有效陪伴。
4.购买玩具,除观察玩具自身的同时,要注意包装上的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如“风筝不能在高架电线附近或闪电时玩耍”“当婴儿开始用手或膝支撑站立时,若不卸除玩具与童床、围栏、婴儿车的连接,则可能产生缠结或勒死的危险”“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功能性玩具,只能在成人直接监护下使用”“玩具旱冰鞋和玩具滑板是预定给最大质量为20kg内儿童使用”等警示,以此参考自己的孩子是否适合玩这类玩具。
5.玩具买回家后,家长应及时收好包装用的塑料袋或绳索,放置于孩子拿不到的地方或直接仍掉,千万不能将塑料袋或绳索随意乱放,因为孩子可能将塑料袋或绳索套在头上或脖子上,容易造成窒息等伤害事故。要仔细阅读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有的玩具(如毛绒、布制玩具、塑料玩具等)在使用说明书(或标签)上会注明清洗或消毒的方法,家长们应经常按此方法清洁玩具,以免玩具滋生细菌,影响孩子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