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视角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研究

2018-07-10 07:41曹婷
教育界·下旬 2018年4期
关键词:法治教育创新路径依法治国

曹婷

【摘要】高职院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加强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重要体现。因为存在战略地位、培養目标等定位误区,当前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收效甚微。文章就高职院校在法治教育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旨在创新出一条符合高职院校发展的、具有依法治国理念和现代法律精神的法治教育之路。

【关键词】依法治国;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创新路径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法治方针;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已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成为一场前所未有的国家行动。在法治建设的新阶段,势必要求高职院校加强法治教育,建立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现代管理和教学制度,培育学生的法治理念,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使之成为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一、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现状

(一)学校法治氛围缺失

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侧重实际应用,所以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养成方面尚有欠缺,尤其是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投入不足,校园内缺少法治文化氛围。就高职院校的规章管理制度而言,针对学生的多为禁止性、义务性规定,比如违反考试纪律给予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分;没有交清学费不予学年注册,视为旁听生,不能参加考试;毕业时有欠款扣发毕业证等。对学生基本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不到位,特别是部分教师在处理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等事情上暗箱操作,体现民主法治的选举表决程序流于形式,让学生很难感受到平等、正义等法治社会所提倡的理念。在权利救济方面,虽然各高职院校普遍规定有《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到位和学校惯用的强制式管理模式,导致学生对这一文件鲜有知晓,更别说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使用。长此以往,学校的法治教育将难以服众,学生会逐渐丧失权利意识,甚至缺乏对法治社会实现的信心。

在笔者就职的学校,校外人员进校偷盗现象一度十分猖獗,校保卫处在抓到一名偷自行车的人员后,于中午时分在人员往来最密集的学生食堂门口,将自行车挂在小偷身上“示众”,引起就餐学生纷纷驻足观望。诚然,这种做法对于遏制校园偷盗事件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可是从法治层面讲,小偷的人权在哪里?学校相关部门的处理方式尚且如此,那么在此接受教育的学生,他们的理念中难免会出现仿效的意识,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他们会不会也采取诸如此类的极端做法?这样一来,法治教育中学生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岂不功亏一篑?

(二)重德育轻法治,将法治教育纳入德育范畴

在素质教育方面,高职院校主要依据的是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在2006年出台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两份文件中均指出“学校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高职院校正是在这一规范性指导下,开展全面育人工作。正是在“德育为先”的大框架下,法治教育呈现出逐渐被弱化甚至被德育所取代的态势。但是,道德修养高尚的人未必就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校园里、社会中合情不合法的案例层出不穷,屡见不鲜,仅仅依靠学生的道德自律完全不能满足法治社会的需求。

目前,高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这门课程开展。根据教育部规定,“基础”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道德观和法治观的重要课程。而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的高职院校,作为法治教育主渠道的“基础”课,在教学手段、师资力量配备上,都已经被边缘化。不少高职院校采取大班或者合班授课的方式,讲解“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师多为非法学专业出身,甚至自己都欠缺必要的法律知识,因而法治教育实效性不高,很难达到良好的效果。

(三)学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不高

相对于本科生来说,高职院校大学生的文化基础较差,重理轻文倾向严重,学习的功利性动机明显,所以在面对理论性较强的“法律基础”部分时,兴味索然,而且觉得法律离自己太遥远,远没有专业技能有用。笔者担任“基础”课教学时,曾就上述所讲“小偷被示众”这一案例让学生讨论。多数学生认为针对此种性质恶劣的惯犯,就得采取这样的方式以儆效尤,否则偷盗事件将屡禁不止。在对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讨论中,有90%的学生认为“试用期间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学生连保护自己权益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具备,可想而知,在面对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他们该如何或者说采用何种途径保护自己?法律权威又如何在这群天之骄子面前体现?

虽说在现有的法治教育体制下,学生被动地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但是这些知识仅仅停留在感性认知的层面,缺乏全面系统的理性内化。层出不穷的校园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恶性事件,恰好说明他们内心对法治信仰的极度缺乏。

二、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制约因素分析

(一)高职院校的办学理念导致对法治教育重视不够

高职院校承担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级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重任,教学过程中更侧重实务知识的学习,强化职业技能的训练。正是因为这样的角色定位,高职院校只重视对学生专业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对于综合素质的倾注力度不大,多多少少忽略了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面对高职教育发展的态势和生源逐年减少的现状,多数高职院校正努力转型,学校更关心的是如何新增专业,如何加强校企合作,如何做到产学研一体化,如何快速升级等事关学校生死存亡的大事件,在法治教育方面的关注度和精力投入明显不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很多高职院校认为只要学生不违反校纪校规,那么法治教育的目标就达到了。更有不少教师认为,高职院校的学生要针对企业需求进行定点培养,学生只有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才能被用人单位青睐,其他方面的能力都无关紧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缺少独立、长效的培养和保障机制,难以发挥其实效性。

(二)法治教育在学校运行过程中的参与度不高

高职院校学生接受法治教育僅依托“基础”课来完成,“基础”课共48学时,包括“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根据2015版教材的编排,涉及“法律基础”的有三章内容,教学课时为10学时左右。综观教材不难发现,编者更倾向于通过对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观念的简单介绍,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从而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受篇幅限制,“法律基础”各版块内容可谓大杂烩,对于几乎没有任何法律基础知识的高职院校学生来说,学习难度可想而知。教材中任何一个知识点的展开和深入都需要大量时间,而这些抽象的内容要在10学时内完成学习,教师也只能浮光掠影地讲述。面对如同天书般的法律专业术语和文字表述,学生普遍觉得枯燥无味,很难提起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不理想。

三、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创新路径

(一)全面建设校园法治文化

高职院校的法治环境与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密不可分,学校能否做到民主管理,依法办事,校务公开,直接影响到学生对学校的信任和对法律的敬畏。因此,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打造具有高职院校特色的校园法治文化。在学校管理过程中,要建立权力监督和权利保障机制,设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相关组织,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问题的决策上,让学生参与进来,保障学生的民主自由和知情权。教师在评优选先、推荐就业等学生重点关心的环节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确保程序公正透明,不徇私舞弊。在法治氛围的熏陶和潜移默化之下,学生的法治素质、学校的法治文化势必会改观。

(二)调整课程设置

通过前述分析,“基础”课在对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质培养方面收效甚微,要达到预期的法治教育目的,必要时可以调整课程设置。在“基础”课大纲框架范围内,结合学生的专业需求,对授课内容进行选择性改动。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多为生产单位,而不少中小企业利用学生不懂法的心理,在与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钻法律漏洞或者规定有霸王条款。所以,对于教材中虽未涉及但是与学生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内容要进行重点讲述。当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时间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护,这样法治教育的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另外,可以开设法律公选课,比如学生感兴趣的“民事案例评析”“刑事案例评析”等课程。浓厚的法治教学氛围对于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大有裨益。

(三)整合实践教学方式

法治教育不应仅局限在课堂范围内,高职院校还可以创新途径,利用好课堂之外的实践教学。在校内,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拍摄法治微电影等活动;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举办以“法治”为主题的文艺表演;在“微时代”背景下,借助新媒体平台,在论坛、微薄、微信群开设法治专栏,对热点案例进行讨论和评述,打造高职院校特有的法治教育品牌。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建立长期的校外实践基地,到庭审现场进行旁听、参观监狱等,体验司法实践活动,让“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形成合力,培养学生的法律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功效性作用。

【参考文献】

[1]王艳丽.论高职院校法治文化建设[J].科技与企业,2013(22):271-272.

[2]杨涵.当前形势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改革初探[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4(05):17-18.

[3]赵婷,高惠芳.网络时代大学生法制教育长效机制的构建[J].电子世界,2014(14):381.

[4]袁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校的方略与途径[J].理论视野,2015 (12):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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