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正当”?——个人权利与最大幸福原则的较量

2018-07-09 09:46何坤权
大经贸 2018年5期
关键词:公正人权道德

何坤权

【摘 要】 当代社会可以说是一个日益物质化的社会,但即便我们会以物质性去衡量很多事情的利弊,我们的行为选择也总是在人性(或者人权)与物质性之间摇摆不定。美国著名政治家、作家迈克尔.桑德尔通过一些尖锐的假设和真实的案例,让听众或读者置身于道德伦理的困境中,一边让他们思考什么才是公正的选择。在其所著的《公正》中,此种两难,便是尊重人的基本权利与最大幸福原则(或称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较量。这种较量在我们习以为常的日常生活中一般处于隐性状态,一旦我们面临极为重大的抉择时,我们便会不自觉的处于这种“尴尬”的境地,通俗而言,就是在道德与物质之间徘徊不定,《公正》一书的宗旨就是在为我们寻找一条可行的道德出路。

【关键词】 公正 道德 人权 最大幸福原则

当代社会可以说是一个日益物质化的社会,但即便我们会以物质性去衡量很多事情的利弊,我们的行为选择也总是在人性(或者人权)与物质性之间摇摆不定,在《公正》中,此种两难,便是尊重人的基本权利与最大幸福原则(或称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较量。这种较量在我们习以为常的日常生活中一般处于隐性状态,一旦我们面临极为重大的抉择时,我们便会不自觉的处于这种“尴尬”的境地,通俗而言,就是在道德与物质之间徘徊不定。虽然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尊重人的基本权利而选择放弃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在道德层面判断看来,是极为妥当的,我们也更容易接受,但这是否就能被评定为“正当”呢。正如《公正》所述:“我们口口声声的说个人的生命权利至上时,为什么像福特汽车这样的企业却会给生命贴上价格标签?如果我们尊重个体的权利,但为什么大多数人又会反对同性婚姻?”纵然如此,我们又是否能“摸着良心”的说按照道德习惯的行为选择有错呢?这就是《公正》一书的魅力所在,引导我们寻求“正当”之路,激发我们重新审视自己内心深处的“正当”论断,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都在做抉择,也有思考过选择的利弊,但忙碌的生活让我们忘了反省自己所做的选择是否“正当”,虽然这种反省有时候略显形而上学,在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却也不失为一种沉淀。

直观探求尊重个人权利与最大幸福原则的较量,引用《公正》里的一个很有名的假设的一部分,该假设名为“失控的电车”,我们先来尝试在自己内心做一个选择,假设如下:

你是一辆有轨电车的司机,电车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速沿着轨道疾驰而来。在前方,你看见五个工人手持工具站在轨道上。你试着停下来,可是你不能,因为刹车失灵了。你感到无比绝望,因为你知道,如果你冲向这五个工人的话,他们将全部被撞死。(我们先假定你是知道这一点的)突然,你注意到右边有一条岔道,那条轨道上也有一个工人,不过只有一个。你意识到,你可以将有轨电车拐向那条岔道,撞死这个工人,而挽救那五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从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出发,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平等的,我们作出任何选择似乎都是有待商榷的,而在这种必须作出选择的情况下,我们能否将个人权利予以量化后来进行权衡,以致五个人的个人权利大于一个人的个人权利?从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看,选择就显得很简单了,牺牲一个人挽救五个人毫无疑问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但这种选择同样会引出次生问题,我们怎么去衡量利益,难道那五个人的利益价值加起来就真的高于那一个人的利益价值?如果那个人在工作中所创造的价值确实超过那五个人呢?

我们再来换个角度,如果作为一名旁观者,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会倾向于让司机拐向只有一个工人的轨道,因为同样在有人死亡的情况下,死亡五个人比死亡一个人更糟糕。可这样的选择真的就是“正当”的吗?这里似乎有另外一种因素要显现出来,那就是当行为选择涉及我们切身利益时与我们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评判别人作出的选择时,是截然不同的,这种人性“自私”的存在在很多时候会超过对个人权利与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作为旁观者,司机无论作何种选择都不会牵涉我们的个人利益,我们最希望的是一个人都不用牺牲,在不得不的情况下更希望牺牲一个人,而当需要我们自己做出选择时,我们会考量每种选择给自己所带来的后果。但是,我们能说这种“自私”是不“正当”的吗?

回到我们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此?男女在选择结婚对象时,是感情占据上風,还是物质决定成败?我们在选择朋友时,是发自内心的契合,还是有所利用价值?学生选择学习课程,是尊重个人喜好,还是考量毕业需求?等等。但我们不能绝对的去评判哪种选择是对是错,是“正当”或不“正当”。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与选择境遇不同,所看重的价值观不同,我们尊重个性的同时,却也不能放任个性。

《公正》激励我们对当前的“道德信仰”进行“正当”反思,“道德反思并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追求,而是一种公共的努力。它需要一个对话者——朋友、邻居、同志、亲人等。当我们与自己争论时,这个对话者可以是想象的而非真实的。”在此,我要澄清一个误区,《公正》并非鼓励我们对每一个决定都穷追不舍,并非怂恿我们在做出选择前进行无限的思考,那样社会岂不是无法运转了。它的目的是“培养我们每个人的德性,作出我们应该作的、公正的选择”,并非一种是非评判,每个人对公正都有自己的考量,只是教我们考量时应予关注的因素。

柏拉图有一句话用在这里很是恰当,“我认为他是对的,可并非完全正确”,何为“正当”?没有答案便是答案,问题源源不断,思考层出不穷,这便是《公正》的精髓。

【参考文献】

[1] 任剑涛:“我们该如何做是好:论桑德尔的《公正》”,载《天府新论》2013年05期,第19页;

[2] 李德顺:“价值独断主义的终结——从“电车难题”看桑德尔的公正论”,载《哲学研究》2017年02期,第3页;

[3] 牛静岩:“自由主义的困境与善的回归——读《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载《人民论坛》2013年第14期,第190页;

[4] 倪梦露:“正义衡量“常回家看看”——读桑德尔《公正》有感”,载《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3期,第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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