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增大的养老金支付压力,多国政府已着手推动养老金市场化运作、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如以税收优惠等调节措施加快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不仅能够补充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不足,还能增加居民选择、提高养老金替代率、满足个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国外的职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份额有多大?又有哪些相应的鼓励政策?
澳大利亚
个人额外购买养老保险可达到减税作用
澳大利亚公民除了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金的保障外,供职的单位还必须额外支付员工税前收入的9.5%作为养老保险。而且再额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除了增加保障还可以达到减税的作用。
澳大利亚政府对全澳大利亚公民有基本的养老金保障,而在此基础上,如果你有一份雇主支付你工资的收入,雇主会帮支付税前收入的额外9.5%作为你的养老保险。这个养老保险虽然是强制支付,但是支付的对象却并不是政府机构,可以自由选择任何的养老金管理公司作为支付对象。一般雇主会有推荐的管理公司,公司财务在统一操作起来时会更为简便。但是如果之前在其他公司入职,有固定的养老保险公司,也同样可以通知新公司的财务单独支付给自己之前一贯支付养老保险金的公司。
实际上,除了硬性规定的9.5%的养老保险外,个人还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购买额外的养老保险。而且这种超额购买一般不会离开原本的养老金公司。从合理避税的角度出发,的确有部分的澳大利亚人会额外购买养老保险从而使自己每年交的个人所得税减少。因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养老保险部分所需要缴纳的税款是总缴纳养老金的15%,而如果作为普通个人收入,年收入高于18201澳币以上部分将会缴纳19%~45%不等的个人所得税,视收入多寡而定。所以,如果超额缴纳养老保险,缴税比例低于个人所得税缴税比例,就会起到了税务减免的作用。
德国
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已成为社会共识
商业养老保险是德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由于现在德国的法定养老保险即国家保底的养老保险缺口日益增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德国政府也会通过国家补助和退税等方式鼓励人们积极購买商业养老保险。
现在的德国养老体系建立在所谓的三个支柱之上。第一个支柱是法定养老保险,包含在退休保险和社会保险中,主要起到保底的作用。第二个支柱是补充养老保险,主要是由企业或者公共机构为雇员所做的附加养老保险。第三个支柱是私人养老保险或者商业养老保险,是非强制性的,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自愿选择投保。而这类保险一般会通过基金、人寿保险、房地产投资等多种形式让投保人得到预期的回报。
但由于德国法定养老金的缺口越来越大,政府不得不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人们加入商业养老保险,以这种双保险的形式来保证将来不会陷入老年贫困的困境中。在一定条件下加入额外私保即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获得国家补助,比如直接获得每年60欧元的补助金或者通过年终报税作为特别支出予以退税抵消。但是个税必须要按时交纳,不能延缓,只能在年终税务申报时进行补退核算。
德国的个税起征点非常低,超过750欧元就要交税,按照收入比相当于1000元人民币左右。而且德国的退休金、养老金也要交税,依靠法定养老保险退休后显然无法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准,甚至会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所以在法定养老保险之外加入商业养老保险在德国已经成为共识。根据2017年的统计数据,德国签署生效的商业养老保险合同已经达到了1600万份。
西班牙
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西班牙是发达国家中基本养老金待遇最高的国家之一,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西班牙的私人养老保险即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规模偏小。而西班牙政府为了鼓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税收鼓励政策。
西班牙私人养老保险市场,目前规模偏小、发展滞后,重要性不高,主要因为西班牙是发达国家中基本养老金待遇最高的国家之一。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从1969年不足50%增加到1989年的近乎100%,并一直维持到现在。
相对而言,私人和企业养老计划的作用有限。对此,西班牙政府针对商业养老保险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缴费阶段,私人养老计划的缴费可以减免税收,每年的抵扣上限为个人收入的30%,即10000欧元,50岁以上为个人收入的50%,即12500欧元。在给付阶段,终身年金和定期年金一般按照储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制征收,随着保单时间延续,可以逐步享受免税优惠。
对于终身年金来说,当投保人在一定年龄收到给付金时,有60%~92%的保险金享受免税;对于定期年金,根据期限不同,75%~88%的保险金享受免税。征税部分由保险公司代缴,税率为19%,远低于21%~27%的个人所得税率。由于经济增速下滑,近年来西班牙非寿险市场发展遇冷;而受益于税收政策,寿险业仍维持着5%以上的保费增速。在所有长期储蓄类金融产品中,增速仅次于养老金计划,领先于银行存款和投资基金。
(摘自《劳动报》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