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舟 潘乐铭 瞿小微 金洁瑜 金大春
温州市是浙江省第一人口大市,常住人口达917.5万人,其中鹿城、龙湾、瓯海、洞头等4个区为301.13万人。目前,温州市区的生猪和家禽定点屠宰分别由温州菜篮子肉类联合有限公司和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禽业分公司承担,并由温州市鹿城区家畜家禽检疫站(以下简称检疫站)具体负责屠宰检疫职能。检疫站为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下辖全额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工作人员11名,配备专职动物协助检疫员25名,年屠宰检疫生猪近60万头、家禽200多万只;经屠宰检疫后的猪禽通过市区肉类专业批发市场转销到市区各农贸市场摊位进行零售。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市民对肉类食品的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检疫站改革创新畜禽屠宰检疫管理模式,更好地实现了畜禽产品的安全上市,为市民吃上“放心肉”提供了技术保障。
1 以改革为契机,逐步推进职能转变
检疫站作为温州市唯一一家保留并专门承担市区畜禽屠宰检疫任务的单位,随着屠宰数量的上升及检疫任务的加重,站内检疫人手明显不足。为顺应新时期屠宰检疫工作的新要求,理顺职能关系,经温州市编办批复及鹿城区编办同意,从2016年4月开始将原属温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管辖的市区家禽定点屠宰检疫职能划归鹿城区,使检疫站从原先单纯的生猪屠宰检疫转变为承担生猪和家禽两个定点屠宰检疫职能;同时,将检疫站由原来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调整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相应增加事业编制4名。此外,每年由溫州市财政预算下拨50万元专项检疫工作经费补助检疫站,不足部分工作经费由4个区按常住人口比例分担。通过这次机构改革,检疫站从此告别了人员、经费不足且无保障的历史,极大的增强了检疫队伍的稳定性和检疫人员的积极性。
2 以考核为抓手,快速建立用人机制
家畜家禽屠宰检疫工作往往都在夜间开展,因检疫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检疫程序的复杂性,必须加强工作纪律监管。为此,检疫站制定出台了《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检疫员工资、福利及奖金管理办法》和《动物协检员精减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管控;在检疫工作环节,采取环环相扣,各流水岗位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全面杜绝了迟到、早退、缺岗等现象的发生。同时,通过将协检员的工资福利与专业培训考核相挂钩,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2016年初,按照协检员精减方案,检疫站对全体协检员进行了全方位的考核评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和现场操作全权委托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综合评分由同级协检员、上级官方兽医、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共同考核打分,两项成绩相加为精减人员的最终依据。考核结果淘汰了处于末位的8名协检员。由于精减人员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8名末位淘汰的协检员心服口服,也对留任在岗人员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对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有了质的提升。
3 以培训为载体,努力实现素质提升
制定出台了《检疫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知识更新计划方案》,近3年来,每年定期在4月和10月,委托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举行2期知识更新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动物临诊检疫技术、畜禽疫病检疫技术、动物检疫操作技术、检疫监督廉政风险讲解等。每期培训结束后,均进行了书面知识或实践操作考核,考核分数与年终奖金挂钩。通过知识更新计划的实施,检疫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均得到明显提升,并有力推动了“省级动物检疫规范化示范窗口”建设,于2017年11月通过验收。
4 以创新为动力,不断优化监管模式
4.1 建立可追溯责任体系
为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出台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两追”(追溯追踪)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逐步构建“产品—追溯—处置”和“活体—追踪—召回”体系。由农业部门与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及肉品经营户等责任主体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对畜产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屠宰场及肉品流通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与2家猪、禽定点屠宰场、1家肉品批发市场及10家农贸市场、34个猪肉摊位建成了二维码追溯体系,并通过《温州日报》向社会公开承诺。形成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产品流通“信息链”“安全链”和“责任链”,全面提高了猪肉及禽白产品的安全保障水平,也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好评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
4.2 创新痕迹化检疫管理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执行屠宰检疫规程,认真履行屠宰检疫监管,有效保障出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查验入场畜禽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畜禽标识,强化检疫申报入场、场内准宰许可、无害化处理管理,实行检疫职责、检疫流程及工作人员上墙公示。强化检疫过程各环节的痕迹化管理,如入场、待宰、宰后检疫及急宰、无害化处理环节的档案记录,检疫证明、消毒证明以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的收集保存等,最终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畜禽屠宰检疫率100%、入场屠宰检疫证明持有率100%、检出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率100%、生猪瘦肉精每车监测率100%)的目标。
4.3 破解无害化处理难题
2个屠宰场每年检疫出不合格病死猪1200余头、病死家禽3000余只,还检出病变内脏肾10万余只、肝1.5万余副、心1.2万余只、肺5万余公斤及家禽净膛废弃内脏约200吨,这些屠宰检疫产生的病死动物及废弃产品,需要及时有效科学处置。然而,由于市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选址一直无法解决,也给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带来了难题。后经市、区农业、财政部门研究,决定采用“移动式焚烧车”来破解这一问题。该项目由温州市财政预算拨款300多万元从德国购置无污染排放的“移动式焚烧车”,并委托第三方温州市展宏畜牧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同时,配套建立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模式,即在生猪和家禽定点屠宰场各建1个病死动物收集冷库,在规模养殖场建小型冷库,作为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临时存放点,再由委托方将“移动式焚烧车”开到收集点进行焚烧处理。
4.4 推动示范化典型引领
首次开展“十大放心畜产品生产企业”“十大诚信生猪经纪人”“十大美丽牧场”评选活动,鼓励畜牧养殖、加工、流通方面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评选,进行表彰,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市民网络投票,评出先进,树立典型,起到了较好的示范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