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党申请
一般人员
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居住地党组织
流动人员
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工作、学习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
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
借调半年以内的,向原单位党组织申请;半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向原单位或借调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申请人在政治觉悟、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主要直系亲属和社会关系情况
申请人签名和申请日期
入党申请书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书写,因特殊原因不能自己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委托他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和基本情况,向其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和程序,指明努力方向。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同时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入党申请人每半年要主动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谈话人每半年至少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一次,并填写谈话记录。党支部要在每年第四季度分别将入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审看入党申请书
主要看入党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成长经历是否清楚、对待入党态度是否正确等情况。
对入党申请书要妥善保存。
派人谈话
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对入党申请人的管理
党支部要在每年第四季度分别将入党申请人员基本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工作流程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党员推荐
明确推荐和被推荐范围。已递交人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入党申请人都要列为被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
采取多种方式。党支部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组织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注重结果运用。党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更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群团推荐
明确推优对象。工会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工人、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严格推优程序。基层群团组织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作进一步了解后,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
向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总支应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议。
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审查时,主要看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及时通知党支部。
入党申请人每半年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