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宪益与霍克斯对《红楼梦》中家具翻译的比较

2018-07-06 02:37何丹丹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8年7期
关键词:英译红楼梦家具

何丹丹

摘要:杨译本与霍译本对《红楼梦》有着各自的翻译特色。本文从不译或缺译、补译和近义词的选择使用三方面,对比分析杨译本与霍译本对同一家具的不同翻译结果,从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两个角度总结出两者的差异,并对差异原因进行探讨分析,从而得出对外传播中国文化的三项原则。

关键词:《红楼梦》;英译;家具

一、引言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杨宪益、戴乃迭夫妇与霍克斯几乎同时出版了两个版本的《红楼梦》英译本,它们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与风格特色,在国内外引起了不同的反响。文学界对两者研究颇多,但是大多是从宏观上比较两者异同,即使是微观角度,从家具方面着手还未有之。

《红楼梦》中的家用器具大致可分为六类:

第一,卧具类,包含床、炕、榻(含脚踏);

第二,桌椅类,包含桌、案、椅、绣墩;

第三,分隔空间的大物件类,包含屏风、槅、橱、柜;

第四,装点空间的小物件类,包含玩器古董、镜子、花瓶、灯(台);

第五,鼎爐类,包含火盆、鼎、香炉;

第六,杂项类,包含诗筒、剪筒、捧盒、狮子等。

由于《红楼梦》原著和霍克斯译本后四十回都因作者去世而由他人续写,为了排除续写者创作风格与原作不一致的情况,本文将《红楼梦》原著前八十回中以上六类中涉及的家具全部列出,并将杨宪益、霍克斯对同一家具的不同翻译进行比较分析,摘取典例总结归纳,从而得出两者各自的特点并分析原因。

二、杨、霍译本对家具的翻译比较

由于译者个人对原著的翻译结果会产生影响,杨宪益夫妇与大卫·霍克斯对《红楼梦》的两个翻译版本从用词到整体风格各方面都有所差异。

现以家具为翻译研究对象,从不译或缺译、补译和近义词的选择使用三方面进行比较,通过举例探讨分析杨宪益夫妇的ADream of Red Mansions(下面简称杨译本)和霍克斯的TheStory of the Stone(下面简称霍译本)的差异。

(一)不译或缺译

杨、霍译本在对《红楼梦》的家具翻译中存在着不译或缺译的情况,即略过某些家具不予翻译,或者只翻译了家具却没有翻译原著中明白指出的该家具的特征。现列举六例如下表1:

(1)句中杨译本将“宫镜”翻译为“palace mirror”,霍译本则省去“宫”直接翻译为“mirror”。这一句诗描写宝玉与姐妹的园中夏日闲适生活,意境从杜牧《阿房宫赋》:“明星荧荧,开妆镜也”,之中化来。杨宪益的翻译字面上更贴近原著,意义上也体现了宝玉富足的生活条件,并带有中国传统文化意味。

(2)句中,“案”本义是指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亦指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杨译本直接省略此处“案”的翻译,使文字更加简洁。而霍译用“table”略提一笔。根据上下文意,采用简洁的翻译方式更佳。

(3)句中“联珠瓶”是一种两瓶相连的瓶状摆器,取“珠联璧合”吉祥意。霍译本译为完全相同的(identical)花瓶,而杨译本则直接译为了花瓶。这里杨宪益大致从作用上译为了“花瓶”,略过了“联珠”特点,而霍克斯则关注并交代了其特点,更为接近家具的具体样式。但两者都没有表达出吉祥等寓意。

(4)句中霍译为大花梨(rosewood)桌,没有译出大理石。杨译为花梨大理石桌,和原意无差别,更准确。

(5)句中“卧榻拔步床”,杨译本直接译为大床。霍译本译为大的四柱(four-poster)床,外形描述更细致。

(6)句中火盆是一种烧木炭的盆或盛燃煤的盆。杨译本将“象鼻三足鳅沿鎏金珐琅大火盆”翻译为“一个大的、镀金的、有着像象鼻一样的三条腿的景泰蓝火盆”,霍译本译为“一个巨大的、金制的、泥鳅卷边的、三条厚重的腿如象鼻一样的景泰蓝香炉”,杨译本的翻译省去了泥鳅卷边(鳅沿)的翻译。并且考察乾隆铜胎鎏金掐丝珐琅火盆、清乾隆掐丝珐琅象腿三足炉等形状,霍译本翻译为“香炉”(圆形香炉都有三足,一足在前,两足在后放置,质料主要包括铜、陶瓷、金银、竹木器、珐琅及玉石等)是更接近器物的实际的,可以说霍译本的翻译更为精确。

综上所述,根据统计不译或缺译的情况在杨译本和霍译本中出现次数接近,杨译本中缺译或不译共出现18次,霍译本中缺译或不译共出现21次。霍译本在器物的材质、形状方面的翻译更为详细和精确。但是在涉及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方面,如“宫镜”,霍译本则不能很好地表现出中国的文化特色,杨译本则会将之表述出来。

(二)补译

在对《红楼梦》的家具翻译中,大量存在着原著之外的补译情况,即译者自行补充翻译了原著中所没有的家具的某些特征。如:

1.第二十二回:

太监又将颁赐之物送与猜着之人,每人一个宫制诗筒,一柄茶筅。

2.第二十二回:

贾母见元春这般有兴,自己越发喜乐,便命速作一架小巧精致围屏灯来,设于堂屋。

3.第三十四回:

王夫人正坐在凉榻上,摇着芭蕉扇子。

4.第三十五回:

说着,便命一个婆子来,将汤饭等类放在一个捧盒里,命他端了跟着,他两个却空着手走。

这里杨宪益将“捧盒”译为“食盒”(hamper),没有译出材质外形,但补充译出了用途;霍克斯将“捧盒”译为有盖子的、可携带的、涂漆的盒子,补充译出了基本外形(带盖),材质(漆器)和可携带的特征,但没有译出基本用途。这其中可能是两人对中国文化背景的了解差异问题。杨宪益直接译出捧盒的本质,霍克斯只能从捧盒的外在特征方面来尽可能地将它翻译到位。

5.第三十七回:

袭人听说,便端过两个小摄丝盒子来。

摄丝盒子是用细竹丝编成、部分加漆的盒子。杨译本中将其翻译为小的、编织的、竹制的食盒,表明了其基本用途;霍译本译为漆器和竹编的小盒子,没有表明用途。两者皆有补充,只是侧重点不一样。杨译本侧重于解释出基本用途,而霍译本则侧重于外观与材质的说明。

6.第三十八回:

黛玉因不大吃酒,又不吃螃蟹,自命人掇了一個绣墩,倚栏坐着,拿着钓杆钓鱼。

绣墩又称坐墩,圆形,腹部大,上下小,明清时不仅在室内使用,也常在庭园陈设。霍译本将其译为桶状的(barrel shaped)瓷制(porcelain)小凳子(tabouret),译出了形状、材质和本质用途;杨译本译为绣花的(embroidered)垫子(cushion),译出了外表图案为绣花,却没译出凳子这一用途,而是译为了“垫子”,有失偏颇。

7.第四十回:

只见几个婆子手里都捧着一色摄丝戗金五彩大盒子走来。

杨译本译为镶嵌(inlaid)有镀金(gilt)设计的多彩(mul-ticoloured)漆器食盒(1acquered hampers),简洁但完善。霍译本译为“苏州产的大食盒,有五彩漆器的金丝雕的盖和底,还有镀金的竹编工艺”,从产地、材质、颜色、样式等多方面描述这个盒子,详尽细致却过于复杂,对外国读者来说,便于他们想象出盒子的情态,但对于中国了解的读者而言不够简洁,力度过大。

8.第四十一回:

凤姐忙命人将小竹椅抬来,贾母坐上,两个婆子抬起,凤姐李纨和众丫头婆子围随去了,不在话下。

对于“小竹椅”的翻译,霍译本译为“竹制的用来载人移动的椅子”,写出了小竹椅在原文中的用途;杨译本译为“竹制的轿椅”,体现了一种身份地位。这里杨宪益的补充翻译表现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阶级性特征。

根据对以上例子的分析,霍译本的补译现象是比较多的。根据统计,杨译本中补译共出现14次,霍译本中补译共出现39次。霍克斯偏向在家具的材质、形状、制成方法、使用方法、产地和颜色等方面进行补充翻译,但经常忽略家具的实际基本功能;杨译本翻译较为简洁,更贴近原著对家具的字面描述,但是在家具的本质用途方面会进行适当的补充以便于读者理解,并且是在体现中国特色(如第8例中小竹椅)方面也会进行强调。

(三)近义词的选择使用比较

除了翻译风格不同,杨译本与霍译本在具体英文词语的选用上也有着细微差距。而这些近义词选用的差距则体现着译者的翻译理念及他们对原著的理解程度。现列举九例,见下表2,并对两个版本的具体用词进行比较分析。

综上所述,就在翻译过程中的近义词使用情况来看,杨译本更忠于原著的字面意,对于原著中的描述翻译得更准确;霍译本则偏重于西方读者,使用便于西方读者理解的词汇。但在对某些具体家具的认知上,霍克斯不够了解,导致对其的翻译有所偏差。

三、两种版本翻译方法及策略的差异

从翻译方法来看,杨译本更偏向于直译,而霍译本更偏向于意译。直译忠于原文,采用逐字逐句一对一翻译的方法;意译则是从原文大意出发,不注重原文的形式。

杨译本忠实原著的字面翻译,大多采用直译的方法,语言缺乏弹性。如杨译本将“小楠木桌子”翻译为“small cedartable”,而霍译本则翻译为“little yellow cedar woodtable”,补充翻译了桌子的颜色。

再如杨译本将“大桌案,翻译成“large table”,而霍译本翻译成“long tables”。杨译本翻译出了原文中的“大”,在字面上更加准确。所以杨译本的翻译较为简洁,更贴近原著对家具的字面描述。从列举的表格也可以看出,杨译本在近义词的选用上也更为准确。

与之相反的,霍克斯在翻译过程中,不注重文字上的固定死板对应,而是适当舍弃形式对等,注重内在意义上的功能对等。他会在家具的材质、形状、制成方法、使用方法、产地和颜色等各方面进行补充翻译,打破原著的语言结构与表现形式,更强调读者对原文大意的理解。

从翻译策略上来看,杨译本采用异化翻译法,“使读者向他靠近”(笔者译),而霍译本则偏向于归化翻译法,“尽量不干扰读者,使作者向读者靠近”(笔者译)。

施莱尔马赫在《论翻译的方法》中提出了两种翻译的途径,一种是尽可能让作者安居不动,引导读者去接近作者;另一种方法是尽可能地让读者安居不动,而引导作者去接近读者。他由此又提出了以作者为中心的译法和以读者为中心的译法。

杨译本作为中国的外文翻译,带有本民族主义的思想,强调表现中国的民族特色。如杨译本中对“宫镜”与“小竹椅”的翻译,含蓄地表现出了中国的文化底蕴与封建社会的阶级性。“palace mirror”(宫镜)这一译法体现了“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的文学传统,在意义上也表现了宝玉富足的生活条件,带有中国传统文化意味。杨译本籽“小竹椅”译为“竹制的轿椅”,体现了一种身份地位,表现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阶级性。

杨译本不以西方读者的接受程度为目的,而是以作者为中心,让读者靠近作者,将读者置于中国这一异域文化中,让读者通过阅读来感受中国文化。他忠于原著的翻译方法也使他保留了《红楼梦》原著特有的语言表达方式,可以说是以中国为中心对外的文化辐射。

霍译本则是以读者为中心,对翻译对象进行解释,使西方读者更容易接受与理解,这导致霍译本的翻译结果有很多的补充说明,有时也会因为个人认知水平的原因而出现偏差。如霍译本籽‘镜台”译为“the dressing table”,事实上镜台是古代女子的梳妆台,也是女子出嫁的必备嫁妆,如同妆奁。霍克斯译为“table”不便携带,不准确。

对比起来,杨宪益译为mirrorstand(镜台)更为准确。再如杨译本将“捧盒”译为“食盒”(hamper),而霍译本译为“有盖子的、可携带的、涂漆的盒子”(a covered lacquer carrying box),补充译出了捧盒的基本外形(带盖),材质(漆器)和可携带的特征,但没有译出基本用途。这可能是因为霍克斯外国人的身份,使得他对中国文化背景的了解不如杨宪益深入。霍克斯并不了解中国古代的“捧盒”,所以只能从捧盒的外在特征方面来尽可能地将它翻译到位。

此外,霍克斯在家具的外观、材质等方面会进行大量補充,使西方读者更明白该家具的形态及作用。

他打破原来的词语模式,甚至补充翻译了盒子的产地。这种翻译虽然看上去繁杂,但是对于不了解中国文化的外国读者来说,这是非常有利于他们理解的。并且,有时为了符合西方人的认知规律,霍克斯对于部分词语的翻译并不够准确,如将“玩器古董”翻译成“花瓶之类的东西”,这也是中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

另一方面,杨译本采用了语义翻译法,霍译本则采用了交际翻译法。英国翻译理论家纽马克认为语义翻译的目的是“在目的语语言结构和语义许可的范围内,把原作者在原文中表达的意思准确地再现出来”(笔者译),交际翻译的目的是“努力使译文对目的语读者所产生的效果与原文对源语读者所产生的效果相同”(笔者译)。

杨译本尽可能准确地再现原著,将中国文化介绍给西方读者;霍译本则致力于把一切陌生变为熟识,增加译本的趣味性与可读性,便于西方读者的理解与接受。

四、杨、霍译本差异性的原因

(一)创作背景

杨宪益与霍克思都生活在20世纪70年代,但他们进行翻译创作的社会环境却有着天壤之别。杨宪益是我国著名的翻译家、外国文学研究专家。杨宪益夫妇翻译《红楼梦》的时候,中国正处于历史上的动荡年代,知识分子被批判攻击,但外文中译却欣欣向荣。中文外译则发展较缓慢,当时的国立编译馆也只将西方经典古典作品翻译成中文,还没有人将中文进行外译。中国文化的对外传播极其匮乏,于是杨宪益、戴乃迭对《红楼梦》的翻译是一种时代的需要。

霍克斯是著名的英国汉学家。霍克思最早接触《红楼梦》是在牛津大学。一位修英文专业学士学位的中国人推荐了《红楼梦》的第一册给他。但是他当时的中文水平还无法理解原文,并且那本书的纸质非常差,字体也小,他并没有读下去。在这之后,他进一步了解了《红楼梦》。在北大读研究生时,他选择了这本书作为自己中文学习的教材。随着他中文功底的日渐深厚,霍克思对《红楼梦》及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翻译出了《红楼梦》。可以说霍克斯翻译《红楼梦》,与他对《红楼梦》的热爱密切相关。为了能够投入所有精力进行翻译创作,他辞去了牛津大学中文系主任的教职,在国际汉学界引起了巨大轰动。

(二)翻译目的

杨宪益与霍克思都以最大的努力保留原著的文化艺术价值,以促进中西文化的交流。但是就具体的翻译目的来看,杨宪益翻译的主要目的,是将中国文化推出国门,走向世界,使外国读者感受到中国文学的魅力。杨宪益没有译本选择的自由权,他的妹妹杨苡也听哥哥讲过自己并不喜欢读《红楼梦》。与霍克斯不同,杨宪益夫妇翻译《红楼梦》并非出自兴趣,而是接受一项宣传中国文化的政治任务。所以他偏向于直译,采用异化翻译法和语义翻译法,尽可能地忠于原著,保留原著风格。再加上杨译本《红楼梦》是以杨宪益的翻译为底稿,戴乃迭只是辅以润色加工,这使得杨译本整体风格都忠实原著,对文本的内涵阐发不多,只有在显示中国特色的地方会加以补充。

霍克斯以传达《红楼梦》的乐趣为翻译目的,所以霍译本更看重作品的可接受性,偏向于意译,采用归化翻译方法和交际翻译法,注重文本的趣味性与可读性。霍克斯的翻译较自由。他对小说的部分改动,也是为了便于自己本国读者的理解。

五、结语

杨宪益与霍克斯对《红楼梦》中家具的翻译,在不译或缺译、补译和近义词的选择使用三方面都有明显差异。不译或缺译的情况在杨译本与霍译本中出现次数接近,霍译本在器物的材质、外观方面的翻译更为详细精确,但是不能很好地表现出中国的文化特色,杨译本则会将之表述出来。

霍译本的补译现象较多,偏向在家具的材质、形状、制成方法、使用方法、产地和颜色等方面进行补充翻译;杨译本翻译较为简洁,更贴近原著对家具的字面描述,并注重体现中国特色。

在近义词使用方面,杨译本更忠于原著的字面意,对于原著中的描述翻译得更准确;霍译本则偏重于西方读者,使用西方读者易理解的词汇。

总的来说,从翻译方法来看,杨译本更偏向于直译,而霍译本更偏向于意译。从翻译策略上来看,杨译本采用异化翻译法和语义翻译法,霍译本采用归化翻译法和交际翻译法。

从中国文化对外传播的效果来看,如何将中国的文化更好地推出去需要一定的技巧和原则。

第一,从传播的媒介——文字着眼,要考虑受众,在遵循翻译本身要求的同时增强文字的趣味性,激发外国读者的阅读兴趣;

第二,寻找文化本身与文化传播之间的平衡点,可通过补译的方式使读者更好地理解(如霍克斯英译本),但是要有限度,要以传播中国观念为原则。例如翻译中国文化中的“龙”,可不翻译龙的具体形态,而要补译突出龙在中国文化中的象征形象及地位意义。

第三,要考虑外国读者面对中国文化的态度,做到投其所好,有所选取,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讲我们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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